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来重视幼儿教育。古人云:“教儿婴孩。”(颜之推:《颜氏家训》)近人云:“少年强则国强。”(梁启超:《少年中国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学校教职员家属中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妇女,故能自带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少妇女积极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因此深感孩子之累,迫切要求成立一托儿所。
1950年3月,云大妇女互助会为此呈文校主委秦瓒,呈云:该会会员表示愿意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惟各会员皆有家庭儿女之累,时间精力常感不够,为此各会员迫切需要筹办一托儿所……初步登记,即有本校同仁儿童50余人”。关于经费,已在筹措;关于房舍,则请学校拨给西南联大所建的草顶、木板墙房,即“城外前学生服务处”空教室,以修理应用。3月30日,主委秦瓒、总务长诸宝楚签章复示,对所呈请表示同意。除拨所址外,并借给修缮费163万元,拨给幼儿教员2人。经过紧张的修缮、筹备后,6月1日,“云大妇女互助会托儿所”宣告成立。首任主席潘凤珍(潘家凤),并订“所章”,规定各项事宜。“所章”如下:
云大妇女互助会托儿所所章
一、名称:本托儿所定名为云大妇女互助会托儿所。
二、宗旨:为谋协助本大学同仁保育儿童,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生活下,养成儿童集体生活的好习惯,并使其智力与生活能力日渐增加和提高。
三、组织:
(一)由云大妇女互助会干事会推选会员五人,组织托儿所所务委员会,为本所决策及执行机关,内分:
1.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总理所务,并于主席不能执行职务时,副主席代行其职务。
2.教导组:掌理一切有关儿童教学事项。
3.保育组:掌理一切有关儿童保健事项。
4.总务组:掌理经费出入、物品采购保管、所景布置及其他不属于教导组、保育组事项。
(二)所务委员会依据实际需要有聘请顾问、教职员及佣用工人之权。
四、学制:
1.暂设三班:幼儿班,幼稚大班,幼稚小班。
2.暂定为半日托。(www.xing528.com)
五、经费:除要求本校拨给部分人员及所址外,向校内外热心社会事业人士捐募经费及应用物品。
六、本所章由妇女互助会干事会通过之日生效。
七、本所章如有修改并须经妇女互助会干事会通过。
所务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主席:潘家凤
副主席:陈祜英
教导组组长:方笙筠
保育组组长:谭崇仁
总务组组长:宋凤娇
托儿所的创办,不仅使孩子们能够接受正规的教育,过集体的生活,从而受到良好的教养,而且解除了教职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全力以赴地搞好本职工作。
1951年春,托儿所曾兼办“附设员工子女小学”,招生一班,但半年后即告结束。此为今日赫赫有名的“云南大学附属小学”之先声。
1953年,托儿所的孩子当中,有的已长成幼儿,为了教育的连续性,经过批准,正式成立了“云南大学附设幼儿园”,由学校组织科领导,女工委员会指导。其经费,经西南局指示,原则上由幼儿学杂费维持,学校由员工福利费内酌量补助;其房舍,则由大学拨用,仍在托儿所内。幼儿园初创时,一切都因陋就简,简单从事,后来均有所发展。组织方面:设园主任一人,有张春华,刘诗芬等,下分行政、教务、保健、总务、厨房、值日、监护等。政治方面:全体工作人员均参加学校的政治业余学校、工警业余夜校学习,以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方面:经常参加市文教局举办的保育工作讲座会等,以提高业务水平。其他方面:每月联系家长代表一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以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每两周园主任出席校女工委员会,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每周召开教务会议,总结、布置工作等。
关于人数和分班,1953年收70多人,分为小、大两班;1954年再收50多人,分为小小、小、中、大四班;1955年又收数十人,根据全国初等教育分班年龄之规定,分为三班:3岁至4岁半为小班,4岁半至6岁为中班,6岁至7岁为大班,以后遂成定制。关于入托制度,初期为上、下午“两段制”。作息时间如表4-47:
表4-47 云南大学附设幼儿园儿童作息时间表
后来改为全日制,即早上入园,下午放学。关于教学计划,“根据苏联幼儿教育十大原则教育儿童,培养儿童热爱祖国,热爱领袖,热爱解放军、志愿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成员”。依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及季节、时事、环境、节日进行教育,目的是“围绕大学的教学服务,使儿童的母亲及父亲能安心工作”。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成立,不仅解除了教职员工儿女拖累的后顾之忧,而且使得孩子们从小就受到正规的、科学的、严格的良好教养,使其茁壮成长,成为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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