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修会泽院
云大主体建筑会泽院,自学校成立时建造以后,至省立时已历十载,其间风吹、雨淋、日晒等,屋顶已有严重破损。1931年初,学校决定予以修理。为慎重计,经校务会议议决,专门成立了“会泽院屋顶工程委员会”,推定萧扬勋、赵家遹、何瑶、毕近斗、张子俊、杨维浚等6人为委员。修理费约需4万元,但省府仅拨2万元。为此,华秀升代校长于2月致函财政厅长陆崇仁,表示“不敷之数,务祈准予补发”。3月,学校代表代校长华秀升、事务主任杨维浚与承修厂商代表永固建筑厂彭禄炳工程师,双方订立了《包工合同》,共8条,具体规定了工料价银、修理内容、完工日期、保固年限、领款时间等项。后因款项未齐,工程延至1932年始行开工。开工后,所需铅瓦铅片因从越南进口,须纳“入口特捐”。为了免却进口捐税,学校曾致函“云南特种消费税局”,提出请求。但省府认为:“入口特捐一项,系因向外购料所必须……不得希冀减免,以示限制而维税收。”6月,工程完工后,学校呈请省府派员验收。验收结果,省府认为:“工料尚属坚实,开支亦无浮冒。”
2.再修会泽院(www.xing528.com)
省立东大修理会泽院主要是修理屋顶。至省立云大时,会泽院楼下教室又多有破损。1935年,学校呈文教育厅,谓:会泽院自1929年“七一一”火药震灾后,屋基颇多影响,教室楼板偏倚不平,顶板泥沙剥蚀下坠,师生作息其间,危险甚虞。“左右教室计八间,建筑之初,系用横木过梁,未用铁筋,今欲修理加固,每间估计工料价490余元。”教育厅接呈后,同意修理,但核准每间工料价仅400元,8间共3200元,不敷之数,只得由校自行筹集。1936年3月工程完竣后,“工头”吕云光出具《保固切结》,保固10年。教育厅旋派员会同云大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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