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组织机构、体制机制等事物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动力。菲利浦·克劳士比认为质量是指符合要求,而不是主观和含糊的“好”或“卓越”等,应当用客观的“符合与否”作为判断质量的标准。在评价事物质量时,涉及符合性、适用性及经济性三个层面。符合性是指事物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适用性是指满足用户使用目的的程度,经济性是指事物或产品的性能情况。在高职教育产教融合过程中运用质量原则,用符合性、适用性及经济性三个层次去检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情况。用符合性检验人才培养与市场用工需求间的匹配程度,用适用性检验所培养人才是否适应行业企业相应岗位具体工作,用经济性检验人才将创造的经济效益情况。在高职教育产教融合中,注重培养质量原则包括注重高职院校自身人才培养质量和产教融合培养质量。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影响着产教融合培养质量。
以广东省为例,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与市场用工需求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广东省作为产业经济发展迅速、产业转型升级较快的地区,其技术技能更新迅速,行业企业要求人才不仅要具备较高技术技能,而且要具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术技能的能力。高职教育作为以育人为本的教育活动,培养周期较长,难以跟上行业企业的更新速度。另一方面,受社会文化及历史传统因素影响,高职院校的认可度不高,学生生源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由此形成的学习氛围不强,学生缺乏内在学习动力、外在学习氛围,导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难以提高。高职院校只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毕业生社会影响力,才能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吸引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提高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合作深度。(www.xing528.com)
此外,高职院校注重产教融合质量的原则不仅体现在高职院校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层面、管理质量等微观方面,还体现在高职院校在宏观上将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提高到一定层次,合理开发和运用高职院校自身与行业企业的优势资源,提高为高职院校学生、行业企业、政府及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同时,不能不顾实际,盲目地与企业合作,为了产教融合而产教融合。高职院校要避免片面追求合作行业企业的数量、合作的规模以及合作的速度等短视行为,应在保持自身优势资源、提高自身质量的同时,注重提高与行业企业、商业协会以及培训机构等多方主体合作的质量及合作的深度,注重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商业协会等主体形成互利共赢,注重可持续和长远发展,注重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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