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专业的含义和性质
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专业具有实体性。这种实体性来源于“专业”背后“学术与行政一体”的组织体系、教研室实体。系作为大学二级机构,不仅是一个个学术共同体,更是一个个等级森严的科层行政实体。我国大学的本科教育从招生录取到专业分配、课程设置与实施、学生管理,再到学位授予,都以系为单位。在系级组织下再设立按主干课程设立的学科教研室。教研室是把教师们按课程组织起来直接进行有关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机构[3]。以学科专业为基础的系拥有配套的教师队伍、人数固定的学生、专门的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学经费,成为独立的教育系统。由于各系相互独立,各专业相互封闭,学生一入学,就进入相关院系的相应专业学习,并按专业分成固定班级,基本上不允许中途转专业。因此,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专业成为封闭的课程资源系统,导致各专业教师只为本专业学生开课,学生只能在本专业学习课程。如果说按专业分类设置的系级制度形成本科教育“块”的分割,那么细致的专业划分则形成本科生培养的“条”的分割。知识的分裂和学科专业的划分把学术分为一个个“学术氏族部落”。如果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并或调整专业,那么专业背后的实体组织及其相应的配套教育资源也都要合并调整。如此一来,此项工作常由于影响各实体组织的利益而变得举步维艰。另外,专业成为教育资源的组织实体,造成各种教育资源封闭垄断,阻断了教师与学生的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协作,从而影响人才培养、科研的效率与质量。
2.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课程计划及实施方式
(1)课程计划的统一性和指令性
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课程计划包括由国家和高校制订的课程计划。国家制订了大量的具体课程计划以及课程计划管理政策,高校必须按照国家制订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工作。高校及其院系主要是遵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再制订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这些课程计划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具体的、凝固的系统,具有很强的统一性和指令性。经过国家制订的课程计划非常详尽具体,它包括专业简介、专业目标、授予学位和具体的学分要求和具体的课程设置。在这种模式下,全国不同高校同一个专业的学生所修习的课程基本相同。(www.xing528.com)
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的课程计划及实施的主要特点是刚性太强:一是课程方案中内容太多,特别是讲授内容太多,留给学生自学的时间太少;二是学生选择专业和课程的余地太小;三是面对市场多样的需要和变化以及科技发展的需要做出及时调整和变动的能力太低;四是课程的广泛性或总量太少,难以在学科专业之间建立广泛的联系,也难以应对经常变化的社会需要;五是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活动的空间太小,多数教师仅仅在个人专业领域内进行活动。
(2)实行学年制的课程实施管理制度
学年制是专业规定课程模式下课程实施的基本管理制度。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我国高校一直实行学年制。学校根据规定,按学科、专业制订统一的课程计划,规定学生的修业年限、应修课程,检查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是否完成了规定的课程,并将是否通过相应的课程考试、毕业考试、毕业设计作为能否准予毕业,授予学位的评判标准。它既规定一定的修业年限,又规定一定的教学时数,一般是学生统一入学、按照统一的课程计划和统一的教材、在统一的时间里学习统一的课程内容,考试不及格则统一补考、统一升级,最后统一毕业。学年制下的课程实施是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的。在这样的课程实施管理制度下,所有学生同属一个班级,共用一张课表、一个课程计划,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高校进行学分制,改革实行学分学年制,其实质还是学年制。即在教学计划编制及执行中按学时计算学分,将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实践课等。课程教学计划中规定学生修满学分毕业的标准。学籍管理还是以学年或学期作为结算时段来规定学生的降级、退学标准。在学分学年制下,学生中途转换专业依然难度相当大。因为学生分布在各院系进行培养,院系之间存在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转专业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进入21世纪,我国很多高校不仅开始积极展开完全学分制建设,而且开始进行学分互认。通过这些制度的创设和完善,相信我国一定能在2035年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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