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全信和尚,俗姓刘,乳名“小九”,北京北郊六里屯人。父亲给地主种地,兼做裱糊匠。母亲梁氏。在我两周岁时父亲去世。两个哥哥均在童年,从此家境更为贫困。到我八岁时,母亲托亲戚向邻村永丰屯香岩寺住持碧尘说项,把我送去当了小和尚。
香岩寺建立甚早,在明代原名弥勒院,清代康熙五十九年重修,改名“敕建香岩寺”。当时势派很大,寺内有五层大殿,房屋有百余间,山门内有龙旗、龙棍,山门外有块“圣谕碑”,上写“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寺内碑文内注明本寺有二十余顷土地,到碧尘掌管庙户时,只剩两顷多地。
香岩寺住持碧尘,宛平县果树村人,在本寺出家,所收的剃度徒(僧人初出家时自己的称谓),连我共有四人:智信(瞽僧)、佛信(已故)、法信(由于不堪碧尘的虐待,已逃得不知去向),我是碧尘最后收的一个剃度徒。碧尘当时已76岁。我的几位师兄在出家时,都按照寺规由其父兄给寺立过字据。我的出家字据系我母亲出名立的,用一张白纸由同村苗兰峰写的,大意是:“立字据人刘梁氏情愿儿子小九出家,永远杜绝俗家关系,到庙后,倘有投河、跳井、伤病死亡情事,一概不能过问,听凭寺方处理。空口无凭,立字为证。”我母亲打手模,书明某年月日。这就是我当时出家的卖身契。
碧尘对剃度徒的生活供给,只是每日三餐的素食,衣服、鞋、袜、零用等依然由其俗家(称出家前的家)供给。碧尘对我的教育是文化教育和专业教育。他对文化教育并不重视,所以我当小和尚时期只念过两年《三字经》之类的启蒙书籍;他对学习佛事的专业教育却很重视,所以在我几岁的时候,就出庙给各处念经、放焰口,替庙里挣钱。当小和尚除了做以上的事情以外,还得给碧尘打酒、买肉、扫地,铺床等等,这些杂务都是小和尚所必须做的。(www.xing528.com)
碧尘和尚除收庙产地租外,还经常派寺中挂单的僧众(持有戒牌的僧人为寺中收留居住者)出外到各处应酬佛事,也有不少进项,所以他过着极其优裕的生活,每天抽大烟,凑三五知己,或饮酒取乐,或斗纸牌“押宝”消遣,养尊处优,以娱乐晚年。其日常膳食烹调、缝纫等事,都由同封永丰屯的两个妇女代为操作,经常出入寺中,来往关系密切,因此招致村民愤恨,物议纷纭。
在我犯错误的时候,碧尘对我体罚很重,花样也多,如禁闭一天,不给饭吃,夜间不许睡觉,罚跪顶八砖(砖重八斤)、顶被子等等。有一次体罚“跪玻璃”,是我一生最难忘的一件事,那年夏季的一天,阴云密布,暴雨将至,我赶紧把一扇玻璃窗放下来,由于风大,没有放好,打碎了玻璃。碧尘就叫我把碎玻璃捡起,堆集在大殿前,令我跪在碎玻璃上,夏天衣单薄,玻璃碴子刺肉,疼痛难忍,实在跪不了,就逃回家去。可是母亲没有力量抚养,痛哭后,只好含泪送我回庙,母亲送我出门时说:“我不是愿意你回去,知道你回去后不好活,但是如你不回庙谁管你饭呢?”在百般央求下碧尘坚不收留。没法子又找亲戚田某说情,碧尘勉强答应收下,又把我毒打一顿才算了事。
我既不能还俗回家,又不堪碧尘的残酷虐待,想远走高飞,没有亲友可以投奔,想私逃出寺,只有沿街乞讨,每日三餐一宿,更是问题。无可奈何,还得忍受虐待,挨饿挨冻,过那苦难的生活。这年我12岁,正赶上阜城门外圆广寺传受三坛大戒,贴出广告说:冬期传受千佛大戒,要自备衣钵费,还得交香灯银10元。我认为这是一个摆脱碧尘的好机会,因为受出戒来,就可以“天下丛林饭似山,衣钵到处任君餐”了。虽然距离受戒年龄还差五六岁,若是托情说项,也会得到取录。遂屡次向碧尘央求,但碧尘也有他的打算:1.剃度徒受戒,理应由他掏腰包出钱;2.全信走后,影响寺中经坛收入;3.缺少一个差使人;4.师徒感情一向不好,从此全信就远走高飞不再回头,未来也不会对寺中有所照顾。所以坚不允去,并且推脱说,庙中无人干活等等。后来我母亲替我央求,碧尘说:“孩子还小,不够年龄,我拿不起香灯银,也担负不了他在戒期限的日用花费。”仍是不允。并且还时常对我说:“徒弟大了,受完戒,翅膀就硬了,以后再也管束不了。”最后由我的亲戚田某出面,负担起我受戒所需的香灯银及戒期限内的日用花费,这样碧尘才算勉强应允下来,但是心中十分不悦。因而在我前去受戒时,应该由出家的寺庙派人去圆广寺托情关照,这项“送戒”手续碧尘也不愿出头,还得自己想办法。遂由我的长兄刘富托亮甲店药王庙住持药山做送戒人,药山是已故圆广寺住持庆然和尚的徒孙,又为现任圆广寺监院(全寺当家的)福山之师兄弟,所以经过托情,在戒期给予生活上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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