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朝的宗室、降官采取优待政策和“为崇祯报仇”的口号同出一辙,有异曲同工之妙,它的主要目的是分化抗清阵营,同时又可以利用汉官迅速巩固在全国的统治,为政权的顺利交接准备条件。
顺治元年(1644)五月三日,多尔衮进入北京的第二天,立即谕令兵部:有归顺的朱姓诸王,不夺王爵,仍给予原有待遇。几天之后再次谕令兵部:有朱姓诸王归顺的,仍照原来待遇,不改变也不削减。
这两条谕旨发出之后,大同总兵姜瓖立即派长史司察看山西幸存于明末农民战争的穷困宗室数百人,发给口粮,让他们骨肉团圆,并拨给土地,使其自种自食,过上稳定的生活。
姜本为明降将,对明朝较有感情,自然感激清对明宗室的优待而仇恨义军,因而愿意为清服务。
多尔衮制定了优待政策,他也努力将之付诸实行。
六月,明宗室朱帅于德州向多尔衮投诚,多尔衮任命他为保定知府,以示优宠。
八月,赏明周皇后父嘉定侯周奎缎百匹,银百两;赏晋王朱审煊及王妃范氏等银两若干。
九月,赏清入关前就已被俘的明宗室朱住房以及日用品。
顺治二年(1645)六月,多尔衮又下令赡养明代诸王的后裔。
多尔衮对明皇室的庄田也优待处理。
顺治元年(1644)七月,多尔衮下令:明宗室的赡田仍旧,这是朝廷恩准的,不许官吏、土豪侵占,各地官员要加意照顾,不许惹是生非。虽然在实际操作上只是保留皇帝赐田的一少部分以及自己所置之田,但即使如此,相对于全部土地都散入农民之手也要强上百倍,而且清朝的支持和保护,更是对他们的施恩,显得清朝皇恩浩荡了。
顺治三年(1646)以后,由于明降官的挑拨以及各地拥明藩王起义的蓬勃展开,多尔衮对明后裔的政策渐趋严苛,一批批明宗室被杀,闹得明宗室鸡犬不宁,或死或逃,其中自有跟随义军起事者。顺治八年(1651)正月,顺治亲政后,对此政策进行了调整。
他下旨说:现在我亲政了,代表天来养育百姓,一定要让天下百姓都不流离失所,难道前明的宗室后裔就不在养育之列吗?从今以后,各省有亲王、郡王流落的,各省督抚要考察其是否归顺,有无功次,并将其全家送到京城来,予以赡养。凡爵位在镇国公、将军以下的,不用送来,仍在原籍编入户籍,和百姓一体纳税当差。(www.xing528.com)
将诸王、郡王迁入京中,既有利于监督,又有爱养之意,至于镇国公以下,本来就没有多大号召力,将其稽查编籍,在基层里,地方官就可以随时监察了。
明朝处于封建社会晚期,形成了完备而庞大的官僚统治体系。清代明而立,要确立在全国的统治,保证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全部摧毁重建是不可能的。况且清朝统治者的文明开化程度以及统治民族的人力资源的数量和素质也不允许。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明朝归顺的官员,假以官位禄赏,予以监督,使其为自己服务。
清朝统治者进入北京之后,对明朝官吏广为招徕,官仍当官,民复其业,选拔人才,对孤苦无依者予以抚恤。下令明朝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其避贼回籍,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即使投降“流贼”者,如系被迫而为,有愿归顺者,“仍准录用”。
在这种政策下,明末派系纷争中争权夺利的汉族地主阶级竟然放弃了门户之见,都在清廷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原明朝大学士冯铨本系阉党,早已臭名昭著,降清后仍以大学士原衔佐理政务,并担任顺治三年“会试”的总裁官。
原依附东林党的陈名夏也心甘情愿地当上了吏部尚书、弘文院大学士。
富有嘲讽意味的是,和他们一起共事的,还有参加过李自成义军的地主阶级分子牛金星父子,可谓“群英”荟萃,共效清朝了。
清朝对明朝官员除以原官留用外,还准许现任官员举荐,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
清朝任用降官的规模很大。顺治二年,多铎攻入南京以后,一次就任命了江宁、安庆巡抚以下降官三百七十三人。
清朝任用汉官治理汉人的方针亦为康熙所继承。康熙九年(1670),命有司举荐“山林隐逸”之士,即那些不愿入朝为官的明朝遗老,并张布告示:“凡山林隐匿,有志进取者,一体收录。如有抗节不到,终身不得予试。”
威胁加利诱,一批“隐逸”者,相率而至。时人诗云:“圣朝特旨试贤良,一队夷齐下首阳。家里安排新雀帽,腹中打点旧文章。当年自惭抛周粟,今日幡然食国粮。非是一朝忽改节,西山薇蕨已精光。”
清朝优待明宗室、降官,是基于社会状况和历史实际的非凡举措,这需要一种不计前嫌的度量,一种冲破民族狭隘观念的勇气。特别是后者,足以困扰一个民族政权的政策决策。清王朝做到了这一点,即使是不得已而为,也难能可贵,更何况它是智慧的结晶。事实证明,清王朝的巩固和发展,离不开文化程度较高、具有汉族社会伦理观念的汉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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