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膳食
《云南省立云南大学学则》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本大学学生膳食概须自备,由学生组织膳食委员会经理之。”大学部学生膳食如何办理,未见具体记载。中学部则规定:本校学生膳食,由学生自行办理,意在培养学生普通生活之知识及经验。其组织机构为膳食委员会,每班选出6人,两班共选出12人为委员,推1人为主席,下分文书、采买、保管、监察等股,由委员分任各职,每月更换一次,以使人人均有实地练习之机会。大学部可能与中学部略同。关于膳食,《各级学生用费预算表》规定:大学本、专科生,全年每生100元,中学生80元,终了决算,多退少补,每生每月约合8元。
2.学生宿舍管理
学校人员之主体为教职员工与学生,而学生又居多数。因此,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学生管理,而学生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又为学生宿舍管理。私立时期,设有训育主任、学监等职,专司学生之教育管理,其时学生数少,管理较易。省立时期,先后设有训育部、学监、训导委员会等,因其时学生增加,故管理较前不易。当时男生均住校内,女生均为“通学”(住校外)。为加强男生宿舍之管理,学校特制定了有关规则,兹将所见最早之一种赘录如下:
省立云大学生宿舍规则
第一条 本大学宿舍专供本校学生寄宿之用。
第二条 寄宿生须将每学期应缴各费一律缴清,呈验会计课收据,由训导委员会指定宿舍号数,方得入舍。
第三条 每间所住人数由训导委员会指定。
第四条 宿舍用具均由庶务课配定,非经训导委员会许可,不得随便迁出或迁入。
第五条 每室电灯不得超过规定度数或件数。
第六条 室中用具如有损坏或遗失者,均须照价赔偿。但无人负责时,应由同室之人共同赔偿。
第七条 暑假及寒假期中学生如欲住校者,须填具住校请求书,经许可后方得住校。
第八条 住校各生除有特别事故经训导委员会允许外,不得在外住宿。
第九条 宿舍内不得携入一切违禁物品。
第十条 寄宿舍内不得留住外客、接见女客、蒸食、洗涤、赌博、饮酒、任意吐痰。
第十一条 宿舍校工举动如有不合,应报告训导委员会处理,不得径自辱骂或殴打。
由上可知,当时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是较严格的。另外,学校卫生、师生浴室则由体育课负责管理。(www.xing528.com)
3.学生军训
云大学生军训,始于私立东大时期。省立时,军训仍在继续,尤其后期,因为抗战爆发,为了反对侵略,保卫祖国,以备投笔从戎,效命疆场,军训甚有增强之势,力图把学生培养成为能文能武的有用之才。为此,学校特设有军事教官、军事训练助教等职,并制定了《军训管理》。其文如下:
省立云大军训管理
甲、本校现因寝室不敷分配,女生暂行通学,其男生一律住校。
乙、本校男女学生在严格组织管理之下,力行军队生活,养成军队纪律化。
丙、每周星期日放假前,举行内务清洁检查。
丁、每日早、晚举行升、降旗礼。
戊、每周除星期日放假外,一律严禁外出。
己、本校学生,无论在校内及校外,概着军训制服,女生着看护训练服。
由上可知,其时云大学生的军事训练、日常管理等,甚属严格。为了搞好学生军训,提高军训效果,增强军事素质,学校还将全校男女学生加以军事编制。其中三、四年级男生编为一中队,二年级男生编为二中队,一年级男生编为三中队,全校女生编为看护中队,男生各中队长由教官担任,女生中队长由校医担任。军训内容包括上军事课、操演队列、练习瞄准、实弹射击等。所需枪弹,有属学校者,有向外借用者,概由后勤人员专司清点、保管、分发和收回。每当军训时,教官身跨战马,手舞战刀,学生也戎装打扮,着制服、扎绑腿、跨弹袋、握钢枪,甚有赳赳之气,实可谓:“戎马生涯”!
4.校医设置
人食五谷,孰能无病。为了保证员生健康,以利教学,学校历来重视医疗保健事业。大学创办伊始,即设校医,专司其事。
私立东大时,先后聘有名医获法国医学博士的秦教中、毕业于香港大学医科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眼科的王承才、法属甘美医院院长穆理雅等为校医。
省立东大时,改聘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医科的缪安成、添聘毕业于北平大学医学院和北平协和医学院研究院的苏树德等为校医。
省立云大时,复聘王承才、续聘已任市立医院院长的苏树德等为校医,苏树德还兼云大附中卫生教员。
当时校医,多为兼职,只是按时来校开诊,甚或由病员前往其寓所、诊所就治。医疗用品也较缺乏,偶染微恙,尚可应付,遇有沉疴,则须到医院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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