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工作,乃是一切事业包括教育事业的基础。因此,教育经费、财务收支、会计出纳、账目统计等的严格管理,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极为重要的先决条件。云大史上,为了加强财务、经费、管理,先后建有董事会、基金保管委员会、经济部、事务处、总务处、会计室等机构,以求“权归专责,事属分途”,“慎重锱铢,有条不紊”,“一秉大公,昭示大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云大经费“一直在校行政的领导之下,由总务处下属财务科实行统一管理”。直到1965年7月,云南省人委“为了贯彻财务、会计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经费开支的监督,实行财务民主,以便更有力地向破坏国家制度和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思想、行为进行不调和的斗争”,从而颁发了《关于加强会计工作的规定》,并颁发了《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审查委员会实施办法》。为此,学校成立了“首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组织办法》、《实施办法》。其委员会组成如下:
云南大学首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1965年7月)
主 任 委 员:寸树声(副校长)(www.xing528.com)
副主任委员:程明轩(总务长)
委 员:刘佩文 刘有德 杨白仑 薛耀昉 颜洪恩 赵崇龄 韩文波
所定《组织办法》凡3条,主要内容为: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校领导、总务处、各系代表经选举组成;委员会内分工由委员会确定。其《实施办法》凡9条,主要内容为:委员会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委员会下分教育经费审查、其他费用审查、财产物资审查3个小组;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本校各种经费、财产、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政策和制度进行检查监督等。委员会的成立及其职责的确定,对于全校经费和财产的管理及监督,无疑起了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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