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云大时期,正值八年抗战和三年内战,外族的入侵,内部的征伐,经济凋敝,物价腾飞,民众生计,难以维持。云大师生的衣食住行,也苦不堪言。为了改善师生生活待遇,政府也作些补助,学校建立了“消费合作社”“员工福利委员会”等组织,自力更生,多方自救。
1.补助费制度
国立前期,政府实行补助费制度,对公职人员分别发给膳食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和特别生活补助费等。1940—1943年学校所领补助费如表3-45:
表3-45 学校所领补助费
2.战时生活补助
抗战时期的战时生活补助,主要有食粮代金、战时生活补助费、生活津贴等。
关于食粮代金,1941年10月,教育部训令颁布《非常时期改善教职员生活办法》及施行细则、《国立各学校学生膳食费用补助办法》及施行细则等,规定教职员工每月米贴之计算以年龄为依据,即30岁以上者10市斗,26岁至30岁者8市斗,26岁以下者6市斗,工警则不论年限概为6市斗。
关于战时生活补助费,政府曾制定了《全国中央机关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费基本数及按薪俸加成成数表》,自1942年起实行。关于云南地区规定如表3-46:
表3-46 云南地区战时生活补助费基本数及按薪俸加成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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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可知,云大属于一等,基本数为250,按俸加成5成。当然具体执行中会有变化。
关于生活津贴,1943年教育部以部长陈立夫的名义代电学校,谓:“熊校长转全体教职员……年来物价高涨,各校教职员薪金未随物价比例增加,生活之清苦,自不待言。诸君献身教育,与将士之效命疆场,功无二致。在拮据生活之中,为国家作育人才,安贫乐道,不稍游移,缅怀贤劳,诚不胜其感慰之忱。诸君之生活情形,虽诸君不言,立夫亦知之甚稔。立夫忝主教政,对于诸君之生活,固未尝一日去怀,时思有以改善。如教职员及家属膳食补助金之发给,以及薪金之十足支付,在政府其他机关,尚未实行。……生活津贴也自上年十月起增加二十元,自本年一月起可再增二十元。”生活津贴,何时始发,金额多少,未见记载,但知有此项津贴,且后来曾几次增加。
3.火车优待证
学校因农学院建于呈贡火车站附近,酒精原料场建于蒙自草坝火车站附近,故在滇越铁路昆明—呈贡—草坝间常因公务而有人员往来。自1939年起,农学院员生即享有昆明—呈贡间乘车半价优待,而教职员因公可享受昆明—呈贡—草坝间免费优待。后滇越铁路收归国有(归交通部),优待取消,经学校函请交通部转滇越铁路滇段受理处,蒙准农学院院长、总干事、农艺系主任、森林系主任、蚕桑专修科主任等继续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4.供应平价布
1943年12月,云南省临时征购纱布分配委员会制定了《公教员工及学生分配平价布实施细则》,规定:“1.大中小学教职员工学生配发平价布。2.布类有蓝海昌、黄卡叽、花府绸、青府绸、青斜文、白斜文等。公教人员以分配杂色布料为主,学生及工役以分配白细布为主。3.男性每人短衣1套,女性每人长衫1件。每人约合28平方公尺旧尺,价值约一百数十元,至五百数十元不等。”由总务处代为造册呈教育厅请领。
5.员工福利委员会
国立时期,学校设有员工福利委员会,目的在于到外地、原产地购进低价粮食、面粉、食盐、棉纱等生活必需品,适当加以运价售给员工,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借以改善生活。1949年6月,该委员会移交时,尚存有部分物品。详如表3-47:
表3-47 发工福利委员会移交时尚存物品
尽管政府补助,学校自助,但师生员工的生活还是十分艰难。教职员待遇甚为微薄,所入不敷所出,虽蒙政府一再调整生活补助费,但物价过昂,且不断上涨,生计仍难维持。以1945年而论,中等市米售价平均每石合3.8万元,而教员中最高薪者月入8.84万元,最低薪者则不过4.174万元,职员中最高薪者7.35万元,最低薪者3.872万元。衡之昆明当时物价,四口之家需米约8斗,房2间,仅食宿两项即需12万元左右,故工薪阶层“生活艰苦,实不堪言”。就学生言,当时学校有甲种公费生180名(包括公医生70名),乙种公费生211名,甲种自费生36名,甲种战区生60名,乙种战区生5名,共计公费、战区、自费学生492名。膳食学生自办,每日约需膳费4000余元。但公费生月领公费仅2900余元,尚不敷膳费,故“食难果腹,衣难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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