1.财务科
2.设备科
设备科主要负责管理学校设备事务,具体工作参见前述设备部分。
3.生产科
生产科主要负责管理学校校办工厂、农场的生产事务,具体工作参见前述校产有关部分。
4.卫生科
(1)规章制度
1962年,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医疗保健及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卫生科制定了简明扼要的工作职责。其文如下:
云大卫生科主要工作职责
(1962)
一、负责全校师生员工、托儿所、幼儿园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二、经常调查了解全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并对劳动保护提出意见,及时报告领导。
三、对学校室内外清洁、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等,应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意见,反映(给)有关部门。
四、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公费医疗管理的办法、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坚决执行。
五、凡新生入校体格检查,及因病休学、退学、复学等,必须按照教育部及卫生部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认真执行。
六、凡新参加我校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后,提出意见,供组织参考。
卫生科的医务工作,基本按照上述职责进行。
为了解决教职工眷属的医疗问题,1961年,卫生科即作了如下“规定”:
云大教职工眷属诊病规定
(1961年6月)
一、凡本校教职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夫、妇、子女及祖父母)未在其他机构工作者,可在卫生科就诊。
二、眷属若在卫生科就诊,所用医药费可实行记账,每月由财务科一次扣清。其因病情需要或自愿到其他医院就诊者,其医药费完全由本人自理。
三、药品照原价收费,其他手续费、注射费、化验费、治疗费等,照本市医院标准减半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眷属医疗的某些项目可以享受“减半收费”之规定。
(2)公费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一方面不实行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另一方面又实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公医制度的实行,一方面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医疗保健需要,另一方面也存在“无病呻吟,小病大养”,医疗费用逐渐膨胀,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的严重弊端。为了改进公医制度,多少年来,各级政府不知颁发了多少规定、通知等文件。例如,1957年12月,省教育厅、财政厅曾联合发出《关于改进公费医疗制度的通知》。其中写道:“根据勤俭建国的精神,公费医疗制度必须加以改进,使之公私负担合理,以减少事业费的支出,用以发展生产。”《关于改进公费医疗制度的通知》规定中有两条:“一、自1958年度起,公费医疗全年控制指标,按人由(每年)18元减为15元”;二、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自1958年1月份起,挂号费一律个人承担,门诊及住院(除伙食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外)各费均由个人负担十分之一。”直言之,此种“改进”,也是杯水车薪,难济于事。
1961年,学校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医制度的“管理办法”,共12条,对疾病的治疗、转院、急诊、补药、公费、自费、住院、出院等项作了具体规定。其管理办法如下:
云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1961年6月)
一、享受公医人员必须到我校卫生科诊治,不得随意到其他医疗单位诊治,否则其医疗费用自行负责。
二、若因我校卫生科设备不全,和法定传染病必须转其他医院治疗者,经卫生科检查后,负责介绍至我校特约医院诊治,不得任意自行选择。
三、因急病或分娩来不及到卫生科就诊者,可就近至公立医院单位就诊,就诊后将就诊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单据带回卫生科报销。
四、因公集体下乡,人数超过十人,时间在一月以上者,可根据出差地点情况,由卫生科酌发一般常用药品。未经卫生科同意自行购买药品者,一律不予报销。
五、公医开支范围:包括中西药品、注射、化验、透视、照片、理疗、针灸、拔牙、龋齿、填充、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急重病人输血费等。
六、不属公医开支范围的挂号费、住院伙食费、冬季烤火费、镶牙、配眼镜、验光、安装假肢、割狐臭、割包皮、修容、人工流产手术费、自行服毒后的急救和医治费用等,应自行负担。
七、享受公医人员就诊时,不能指定医生看病或指定医生开某种药品,也不能要求医护人员开给不合于病情需要的各种介绍和证明。
八、对享受公医人员的疾病,应以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治疗原则,不得片面地无原则迁就,一般中西医药品不得超过二日量,对慢性疾病需要在较长时间用某一种药品治疗者,经确诊后,可采用集中计划治疗的办法进行治疗。
九、对享受公医人员确实需要某种滋补药品者,由医生根据增产节约的精神,及对病人负责的态度掌握使用。
十、享受公医人员的住院伙食费,及女干部住院分娩的保婴费,以及其他属于本人自付的费用,概由本人出院时付清。
十一、对各种慢性病如结核病、精神病、神经病等,以及当前技术上和设备上不能解决的疾病,可暂不住院,在原单位进行修养。若病情需要和条件可能,可由卫生科给予转诊。
十二、住院病人经医生诊断可以出院者,应即出院。否则其继续住院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负。但医生也不能借口病人不遵守制度,而使病尚未愈的病人出院。
这一时期,卫生科共有医护人员10余人,分设内、外、妇产、儿、中医及X光、手术、化验等科室,拥有病床20张,勉敷师生员工医疗就诊之用。
(3)专项医疗
卫生科除了日常的医疗保健工作之外,还依实际发病情况,积极开展专项医疗,仅举几例。
①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为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起病急迫,传播迅速,重者可并发肺炎,甚至引起死亡,除药物治疗外,尚须隔离病人。
1957年1月中旬,正值学校期末考试的关键时刻。17日,学生中最先发现20余例流感。18日,“突然病患暴发,患者骤增500人左右”,学校甚感震惊,即刻召开校务工作紧急会议,成立以李广田副校长为主任的“流行性感冒防治委员会”,并采取5条紧急措施:一是由卫生科全体医护人员全力医治,党、团组织与各系单位协助护理;二是面请昆明医学院迅派医生前来会诊;三是发布通告,暂停考试一周,禁止员生外出,以免“传播到市区中去”;四是于球场上召开全校师生员工大会,报告防治方法;五是设立防治区,“并封锁防治区,患者不准出防治区,未患者亦不许进入防治区”。19日,学校再发“紧急通告”:“一、已买有电影票、戏票的师生员工,交由事务科去交涉退票;二、停止考试后,同学们必须安静休息,不可看书。”20日,学校三发“通告”:“希望(员生)从社会安全、市民健康着想,自觉地遵守学校关于门禁的决定。”22日,鉴于事态之突发和严重,学校专函报告高等教育部和省高等学校党委,以求指示。25日,学校四发“通告”:“截至今日,患者已减至40余人,现决定自明日起解除门禁。”“但因病患并未彻底好妥,仍希注意:1.出街须戴口罩;2.不食酸冷饮食;3.尽量避免出街。”此次流感,来势迅猛,染者众多,因学校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以及卫生科全体医护人员奋力救治,“病患虽然严重,但未发生死亡”。真是不幸中之万幸!
②水肿病防治。水肿亦称“浮肿”,主要因劳动过度、营养不良、血浆蛋白低下等所致。症状多为精神萎靡、浑身无力、肿处皮肤按之下陷等。三年困难时期,由于“大跃进”、公社化,造成生产大幅下降,农副产品奇缺,人民生活困难,健康状况不良,水肿等诸病丛生,人口死亡率增加。云大与全国一样,也未能幸免。
1960年,卫生科曾对员生进行体检,发现水肿病患者48人、闭经103人、肺结核63人等。翌年,再作普查,结果为水肿病78人、闭经148人、肺结核64人等,均呈迅速上升之势。对此,学校深感忧虑之余,千方百计,多管齐下,积极采取营养、休息、药物、蒸汽等疗法,以医治患者。所谓营养疗法,即吃病号伙食;所谓休息疗法,即不参加劳动;所谓药物疗法,即在卫生科指导下,服用维生素B、小球藻等;所谓蒸汽疗法,即用水蒸气蒸熏患者等。为了患者尽快治愈,早日康复,1961年1月,校长办公室还专门发出了有关规定。其文如下:
云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治疗肿病中有关的几点具体规定
(1961年1月)
一、凡现在患肿病或病刚好的学生,本学期一律不参加考试,以后也不补考,以平时考查作为学期成绩。
二、普查中属可疑的人,因休息来不及复习功课的学生,本学期不参加考试,以后也不补考,以平时考查作为学期成绩。
三、属于可疑病人的,一律停止工作和学习。
四、凡肿病治好后处在巩固期的师生员工,一个月内实行半日工作或半日学习,不参加体力劳动。
由于疾疫,而员工不工作、学生不学习,足见肿病之严重性和普遍性,这在云大历史上,不仅是空前的,也应是绝后的。由于学校的恫在抱、高度重视,卫生科竭尽全力、精心治疗,以及患者的正确认识、大力配合,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曾经蔓延一时、令人瞠目结舌的水肿病终被治愈,以致绝迹。
③近视眼防治。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乃是广大莘莘学子看书学习之地,也是近视眼疾病高发、多发之区。校园之中,近视眼、戴眼镜,成了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一道“风景”。
1964年,为了保护学生视力,以便将来好好工作,省教育厅和卫生厅发布联合通知,要求各校采取切实措施,防治学生近视。云大遵示,由卫生科“先以数学系为重点,进行学生近视程度的普查”。普查结果:该系共有学生257人,患近视者即有86人,高达三分之一。学校闻此,甚为重视,副校长寸树声异乎寻常地作了长达近200字的“批示”:近视原因,略有五端,即:一、平时学生保护视力不够,至有走路、睡觉、弱光下看书者;二、教室、宿舍灯光配备不够,低于国家规定的每平方公尺4.8瓦的标准;三、自然采光系数(即建筑物中窗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较差,低于城市应为1∶5至1∶6的国家标准;四、早上关灯太早,晚上开灯太迟;五、患近视而不戴眼镜,结果日益加深等。“批示”最后写道:“学生近视情况是严重的,必须认真对待,立即采取措施,不能因循。”当然,文人近视,自古皆然,对此批示,卫生科也仅能作些宣传而已,关键乃在患者自身!
④爱国卫生运动。从1952年起,在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号召下,全国各地开展了以“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群众性卫生运动,并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单位均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为领导机构。所谓“四害”,先为苍蝇、蚊子、老鼠和麻雀,后改麻雀为臭虫。
云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后,历年成绩尚属良好。但是,1958年,由于思想重视不够,组织措施不力,结果经中央爱委会检查团检查以后,“被评为落后单位,并插上了白旗”。当时运动颇多,评比频繁,优者“插红旗”,劣者“插白旗”。8月,省人委办公厅通知学校:“省级机关的爱国卫生运动,经中央爱国卫生检查团检查以后……昆华医院、云南大学两个单位做得较差,受到了批评,并插了白旗。”此次蒙羞,云大震动。学校重新调整校爱委会,主任为副校长杨黎原,副主任为总务长程明轩、卫生科长严尔锐;并制定了《云南大学除四害、讲卫生工作计划》;划分学校为8个区域,8个系分片负责,如中文系图书馆区(今至公堂后)、历史系会泽院区(今文津楼处)、数学系四合院区、物理系理化馆区、化学系大课堂区(今庆来堂旁)、生物系农场区(今北院东南部)等;提出“鼓足干劲,除不尽四害,拔不掉白旗,决不罢休”的口号;保证“在五天内做到无蝇无蚊”,“组织突击队,在三天内消灭麻雀,堵好麻雀洞”;等等。由于领导重视,思想先行,组织得力,发动群众,坚持制度,定期检查,终使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未几,学校致函市爱委会:“我校根据你会上次检查所提意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全面大扫除,经过四昼夜的苦战,截至今日为止,基本上已搞好了卫生,请你会来我校复查。”函中特别强调:“如已达到要求,恳请拔去白旗。”经过市里复查,果然达到要求,所插“白旗”,终于拔去。
日后,学校再也不敢懈怠,掉以轻心。例如,某次“宿舍喷洒DDT,计用去150公升;清除杂草5次,共40余吨;烟熏5次,用去六六粉4888包及散装50公斤;整修排水沟,85公尺等”。经过努力,校园卫生始终保持“红旗”称号。
5.膳食科
(1)规章制度
古云:“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又云:“兵无粮草,不战自乱。”也云:“人是铁,饭是钢,不吃一顿饿的荒。”这都充分说明,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膳食工作,亦即吃饭问题,乃是一切重大问题的重中之重。这一时期,不幸遇到“三年困难”,农副产品生产锐减,粮油供应极度紧张,这给膳食工作造成巨大困难。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基本生活,千方百计,想尽办法,除了大办农场、生产自救而外,重要之一即是加强食堂管理,并曾几次制定过严格细致的管理“办法”。兹举1961年所定“办法”为例,赘录如下:
云南大学食堂管理办法
(1961年6月修订)
一、切实管好粮食,堵塞漏洞,实行粮食三级负责管理制:会计掌握每餐开膳人数,按人数算出应下米量交保管员;保管员根据会计所计算出的应下米量,过秤发给炊事员;炊事员按每斤米做三斤饭的标准,做出饭来发给同学。员工食堂应认真制定卖饭量具,按照定量标准打饭。
二、认真贯彻日清月结的会计管理核算制度。为了准确计算成本,各食堂必须做好每天日报,每月五日前公布上月伙食账目。
三、我校食堂属集体伙食单位,师生员工及其眷属参加搭伙,必须按时交清每月膳费。交清办法如下:
1.教职工膳费有工资关系的,由员工食堂按一般标准计算金额,每月五日以前造册报财务科,统一在工资项下扣除。
2.在员工食堂搭伙的家属,外来人员没有工资关系的,须事先购买饭菜票,凭票就餐,食堂概不赊欠。
3.员工所购买的饭菜票如有遗失,食堂不予补发,自己设法解决。
4.学生膳费,须在二十五日前交清下月膳费,膳费为十元标准不变,根据目前情况,交下月膳费收八元,半年结一次账,多退少补。
5.享受人助金学生的膳费,按八元标准预拨,半年决算,下月膳费在当月的三十号拨给膳食科。
6.为保证按月收清膳费,在自费生和半自费生中实行“就餐证”,交清当月膳费者发给“就餐证”,不交费者不发,须办理缓交手续,经同意缓交后,发给“临时就餐证”,“临时就餐证”过期无效。
四、搭伙
1.在本校员工食堂、学生食堂搭伙的师生员工及家属,均必须有粮食关系,否则不得搭伙。
2.学生食堂概不接受亲友在食堂搭伙,教职工到学生食堂搭伙,须经总务处批准。
3.员工食堂概不接受学生搭伙,如确因工作关系,须经总务处批准。
4.在假期节日,凡员工亲友须在员工食堂搭伙者,须事先办理开膳手续,食堂蔬菜可酌情照顾,肉食属国家定量,食堂概不照顾。
5.因工作关系之外来人员须在本校食堂搭伙者,须经总务处批准,膳食科方能接受。
6.在员工食堂搭伙之员工家属、外来人员、编外人员等,均需按月缴纳管理费,每人五角。
五、退伙
1.学生停伙,须在一天前办理,当日不办。集体停伙或个人因公出差停伙,均需有单位证明;个人因事停伙,须有系行政的证明;经批准请假回家者,须有教务处证明,食堂方能办理。
2.学生停伙退粮退费,无论集体或个人,只退发食物,不退粮票。在外县及省外者,退给粮票。
3.学生请假回家,或因公、因个人私事超过停伙日期返校者,所超过天数的粮票,一般不补退。
4.教职工停伙,因公出差须有单位证明,因私请假回家须有批准假条,方能退给粮票。
六、大力节约用煤
1.用煤标准按照每人每天五两定量,每月以十五斤计算,做饭每人每天八斤,炒菜七斤,各食堂不得超过。如有超支,膳食科概不负责,应自行设法解决。
2.烧锅炉、烧老虎灶,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开展评比竞赛。
七、凡教职工学生因病不能开大伙食,须到营养食堂搭伙者,须经卫生科医生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搭伙。不必到营养食堂搭伙的一般轻病号,则由各食堂适当予以照顾。
八、加强民主管理
1.各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每二周召开一次,认真贯彻上级指示,及研究本食堂工作。
2.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膳友代表会议,总结学期食堂工作,征求膳友对伙食的意见,大力改进食堂工作。
九、食堂卫生
1.食堂炊具坚持每日一清洗、每周一大洗的制度。
2.炊事员个人卫生,经常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具体贯彻由各食堂与炊事员共同研究,采取措施进行。
3.食堂除蝇、灭鼠,除各食堂自行组织力量经常进行外,并与卫生科配合做好这一工作。
十、开膳时间
1.无论学生食堂、员工食堂,在正常的情况下,开膳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
2.家属一般在规定时间提前半小时打饭。
3.假日和集体外出参观、旅行等活动,须提前开膳者,应在前一天通知膳食科,以便准备。临时通知者,膳食科可以不接受。
4.为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进行,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便进入厨房,如有事到厨房,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
5.外来人员参观,须经总务处批准,膳食科方能接待。
(2)伙食情况(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的伙食,大体经历了温饱——困难——好转三个阶段。全校长期设有员工食堂、学生食堂、民办一食堂、民办二食堂、民办三食堂、托儿所食堂、幼儿园食堂等。后因华侨回国求学,又办华侨食堂;水肿等病流行,又办营养食堂等。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开膳人数,为5000余人。
1958年以前,由于“一五”计划开始进行,经济建设顺利发展,社会生产较为正常,物资供应也还充足,国家定量供给粮食,每月学生33市斤、员工25市斤,肉食、油脂、禽蛋、副食、蔬菜等也可基本保证,因此,师生员工伙食情况,基本达到“温饱”状况。
1958年开始,由于“大战钢铁”“大办公社”“大放卫星”“大办食堂”,及“共产风”“浮夸风”等“五风”盛行,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农业生产或者“宣传丰产”但实际不丰产,加以错误实行“吃饭不定量”(因条件不具备),尤其荒谬实行“吃饭不要钱”,以及片面地、幼稚地提出“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张开肚皮吃饱饭,鼓足干劲干生产”等因,造成粮食月月超支,多者每月超支3万余市斤,少者也为6000余市斤。为了扭转“危局”,学校采取多项措施。
第一,决定生产自救。同年6月,校党委曾制定《农业副食品生产计划》,主要内容有三,即:一是种植类。水稻33亩,计划产2.92万斤;白薯15亩,计划产7.5万斤,按4斤折合粮1斤,则为1.87万斤;苞谷40亩,计划产0.6万斤;豆类6亩,计划产0.09万斤。4项共合粮食5.48万斤。此外,蔬菜100亩,计划产30万斤;瓜类2000塘,计划产6万斤。二是饲养类。已有种猪、子猪230余头,计划年底增至1000头;已有大、小鸡200只,计划年底增至1000只;准备水田放养鱼苗6000尾,计划年底产鲜鱼3000斤;已有兔子200只,计划年底增至1000只。三是措施类。包括肥料、种子、饲料、厩舍、人员、管理等项。应该说,这是一个积极可行的,经过努力可以实行的计划。
第二,除了“增产”措施而外,还有“节约”措施。如“按人定量,按人头下米”,“加强宣传,形成‘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新风尚”,“食堂技术革新,用蒸气煮饭,提高出饭率”等。
第三,校党委提出:“政治下食堂,干部到伙房。”党委第一书记兼校长高治国、副校长李广田,均“下到员工食堂吃饭(单辟一室,不须排队,质量稍高一点)”,并组织“党委工作组”,成员包括机关党总支书记李国璋、校长办公室秘书金宗佑、总务长程明轩等,深入各个食堂,现场解决问题。尤其事必躬亲的李广田,身为学者、领导,对于人们赖以生存、一日不可离弃的粮食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以此专文他人,以求妥善解决。其文言简意赅,难以割舍,录之如下:
国璋同志:
根据党委指示,我把学生用粮情况写了一个简要报告,请你仔细研究一下,与有关同志谈谈,认真核实一下,加以修改补充。总的精神是应从积极方面出发,说明问题。如我们在节约用粮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我知道得不多,就应当补充进去。又如同学定量吃饭,有余与不足者自己互相调济,现在执行情况如何?这应加以说明。总之,请你好好改一下,与金宗佑同志研究一番。明日(星期日)晚上咱们再谈谈、改改,星期一早晨送党委,要请治国同志指示。
敬礼
李广田 1960.11.19
学校还对“到伙房”的干部开展“四好干部竞赛运动”。所谓“四好”,即:一是调查研究执行政策好;二是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好;三是深入实际发动群众好;四是团结协作群众观点好。并建立了评比委员会,实行“一周一小评,半月一中评,一月一大评,两月一总评”,总评之后,立即公布,进行表扬,督促干部搞好伙食工作。
第四,调剂余缺,甚至略略“少吃”,保证人人吃饱。国家定量供给粮食,男女学生均为33市斤,“节约”2市斤后,均为31市斤。但是一般而言,男生饭量较大,女生饭量较小,即便男生之中,也有大小之别。针对于此,学校出面,在男女生、男生之间,“对那些大肚子进行了调剂,调剂面占15%”,并主张“全体人员(每天)少吃一钱三厘米,就保证了人人吃饱”。同时,积极争取“提高出饭率”,如1市斤米,“学生食堂用甑子蒸饭,出饭率为3市斤;员工食堂用原碗蒸饭,出饭率为3.7市斤”。蔬菜肉油方面,保证学生每人“每天吃菜5公两,每月吃油1.5公两、吃肉2.5公两(国家供应1.5公两,学校自供1公两)”。如此,每生每日“从食物中摄入热量1900大卡以上”,较为接近成人人体热需要量2300大卡之数。
第五,想尽办法,生产代用食品。学校曾由“党委第一书记(兼校长)高治国亲自挂帅,成立了‘粮食代用品工作小组’,积极研究,开展生产”。如“研究生产小球藻,某年建池1.7亩,生产159.3吨,制成干粉229.5公斤”,除了喂猪,及用作治疗病号而外,其余用以蒸饭食用。其他“人造肉精、人造淀粉、叶蛋白等,也已试制成功”。不过,“根据情况,主要以生产小球藻、人造肉精为主”。
经此诸多努力,学校伙食“危局”有所缓解。如至1960年底,“蔬菜种植面积,增至134亩,全年总产量为37000公斤,(免费)自给率达50%”。龙潭农场所产洋芋、苞谷、黄豆、荞麦等,部分供人食用,大部作为饲料用以养猪,致生猪由290头增至567头,全年“学校自杀(百三四十公斤的肥猪)39头,还支援外单位13头”。学生“固定伙食费原来每人每月10元,后来降至6.6元”。
1964年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国家指示,南方高校学生伙食费由10元增为13元,伙食质量相应提高。云大学生,平均“每人每月吃肉3.8公斤,吃油3.8公两,每周可吃四次净荤、三次串荤”。从5月份起又恢复“实行敞开吃饭”,“每人每天平均产热量达到2515大卡,已达到青年所需热量,学生体重增加的占80%”。由于伙食质量的提高,普通食堂与照顾性供应较好的华侨食堂已无区别,“根据华侨学生的意见,从十月份起,已取消了华侨食堂”。
其时,在校大学生每日早点,或麦面馒头、青稞馒头,或苞谷坨、苞谷糊;午、晚两餐,虽固定分桌分饭分菜而食,但两菜一汤,已可果腹,甚至营养身体,学生们再无饥肠辘辘之感了。
(3)“高脑油”补助
1961年,正值经济十分困难之秋,国家为了保护高级知识分子的健康,决定对其定期补助供应一定数量的食油。云大则由党政部门、各系处室造报名单,而由膳食科负责办理发放《油脂补助证》,以便自行购买,此事简称“高脑油”。其名单如下:
云大高级脑力劳动者领取《油脂补助证》名单
(1961年)
党政
高治国 党委第一书记兼校长
李书成 党委第二书记
赵 季 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广田 副校长
寸树声 秘书长
杨允中 教务长
程明轩 总务长
中文系
教 授:刘尧民 张为琪 汤鹤逸
副教授:付懋勉 江逢僧 张友铭 全振寰 王兰馨
历史系
教 授:方国瑜 江应樑 杨 堃 徐知良
副教授:张德光 李 埏 李为衡 张家麟 马开樑
外语系
教 授:秦 瓒 韩及宇
副教授:王森堂 李从弼 刘继武 朱应庚 袁绩蕃 赵继舜
政治系
教 授:金琼英
副教授:戴钟珩
数学系
教 授:陆忠义 何衍璿 卫念祖 张福华 王士魁
副教授:陈筼谷
物理系
教 授:张永立 杨桂宫 冯 竞 顾建中 张其濬
副教授:胡维箐 王仲永
化学系
教 授:王树勋 赵雁来
副教授:徐绍龄
生物系
教 授:肖承宪 郭文明 朱彦丞 曲仲湘
体育组
教 授:杨元坤
副教授:魏丕栋
以上共计党委7人、教授28人、副教授24人,另加老讲师51人、新提讲师50人,全校共计160人,得定期补助一定数量“高脑油”。
6.总务科
(1)规章制度
总务工作,千头万绪。举凡校舍营建、房屋修缮、住房分配、家具配发、校园卫生、环境绿化、水电安装、物资供应、治安保卫、宿舍管理、车辆运输、开水、沐浴、理发、缝纫、托儿、幼儿,等等,可谓包罗万象。为使杂乱无章的总务工作,做到杂而不乱、有章可循,1962年,总务科新定了简明扼要的《主要职责》,共7条。其文如下:
云大总务处总务科主要职责
(1962年)
一、负责全校总务事宜,及各单位来往有关手续、联系、处理等工作。
二、管理全校教学、科研、生产及生活所用之水电安装、修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房屋安全检查,提出修建计划,申请建筑材料,制造及修理示教模型、家具等工作。
四、负责校内各单位物资运输,管理大小汽车使用、修理及保养工作。
五、负责供应开水、沐浴、理发、缝补衣服,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场所管理,环境卫生,勤杂事务,来往人员接待,及绿化校园等工作。
六、保管库房物资,发放全校消耗用品工作。
七、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办理基建手续,提供参考资料,向设计单位联系设计事宜,签订合同,进行施工,及工程决算等。
此外,总务科所属各办事部门还制定了各自的“办法”,以所见者略述如下:
①《房屋分配及管理办法》,共有12条。其规定:“全校房屋(包括教职工宿舍),均由总务处负责统一分配。”其中单身宿舍,校、处级领导,教授、副教授,每人住1~2间;讲师及科长级职员,每人住1间;助教、一般干部等,二人合住1间。眷属宿舍,校、处级领导,教授、副教授,分配二等宿舍;讲师及科长级职员,分配三等宿舍;助教、一般干部分配四等宿舍;其余分配五等宿舍。住房须缴租金,标准为每平方公尺最高0.12元,最低0.02元。由此可知,住房分配制度、低额租金制度,早已行之。当然,这与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实行高就业、低收入的政策密切相关。
②《家具分配管理办法》,共有10条。其规定:“全校所有家具,均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分配和管理。”“教职工宿舍私人所用的家具,可根据所担任工作性质的不同,按附表标准向学校借用家具。”学校“按其价格的千分之二,每月收取租金”。情况略与住房相同。
③《水电管理办法》,共有10条。其规定:为了安全用电,不得随意使用高电力、高电热、高电光,不得自行改路线、装灯头、换保险等。为了节约用电,还具体规定了各种场所、各级宿舍的灯盏数、瓦特数,如“仓库、储藏室、厕所、走道、休息室、路灯等,装用15瓦灯泡”。电费标准,最高60瓦者每灯每月9角,最低15瓦者2.3角,“收音机,每架每月收费六角”。为了节约用水,家属以洗衣为职者,“不得使用自来水,只能用井水”。“不允许用自来水浇菜浇花。”水费标准,有眷属者,“每人每月收费一角”;单身者,“每人每月收费七分。”
据载,自来水供水干管原有两根,一为青云街干管,一为天君殿巷干管。“后因学校大办工厂,又由民族学院门口水管接通供水。”
④《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共有4大条16小条。其规定: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注意安全、讲究卫生等。如:“按时起床,按时睡觉。”“非总务处布置的公物(如花盆、痰盂等),不得擅自搬入宿舍。”
⑤《开水管理办法》,共有5大条5小条。规定:开水只能“饮用为主,不能作其他用途”。凭票用水,“职工开水票每张2分,学生开水票1分,凭票各取水5磅”。取水量,“同学每日取开水饮用以5磅为限”。“女同学每星期每人取热水8磅作洗头之用。”
⑥《沐浴室管理办法》,共有2大条9小条。其规定:学生分班同时免费沐浴。“每月可以洗澡两次(侨生四次)。”“沐浴时间定为20分钟(放水时间15分钟,洗毕穿衣5分钟)。”教职工主要洗盆浴,“凭券沐浴,每券2角”,“沐浴时间25分钟(包括洗盆浴5分钟)”。
另设理发室,1961年时,学生4000人,理发工人8人,收入3360余元。又设缝纫组,“工人6人,为师生缝补衣服等,1961年收入460余元”。
⑦《幼儿园制度》共8条,《托儿所制度》共9条。两者除了年龄因素而外,约略相似。如入园(托)规定、探访接送、作息制度、卫生制度、衣服保管、用品保管、厨房制度、交班接班等。
学校党委曾对幼托工作指示:要使幼儿“五好两长”,即“吃好、睡好、保洁卫生好、冷暖照顾好、教养好;长身体、长智慧”。幼儿园、托儿所所定《工作职责》还规定,培养幼儿“爱祖国、爱领袖、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物”,养成“有礼貌、爱清洁、活泼愉快、艰苦朴素”,以及按时睡觉、起床,“按时喝开水”等。
幼托收费标准,1958年时每人每月幼儿园3元,日托4元,全托9元。
(2)治安保卫
治安保卫工作向来归总务科负责,只是1963年时曾划归人事处管辖。云大地处城郊结合部,又为“公共通道”,校外人员常常“前门进,后门出,以走捷径”。治安工作,实属重要,仅举几例。
1963年,学校喜逢40周年大庆。为了隆重纪念,3月成立了“云南大学庆祝建校四十周年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副校长寸树声,副主任委员为方国瑜教授、赵雁来教授,委员为程明轩总务长及各系系主任等,下设秘书、总务、保卫3组。届时将有各界显要、社会贤达亲临会场、热烈庆祝,因此治安保卫,务须万无一失。为此,4月19日即校庆日前一天,校长办公室专门对各系、部、处发出通知:“为了加强校庆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各单位必须派人值班,每班最少二人。”并具体要求工作到4点。
4月20日,庆典开始。书记兼校长高治国首作“庆祝云南大学建校四十周年的报告”。接着,“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披云、首任校长董泽、教师代表方国瑜教授等”,相继致词,热烈祝贺。整个庆典,自始至终,备极庄严隆重,一派节日景象。校庆期间的治安保卫,因为周密安排,所幸安然无恙。
但是时隔一月,即5月22、25两日夜间,体育场环城路围墙约60公尺长的防雨筒板瓦,连续2次被盗,损失约900块。未几,学校即向北门街派出所报案。报称:“在这次全国各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反对贪污盗窃的斗争中,对这些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行为,必须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给予应有的打击!”结果如何,惜未见载。
1963年秋,治安保卫工作划归人事处管辖,不久即正式成立了保卫科。同年,经人事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保卫科对于“思想反动和道德品质败坏的学生8人、教师1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劳动教养3人,劳动考查1人,开除学籍回家生产3人,批评教育后分配工作2人”。
又如,1965年2月26日晚,北院丁字楼130室男生宿舍被盗皮箱1只,“内装毛呢裤子1条,新卡叽布1.5丈”。对此,人事处写了报告,其中认为:被盗事件“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一方面是我们的同志缺乏阶级警惕性”。报告要求大家:“提高革命警惕,加强管理工作。”同年3月14日上午,某炊事员在宿舍私自将矿石收音机的耳机发线接在电灯线上,引起火灾,“烧毁蚊帐、棉被、床单、垫褥、毛毯、棉衣等物”。无独有偶,同日晚上,新女生宿舍212室,因点蜡烛,不慎失火,“烧毁被子、棉絮、军毯、枕头、灯芯绒大衣等物”。一日之内,两次火灾,虽无人员伤亡,但也非同小可,学校对此特发通报,要求员生切实做好“防特务、防盗窃、防火灾、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并指示总务处配电室,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电线检修等。
(3)车辆运输
云大大小车辆,原由总务处工务科管辖。1963年,工务科撤销,改立总务科,下设运输组,接管车辆,具体则由“老驾驶员丁兴华负责”。
早在1957年,高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公杂费试行标准(草案)》的附件中,即定有《汽车使用原则》:一是下列情况用车不向本人收费:副处级以上行政人员、副教授以上教学人员因公外出;外籍专家因公外出、专家家属来校任职的往返接送;学校行政组织员生集体外出参观、实习、开会、听报告等;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组织集体接送、搬运;校产搬运;学生患急重病、重伤、分娩等送医院;校院长或其授权人批准的其他免费用车事项。二是下列情况用车向本人收纳油费:上下班交通车;社团组织的文娱活动性质的集体外出;工作人员或其家属患急重病、重伤、分娩等送医院;校院长或其授权人批准的其他纳费用车事项等。
1961年,学校依据新的实际,重新制定了《汽车使用办法》,共分2大条8小条。其文如下:
云南大学汽车使用办法
(1961年6月)
一、小车使用原则
1.小车原则上为校一级领导的专用车,其他人员因公外出,一律乘公共交通工具,学校一律不派车。
2.教职工及学生因急病或重伤不能行动者,因属于急救性可以使用小车。
3.乘坐飞机人员接送地点,只到太和街民航局,校一级领导可以直达飞机场。
二、大车使用原则
1.我校运输任务较重,车辆较少,总务科有权根据轻重缓急,排队使用卡车。
2.凡使用卡车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领导批准之计划(如生产实习计划等),按周填具《使用卡车计划表》,于每周前三日交送总务科审核排队。计划上之使用日期不能随意更改,以免影响其他单位用车。
3.公物运输500公斤以下,用马(车)拉运;2000公斤以上,用卡车运输。
4.师生出外参观或进行生产、教学实习,所去地点交通确实不方便者,可派车接送。交通方便的地方,一律不派车接送。
5.经济核算单位使用卡车,接耗油量收燃料费。
学校各种车辆,不时有所增减,既因弃旧图新,更因学校发展。1956年时,原有吉普车、大道奇、马自达卡车、砲牌摩托、热托-25拖拉机各1辆。同年增购波兰产华沙牌轿车1辆。1958年,又增苏联产吉尔卡车3辆,而大道奇卡车停驶。1959年,以实验农场耕作所用的拖拉机,与昆明第一钢铁厂调换奇姆卡车1辆。后为解决短途小量运输,“教育厅曾拨给手推车数十部”。1961年9月,学校函某副省长:学校仅有华沙汽车一辆,除担负校长外出开会之外,还需运送危急病人前往医院救治,常常“感到顾此失彼,有时党委书记兼校长和副校长,因为工作时间紧迫,只有骑自行车或步行去开会,时间既不经济,也不能保证领导出行的安全”,“特此报告,请分配小轿车一部,以备应用”。结果如何,惜未见载。
运输组十分注意行车安全,“丁兴华派车时,常讲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汽车稍有毛病,立即停驶修理,决不开‘凑合车’。并提防:‘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组长曾当众宣布:“如遇雨天,汽车不管开到什么地方,立即转头回校。”如此小心谨慎驾驶,多年未有安全事故。只是某次,因非营业性质而不必纳税的一辆手推车,“前往武成路拉运校用仪器时,因无纳税执照,竟被武成路派出所扣押。”几经交涉,始才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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