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大小金川,在乾隆皇帝的十全武功中占有二功,这就是乾隆十二年(1747)的征讨大金川之役和乾隆三十六年(1771)开始的征讨大小金川之役。
然而,究其实际,在金川问题的处理上,乾隆皇帝的运筹以及军前将帅的谋略都不乏“败笔”,以至于“金川二功”在“十全老人”的功劳簿上大有凑数之嫌。
大小金川本是大渡河上游两条支流的名称,因沿河诸山多有金矿而得名。
其地每走一步都是悬崖峭壁,气候寒多暖少,雨雪无常。该地区西连康藏,南接云贵,北至青海,东通成都,为藏族居住区。
明代在此地设杂谷安抚司,入清以后,继承明代制度,于顺治七年(1650)授小金川头人卜尔吉细为土司,同时,继续推行“以番攻番”的政策。
雍正元年(1723),为分小金川土司之势,经川陕总督年羹尧奏准,新设大金川安抚司,颁给封号、印信,与小金川抗衡,彼此牵制。
不料,此一分立举措,竟然酿成日后纷争的后患,实为雍正君臣始料不及。
大金川土司从一开始就恃强凌弱,不安于住牧,不断对邻边土司进行侵扰,而且藐视清廷的权威。
乾隆四年(1739),因小金川不遵约束,四川地方官谕令邻边的杂谷、梭磨、木坪、鄂克什等土司合兵攻打小金川。而大金川却乘机三次发兵攻打邻边的革布什咱土司。
当时,清廷朝臣有人提出将大金川乘机参革,实行改土归流,却因遭到署理四川巡抚的反对而搁置。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内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土司地区已非昔日高度隔绝的状态,少数民族尤其是首领们亦已日益开化,文明程度日益提高。再完全照搬传统的“众建而分其势”“以番攻番”的治理策略,显然已经行不通了,至少是不灵验了。
不过,乾隆初年若能乘势改土归流,事情恐怕会好办得多。
因为此时的金川,其桀骜不驯、强横而不安分之德行已暴露无遗,不应再对其抱幻想。从势力上讲,此时的金川还不至于如日后那样强大,金川与邻边各土司的关系也不会如后来那样复杂、微妙。遗憾的是,清廷错过了这次机会。既失策于前,复失机于后,日后的大麻烦就无可避免了。
金川地区各土司间关系错综复杂,宗族的,姻亲的,各种关系犬牙交错,因此有时既易起争纷,又易结联盟。
大金川土司莎罗奔与小金川土司泽旺本为叔侄关系,大金川虽然得封较迟,却后来居上,势力膨胀迅速,且野心勃勃,竟然想将小金川吞并。为了达到目的,莎罗奔先将侄女阿扣嫁与泽旺为妻,恰好泽旺生性懦弱,很快为阿扣控制,掌印管地等主要权力都由阿扣掌握。泽旺的弟弟、土舍良尔吉素与阿扣私通,自然站在了莎罗奔一边。
乾隆十年(1745),良尔吉勾结莎罗奔,里应外合,颠覆了小金川。莎罗奔囚禁了泽旺,理由是“小金川无理,应该给以教训”,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然后,莎罗奔夺取小金川的敕封印信,交由良尔吉掌管,并将阿扣也改配给良尔吉。
在清廷看来,如果大金川吞并小金川成功,其势将更不易制,这正与“众建而分其势”之方针相悖,清廷肯定是不能容许的。川陕总督庆复会同四川巡抚纪山前往查办调解后,大金川虽然口头答应和解,却一直拖到乾隆十一年(1746),清廷平定了瞻对土司叛乱之后才无可奈何地释放泽旺,交还敕封印信,其桀骜不驯、恃势观望之意甚明。
情势已发生变化,但乾隆皇帝的思想认识却没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还在死死抱着传统的“以番攻番”的策略不放,其顽固程度简直不可理喻。他在一次诏谕中讲到对金川土司问题的看法,可以理解为他处理金川问题的总方针。
他认为:“苗族这些少数民族,好勇斗狠是他们的天性,各土司之间发生一些打打杀杀的事情都很正常。对待一些事出偶然的纠纷,朝廷可以视而不见,听任其自行化解,没有必要因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问罪。只要他们不侵扰土司范围外流官治理的地方,不影响到进藏的道路和塘汛的畅通,仅仅在土司区内争斗,甚至就可以置之不问,随他们去斗。如果仇杀日深,某部势力渐见膨胀,也许就应该进行一些适当的训导、劝解,令他们息愤宁人,各安生业。具体如何办理,应当相机行事。总的原则是朝廷的声威要宣扬得足以慑服其心,使他们不敢造次,方为尽善。
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这些土司的地方无足轻重,而且这些苗人顽固无知,得到他们的人,也不能让他们尽人臣的本分,得到他们的地,也不值得去守御。如果有什么抗拒统治侵害社会秩序的事,不得不宣布一下皇威,以保全国家的尊严,也要对形势进行充分的考量,谨慎从事,不可轻举妄动。但也不能因为曾经按照我的要求因有关国体问题向他们宣示过国威,动用过武力,就使之成为约定俗成的惯例。”(www.xing528.com)
乾隆皇帝还举出刚刚结束的平定瞻对土司叛乱的事例,总结了经验教训,他指出:“(平定瞻对土司不力)都是因为事前没有成算,所以抚驭远夷,全在于要有合适的时机。驻守边境的官吏喜于生事,营弁又没有远谋,往往过于张皇失措,因为小事酿成大乱。难道不知道千钧之弩,怎么能仅仅因为一只小老鼠发动呢?现在要做的是加强守备,改善守御,积累声威,让他们因为畏惧而遵守法律,再用恩德去安抚他们,使他们各行其道。凡事要事先做好准备,好好筹划,才不会有轻举妄动之举。”
很显然,朝廷的主要意见就是不轻易介入土司内部争端,而且特别强调了对瞻对土司叛乱一事之措置“事前没有成算”的教训,强调要慎之于始,不轻举妄动,这个方针对于当时金川土司的实际情况来说无疑是具有针对性的。然而,说起来容易,真正具体把握起来就难了。
乾隆十二年(1747),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先后攻占邻边的明正、鲁密、章谷等土司地,进驻毛牛、杂谷、丹坝等地方。
川陕总督根据金川四面环山、运粮维艰、军队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按照传统对策,奏请仍然采取“以番攻番”之法,命令小金川、革布什咱、巴旺等土司发兵进攻大金川,同时命令杂谷、梭磨等土司扰乱大金川后路。四川巡抚纪山以大金川“小丑跳梁”,要除逆安边为由奏请出兵弹压。
地方督抚显然对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特别是对金川的实际情况不甚了了。此时的乾隆帝也头脑发热,将自己刚刚讲过的“慎之于始”“先事豫筹”“不可轻为举动”忘到了脑后,很快就决定要“大加惩创”以靖边氛。调云贵总督张广泗为川陕总督,要他“以治苗之法治蛮”,以期一劳永逸。
张广泗曾在云贵办理苗疆事务颇成功,乾隆认为大金川蛮人与苗人习性相近,故有张广泗之任命。
张广泗亦认为此事轻而易举,于是调动三万大军,分南西两大路、七小路进剿大金川。但是,大金川境内山高路险,碉卡林立,大金川兵恃险顽抗,清军无计可施。张广泗急于建功,督责过严且调度失宜,连连损兵折将,进剿经年,不得寸功。
乾隆和张广泗一样,起初并未把大金川土司放在眼里,至此时此景,却着急起来,越着急脑袋越发热,便于乾隆十三年(1748)四月,命大学士讷亲为经略,前往督办金川军务,钦差内大臣班第、领侍卫内大臣傅尔丹、扩军统领赛因图、乌尔登等随营效力。又起用老将岳钟琪统兵行阵。
讷亲到任后,更是骄矜气盛,限令将士三天内攻克刮耳崖,有劝谏的,动不动以军法从事,全军惊惧,不得不极力进攻,将士损伤甚多。至此,讷亲才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不敢再发出军令,每到战时,就躲在营帐中遥控指挥,惹得大家耻笑,军威因此受到严重损害。一晃半年过去,清军仍无尺寸之功。
乾隆一怒之下,先后杀张广泗、讷亲二人,又派大学士傅恒为经略将军,调集精兵三万五千人,采用岳钟琪的进军方略,继续进剿。
傅恒到任后,倒是把金川境内的险阻情况及清军与土司的攻守情势、主客形殊、劳逸势异等实情向乾隆做了汇报,到这时乾隆才知道当初大动干戈的决策太过草率。
不了解金川土司的实际情况是乾隆决策失误的根源所在。如对金川险阻情形,事前根本没有估计到。在得到傅恒奏报后,庄亲王允禄等上奏请求撤兵,指出金川地方,道路险阻,本不是用兵之地,即使士马云集,也无法施展。现在既然已了解实在情形,似乎就不应该再耗费钱财,调空内地的兵力,去蛮荒之地做这样难做之事。庄亲王等的意见已足以说明张广泗等失败的原因。
再如金川各土司之间的复杂关系。如前所述,各土司间多有宗族性质的、姻亲性质的牵连,如巴底安抚司纳旺,既是大金川土司莎罗奔的姻亲,纳旺的叔叔汪札又是革布什咱土司的外甥。这种复杂关系的存在,又造成了各土司立场的变化无常。张广泗重用小金川的良尔吉吃了大亏即是显著的例子。
良尔吉为小金川的土司,是土司泽旺的弟弟,但因与莎罗奔侄女阿扣私通,早已与莎罗奔相勾结。张广泗却用他为向导,实际上是用的莎罗奔的间谍,莎罗奔通过他暗通消息,往往能对清军的动向了如指掌。
乾隆决策失误的另一原因是轻敌。乾隆没把大金川放在眼里,导致了决策失误;张广泗、讷亲等骄矜轻敌,导致了战场上的失败。
其实,自乾隆做出用兵金川的决定之时起,清军骑“虎”难下,其后,在进剿不能取胜的情况下,又不能轻易言撤。因为,在没有击败大金川的情况下撤了兵,各土司做何感想?既然天朝都无法制住大金川,依附者肯定会多起来,这样,局面就难以收拾了。
好在最后依靠岳钟琪建了功,与莎罗奔订立了条约,得以和平平定金川。按照约定,大金川土司返还所有攻占的各土司的土地,呈缴枪炮等军器,送还所掠人口牲畜,永不再侵犯邻近各地;清廷赦免莎罗奔的罪过,仍任其为大金川土司。
尽管如此,终因大金川非被清廷战败之故,启土司藐视清廷之渐,大金川更是如此,愈益桀骜难制。此后的大小金川狼狈为奸,肆无忌惮,与此役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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