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创办以来,校址主要局限于旧贡院一隅。而十多年后,学校日益发展,人员不断增加,原有房舍、设施等,日感不敷应用,校舍之东为圆通山,之南为民房与翠湖,均难以扩张,之西也多为民宅地基,虽经数次筹拨,但却效果甚微,惟有其北,多为荒冢野地,较易扩充。于是,学校决定向北门外发展。
1937年11月5日,学校直呈省主席龙云,请将北门外(今三十中、省杂技团以北)大片荒地拨归学校,以为学校发展之用。呈文如下:
呈为拟具扩充校地计划,请予鉴核事:
查本校校址,系就清代贡院旧址改造,虽新建筑有会泽院,但年来院系逐渐扩充,颇感不敷。
钧座有鉴及此,经决定收买民房,并同昆华中学校址收归大学,建筑志成院(即理工学院),以奠理工教学之鸿基,高瞻远瞩,无任钦仰。惟继是发展更须于图书馆、大会堂、博物馆、各专门学馆、各研究室、体育馆、大运动场、天文台、气象台、气象园、植物园、莳花暖室、农事实验场、各项实习工厂、教职员住所、学生寝室及种种附属机关,有广阔而适宜之地面。主席锐意发展本校,以求振兴西南文化,本校地位之增高自可立待。是应早定广阔之地域,俾能即作久远之计划。斯意曾经面陈,得蒙嘉纳。查本校地基,东西、南北不足,而南方为街道居民所限,不易扩充,惟有向北城外发展,较易为力。
兹经详加勘测,将布置情况,绘具略图,拟恳钧座准将:南至城墙,北至绿线,东于莲花池村路,西至通富民大路一片地段拨归本校。莲花池村民房屋,可照旧不加收买,其他多系公有义地,收买尚易为力。至于与城内交通,拟于志成院后墙开一缺口,建立铁栅门,以资启闭,于城防方面并无问题。窃以国外著名大学,占地垣在数千亩以上,而法国之巴黎大学城,规模尤大,盖非此则无以树百年之大计,而促进学术之研究也。所有拟请扩充校地各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文连同测图呈请钧座衡核令遵。
谨呈
云南省政府主席龙 计呈图一份(www.xing528.com)
校长 熊(庆来) 秘书长 郑(崇贤)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三十日
此次请扩北门外校址,规模浩大,地亩辽阔,基本包括今日云南大学之校本部北半部、东一院、北院,云南民族大学之本部、北院,昆明理工大学之本部,云南师范大学之本部等大片地区,足见学校当局雄心勃勃,目光远大。
对于此呈,省府甚为重视,仅隔半月,即以龙云名义指令云大:“学校所请,应侯发交市府审查,与市区有无妨碍,答复再凭提会核示。”12月,省府训令云大,其中转述了市府的意见。训令说:市府认为“省立云南大学此次扩充校址计划……其校址面积之广袤,系为事实上所需要,职府并无成见”。但有三点,其一,改筑环城马路(今一二一大街师大至民大一段)事,因其“工程浩大,需时最长,不惟需款甚钜,自改筑后路线似不整齐”,要求此段经过校区的马路“仍旧保留”;其二,改修大门路线事,原图欲改西侧路线,因“此段坡度较陡,改筑费工,且文林街为西北交通干道,车马频繁”,宜于大门东西两栅子起直达文林街修一直路;其三,莲花池涉及鱼塘、游泳池事,认为因该地有民房而不相宜,请改建“教职员、学生住室,以其繁荣该村”。省府认为,市府“所呈不无理由,应由熊校长与该市长妥商具复,再凭核示”。1938年1月,云大致函市府,并附一图,对其所提意见基本同意,但对第二点,关于拆除东西栅子而筑一路直达文林街事,认为“两栅子之间,街路所取直线,则校前过促,有碍观瞻。须修成弧线,如附图所示,于本校台阶最下级前面,酌留二丈七尺之弧形地,俾便设置围栏,开门出入。似此,市街与学校,均能兼顾”。同月,市府即复学校,对此修筑路线“均表赞同”。后来实际筑路时,又往南移了一段。
关于向北扩充一节,1938年1月,学校再呈省府,请其转饬市府,将扩充范围内“所有基地、建筑,派员调查列册,属于官有公有者,分令拨归本校;属于私有者,照估定价值发款收用”。“第一期先从沿环城马路以南,城墙以北一带(即今校本部北半部一片)着手,所需款项仍由筹定大学建筑经费内暂行提拨。将来建筑经费不敷,并恳延长(因筹建志成院而抽收的)一平浪盐捐抽收年限。”2月16日,省府发出指令,正式批准云大扩充北门外校址。令称:云大“所请扩充该校校址范围,应予如呈照准”。同时还令“昆明市府照办,并分令财政厅审计处知照”。5月,云大校长熊庆来、秘书长郑崇贤致函昆明县政府,请准行所辖农会将划归本校校址内的租户辞退,并派人会同学校拟定先拨部分,正式移交,以便接收管理。函云:“查北门外东至莲花池村路,南至城墙,西至通富民大路,北至绿线一片地段,经呈奉省政府批准,拨归本校作扩充校址之用。查内有沿北门至西门城墙脚一带地面,毗连本校新辟便门,为本校交通要道及布置防空洞地段,自应尽先收回以便建筑。昨经呈请省政府令县转行农会,将租户辞退,将租出地面正式移交本校管有,以便展布。”市府接函后,即派出范延庆、赵聪,会同云大所派庶务课主任唐永权,管有该地面的第三区公所郭其栋,三方协商后,发出布告,晓谕民众,令各业主限期登记报价,否则即按无主土地、坟墓、坟地论处。布告发出后,有关业主陆续前来登记,登记结果分为三类:其一,有主坟墓:计有1365冢,每冢付给迁移费石坟新币16元、土坟8元,共合11048元,坟地1102方丈,每方丈付给地价5元,共合5512元,两项合计16560元。其二,无主坟墓:计有12921冢,每冢支迁移重葬费1.2元,共合16705元,拟重葬于莲花池村所有之破荷叶山顶,为此选定2块墓地,面积为14.8亩,最低地价按每亩50元计,则合742元,两项合计17447元。其三,耕地:计有50.3亩,每亩地价400元,共合20153元。三类总计54161元。后来终于拨得部分土地。
此次扩充校址,虽未按图所示完全如愿以偿,尤其自北城墙脚至大西城脚,及城壕内之耕地,因分属县农会及市府苗圃而未入云大“版图”,但已共得200余亩,其“疆域”已远远超出旧贡院范围,较前大为增加,为日后学校之建筑和发展创造了甚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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