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在矿产资源开采中形成了一些错误的观念。如,一些人认为矿产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以无限利用,因此对矿产资源采用掠夺式的开采方式,对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是有限的,需要人类科学使用,节约矿产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又如,一些人认为矿产资源是没有价值且可以无偿使用的,市场上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是由勘探和开采过程中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错误的观点正是造成人们破坏资源、浪费资源的思想根源之一。再如,一些人认为矿产资源是没有主人的,谁开采谁拥有,于是采用土法炼焦、土法炼油的小型作坊遍布矿产资源地,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而且对资源造成了破坏,很多地方已成焦土,无法再进行机械化开采。实际上,矿藏、森林、草原等所有资源都是有主人的,它们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2.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的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的法律体系。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一些关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矿山及周边环境进行保护的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对具体操作的规定和造成环境破坏的惩罚的规定。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会造成种种污染和环境破坏,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不能对这类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理,也没能提出具有明确指向性的、旨在防止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破坏的具体措施,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等到环境问题出现时再应对就为时已晚。(www.xing528.com)
由于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产生的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科学的治理。而且利益最大化是大部分矿产开发者的最终追求,因此开发者往往关注矿产开发本身,而在治理矿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上节约成本。例如,对于比较普遍的“三废”的处理,很多企业没有采用国际上推崇的清洁环保的物理处理方法,而采用简单的化学处理方法。
3.矿产资源开采中政府监管不到位
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起着管理和监督的功能。然而现实中矿产企业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屡见不鲜,矿山环境遭到破坏。这说明政府的监督管理工作有疏漏,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如审批和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政府官员对自身的监管不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