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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教育厅施政报告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清寒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卅五年度教育部分配本省名额四名,每名发给国币一万元,本省奉令后即规定得奖标准,饬各师范学校具报,以凭核发。

台湾省教育厅施政报告

(此报告于台湾省第一届第二次参议会会议上提出)

一、全省各级教育概况(卅五年学度第一学期)

(一)高等教育:计有大学一所,独立学院三所,共有科数十九科,系数三十四系,班级数八十九班,学生数二七二七人。教职员数一〇二五人。

(二)中等教育:计有学校二一五所,内普通中学一三一所,师范学校六所,职业学校七八所。班级数一五三七班,内属于普通中学者八四九班,属于师范学校者八五班,属于职业学校者六〇二班,学生数六九〇九八人,内普通中学学生四一一七二人,师范学校学生三二二三人,职业学校学生二四七〇三人。教职员数四七六二人,内属于普通中学者二六一二人、属于师范学校者二七〇人,属于职业学校者一八七〇人。

(三)国民教育:计有学校一一四三所,内国民学校一一〇八所,幼稚园三五所,班级数一三七一五班,内属于国民学校者一三六四六班,属于幼稚园者六九班。学生数八二五八七六人,内国民学校学生八二二二六五人,幼稚园学生三六一一人。教职员数一五三六一人,内属于国民学校者一五二八二人,属于幼稚园者七九人。

据卅五年十二月调查结果,全省现有学龄儿童(即六岁至未满十二岁之儿童)一〇四五〇六五人,同期国民学校就学儿童数为八二二二六五人,若假定国民学校就学儿童均系学龄儿童,则得学龄儿童就学百分比×100%=87.69%,此数字较民国三十二年(即日昭和十八年)所发表者即71.31%已有显著进步。

(四)社会教育,可分一般式社教机关及学校式社教机关两部,就一般式社教机关讲:计有机关数一四三所,内专设者一一三所,附设者三〇所,教职员数四一五人,内属于专设机关者三八三人,附设机关者三二人。就学校式社教机关言:计有机关六一〇所,内专设者一〇一所,附设者五〇九所,学级数七三一级,学生数三八七二〇人,教职员数一二一二人,内属于专设机关者一八六人,属于附设机关者一〇二六人。

二、高等教育

(一)调整高等教育机关

1.本省为应中等学校师资需要,曾于去年设立省立师范学院,并为培养建国之高级农工技术人才,将省立中农业科学校及台南工业专科学校分别改为省立农工学院,于三十六年度招收本科生,去年教育部视察团来台视察,亦极赞成,现各院计划均已呈送教育部。

2.省立台北工业职业学校去年会签准改为省立台北工业专科学校,现正积极筹备,准备于三十六年度正式成立,招收五年制专科学生。

3.查前教育处于三十五年秋间奉前台湾省行政长官陈通知将省立法商学院并入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商学院暂缓设立,并经函得国立台湾大学及教育部同意,所有一切并入手续,均于三十六年一月上旬办理完毕。

(二)增加学生公费

本省专科以上学校设有国立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农学院及工学院,除师范学院学生全部给予公费外,其他三院校均无公费待遇。本省成立后,以本省光复未久,学子于水深火热中得以解放,其公费待遇自应普遍,无所偏颇,乃依照教育部颁发之《国立中等以上学校及省立专科以上学校学生给予公费办法》,给予国立台湾大学及省立农学院、工学院学生全公费及半公费,各占各校全学生数最多百分之三十之规定,全公费每名每月发给台币一千五百元(食米卅台斤在内,以公定价格向省粮食局配购),而省立师范学院及各师范生待遇原为每生来月发给七成白米卅台斤,副食费四百五十元,零用金卅元(尚有书籍蚊帐及制服等免费发给,惟此项待遇除师范生外其他公费生照规定不得享受),如食米照公价计算总数为一千二百元,但照目前物价指数而言,似嫌不敷,故亦经增加各师范生副食费三百元,合前数亦为一千五百元,以示一律,并自本年五月份发给,计以上各校每月所需公费台币共二八〇七四〇〇元,每月由省粮食局以公定价格增配七成白米三四一一〇台斤,至本年十二月止,八个月共需追加预算二二四五九二〇〇元(台湾大学因系国立故仍作为垫付款)及公定价格之七成白米二七二八八〇台斤。此项追加预算及增配之白米,经提本省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案通过,现正积极实施中。去年七月间本省会考选开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公费生百名,除因故自请退出者外,经教育部准予分发各国立大学者九十一名,原定每名每月发给公费台币二千元,后以内地物价波动,前教育处为应实际需要曾增加五百元,即每名每月发二千五百元(当时折合法币八万七千五百元),又发给临时书籍津贴一次每生一千元。本省政府成立后,因鉴于内地物价之一再上涨,故于省府成立之日起又增加台币二千元,连前共每月发台币四千五百元,折合法币一十九万八千元,为国内任何公费之冠。

三、师范教育

(一)举行师范教育运动周。自民国卅一年,教育部通令于每年三月廿九日至四月四日举行师范教育运动周,五年以来,各省市莫不热烈举行,颇著成效。本年度教育部仍饬照旧举行,本省奉令后即积极筹备,颁发运动周举行办法,通令各师范学校遵办,并邀请本省服务教育界名人在本省广播电台作师范教育广播演讲,各校则每日举行各项活动并召开座谈会,举行师范生效忠国家民族献身教育事业宣誓,情况备极热烈。

(二)颁发师范生奖学金。全国清寒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卅五年度教育部分配本省名额四名,每名发给国币一万元,本省奉令后即规定得奖标准,饬各师范学校具报,以凭核发。同时鉴于前次奖金折合台币后为数无多,乃增至每名二千元,不足之数,由教育处补足。最后审查结果,台北女师,新竹、屏东等校各有学生一名得奖。

(三)加紧师范生训练及考核。优秀国民之培养,有赖于健全之国民教育师资,而国民教育师资健全与否,端视于师范学校平素之训练,本厅有鉴及此,乃遵照教育部指示,拟具本省师范生训练实施方案及训练考核办法两种,颁发各师范学校切实遵行。训练实施方案内容计分精神、科学、生活、专业四种训练,每项各定若干简而易行之节目为各校实施及考核标准之根据。

(四)筹设台东与花莲两师范学校。本省东部山岭崎岖,交通较为不便,且为高山同胞聚居之地,国教师资尤见缺乏。前应当地人士之建议,决定设立省立台东、花莲师范学校两校,经费预算均已确定,正积极筹设,决定于下学期开学上课。

四、中等教育

(一)加强语文教育。本省中等学校课程时数前由本厅就部颁规定酌增语文科目教学时数,中学每周六时,合计十二小时,职业学校规定各八小时至十小时,以应本省特殊需要,嗣复督导各校定期举行国语演说竞赛等,藉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而使语文教育格外加强。

(二)重视教学研究。本省中学区职业学校区划分后,本厅继即抄发部颁《中等学校各科教学研究会组织通则》,督导各校遵照组织各科教学研究会,并令分别拟定各科教学研究大纲,从而展开教学研究工作,省立中等学校已组织研究者约三十余校,并与省立师范学院合编中等教育研究月刊一种(创刊号已出版)以供辅导。

(三)推进职业教育。本镇自职业学校区划分及职业教育推进计划后,经前后举行农业教育问题座谈会及工业教育问题座谈会各两次,其中关于拨用公地办理实习农场,充实设备加强学生实习以及促进建教合作诸问题均有详尽之商讨。

(四)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关于修建校舍计划与充实设备办法,业经本厅订定通饬各校遵照推行,多数学校已将各该校舍应行修建部分附具图说,并拟具分期充实设备计划送处会核办理。三十五学年度第二学期中等学校校舍由本厅核拨巨款修建者,计开下列各校。(附表于后)

(五)改进教育设施,本省“二二八事变”期中教育深受影响,事变平定后,经派员督导各校复课并就教育设施方面予以改进,列述如次;

1本年三月间先后召开中等以上学校校长座谈会计三次,对于“二二八”事变后本省教育上如何善后与改进诸事项有详尽之商讨。

2.订定省立中等以上学校复课应行注意事项及省立中等以上学校“二二八”事件后训导实施上应行注意事项通各校遵行。

3.整理各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自治会。由前教育处规定四项饬遵。

五、国民教育

(一)分发国民学校学生免费课本。本省贫寒小学生,因无力购买课本而失学者为数甚多,本厅根据各县市国民学校及省属小学所报贫寒学生人数计二二五三七六人,配发免费课本共五〇三〇一二册,价值台币七一四二五六一八七元。并依省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大会教育类第一案函各书店尽量抑低教科书价格,藉以救济失学儿童,普及义务教育

(二)调查学龄儿童与失学民众。本省为推进国民教育,业经分令各县市从速调查学龄儿童及民学民众人数,以便分期强迫劝导。

(三)订颁重要法令。本年上半年内,先后订颁《台湾省国民学校校长教职任用及待遇办法》《各县市国民学校成绩优良之校长教职员奖励金发给办法》《本省学龄儿童强迫入学办法》《本省国民教育研究会组织规程四种》《国语教学观摩会办法》《本省师范学校辅导地方教育办法草案》《本省各国民学校及中等学校组织规程》等,并转颁捐资与褒奖条例,以为今后国教设施之根据。

(四)辅导国民教育。为加强辅导工作计,除继续编辑《国民教育指导月刊》(现改为《国民教育辅导月刊》)外,并出版《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管理规则》与《国民学校常用教学用语》各一种,以供各校参考。

六、社会教育

(一)充实民众教育馆与图书馆。原有省立民众教育馆四所,图书馆一所,本年度令饬以推行国语教育为中心工作并颁发部定每月中心工作实施要点表切实推行。各馆自奉令后均积极举办国语补习班,每馆少则两班,多则四班,其他如举办巡回文库、放映电影、时事座谈会、祖国文化讲座、出版壁报、通俗刊物、编写国语文补充教材、各种展览会等,均能按照规定进行。

县市立民众教育馆与图书馆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应一律设置完成,现已设立民众教育馆者,有屏东、高雄、嘉义、基隆(该市定名为文化馆,与部省定章不符,已令饬更正)四市,及台南、台中、新竹、澎湖、花莲五县。已设图书馆者为台南、彰化、嘉义、台北四市及新竹、澎湖二县,其他未设民教馆与图书馆之各县市本年度当续督促其等设成立。至于工作方面已颁发每月中心工作实施要点表,并规定推行国语教育为中心工作,令其切实遵行。

(二)推进电化教育。

1.办理教育广播。本省本年度为加强电化教育起见,原拟设立教育广播电台一所,经于本年度教育主管经费内编列预算经费一五一五八六〇元,开办费二〇〇〇〇〇〇元,嗣以事变影响停止,省政府成立后不再着手进行设立,目前先商同台湾广播电台于每日划出一定时间,由本省教育行政主管机关供给教育题材广播六十五次。

2.电影巡回施教。本省为加强电影施教工作,由前教育处赴沪购备十六厘米电影放映机四架,分发台北、台中、台南、台东等省立民众教育馆举办巡回施教,前奉教育部所发教育电影,并经分借各县市流通放映,藉获宣教之效。

(三)办理影剧登记。凡在本省放映之电影片,概须经过本省举行事前映演审查,给证后方得公映,自本年一月至五月卅日止,经审查给证影片,计一二〇片。五月底,准内政部电影检查处电嘱停止检查执有该处检查给照之影片,嗣后该项有照影片仅须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在本省各地映演,无庸再行审查。

本省剧团登记分成立及上演登记两种,凡在本省公演之戏剧团体,均须经登记合格后方准上演自本年一月至五月止计核准成立登记剧团,六九团核准上演登记剧本一十九本。

(四)推行补习教育

1.语文补习教育。本年一月,为推行公务员国语文补习教育,特调训各机关公务人员师资干部,第一期毕业学员八三人,经分返各县市原机关,举办各该机关语文补习班,凡同一机关内应参加补习之公务员达五十人至一百人者,可自设一班,三十人以下者可联合邻近机关设班,计全省遵办具报者共六十八班。以县市单位言,嘉义市及台南县办理成绩最佳。

2.增设补习学校。本年度为加强补习教育之设施,成立省立台北补习学校一所,举办语文专修班一班,全校教职员人数十八人(包括兼任教员四人)。经费五八三八六〇元,于本年四月一日开学,学生人数二五〇人。

七、甄选及训练

(一)甄选师资

半年来中等学校教员申请甄选者七百六十六人,经审查合格者四百二十五人,不合格者三百四十一人(见统计表一),国民学校教员由各县市送会复查经审查者二千一百九十二名,合格者一千五百二十三人,不合格者六百六十九人(见统计表二)。又本省于去年十一月间在平沪两地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驻平沪征选国语教员临时办事处,并派魏建功、沈其达分别兼任驻平沪临时办理办事处主任,征选教员事宜期定三个月,应征选国语教员四百人,至本年二月间该办事处结束,应征教员已陆续来台服务。(www.xing528.com)

(二)举办核定考试

本省过去充任书房教师及一般优秀青年学识能力均可胜任中学或国校教员者,因限于法令之规定,申请甄选未能合格,兹为罗致该项青年以补充各级学校教员之迫切需要起见,经订定《本省中学及师范学校国民学校教员试验检定办法》,并定期七月廿日至廿四日及八月廿日至廿四日分别举行检定考试,经予先后公告在案。

(三)训练教育人员

1.中等学校师资前已训练三期,均系抽调业经甄选合格之中等学校教师,委托省训练团代为训练,时间计两个月。第四期已于去岁十一月廿九日起至本年二月一日止,结训学员,均派回原校服务。

2.为加强本省地方教育行政人员工作效能起见,特分期调训各县市教育行政人员,委托省训练团代为训练,训练时间为三个月,第一期训练于本年一月六日起开始至四月十八日止,结训学员计卅七名,包括全省各县市,结训后仍派原机关服务。

统计表一 中等学校教员甄选统计表

统计表二 各县市国民学校教员甄选统计表

续表

附一:台湾书店工作报告

卅五年十二月至卅六年五月

本店任务,首先廉价供应本省中小学教科书,其次为供应民众及公务员读物,至于发售文化教育用品,受托代售外版书刊,则为附带业务,兹将去年十二月至本年五月之主要业务分述如次:

(一)供应中小学教科书

本店印行之中小学教科书,均系前教育处或省编译馆编辑。

三十五年度第二学期小学用书共出版十四种,计九十二万六千五百册,均已销完,内二十七万九千五百四十二册系前教育处购买免费配送各县市贫苦小学生。此项教科书定价,最低每本六元,最高每本十五元,十四种平均每本仅八元九角。发售时学校批购按定价八五折优待,包装运费并由本店负担,平均每本售价不及七元,最低者仅合四元余。按之发售时之白报纸市价与印刷费尚不够成本。

中等学校用书,本学期仅出版初中本国史第一册四万本,初级中学三学年均适用之初级国语文选(系再版)四万册。本国史第二册销售一万四千二百二十八册,初级文选二万九千二百零六册。此外上学期出版之本国史第三册及高中适用之高级国语文选,亦共销去四千七百一十册。至于售价,本国史每本七十三元,发售优待办法与小学教科书同,亦至为低廉。

(二)公务员语文补习班课本

前长官公署推行语文教育,饬令各机关开办公务员语文补习班,所用课本分由省编译馆与国语推行委员会编辑,本店出版发行。截至现在止共出版三种,国文课本第一册,月底出版一万册,每本定价四十五元,至四月份即全部售完,五月再版五千册亦售去一部分。国文课本第二册四月出版一万册,每本定价一百元,已售九百九十六册。国语会话课本二月份出版,每本定价十五元,已售六千余册。以上三书连同其他本店出版之语文书籍,凡语文补习班批购,一律八五折优待,藉以减轻读者负担。

(三)民众读物及一般书刊

本店出版之民众读物及一般书刊,自去年十二月起至本年五月止如左表,此项书刊,仅五种销路较佳。

(四)经售外版书刊

经售外版书刊,一部分系本店购自上海各书店,一部分系同行或私人将其出版品委托本店代售。本年度原拟赴京沪大批采购,并与国内各大出版家商订特约经销,俾国内外新出版物得源源运来本省,藉以充实本省精神食粮,因种种关系,未能举办。综计以往六个月内,约销售一百五十种,一万册左右。

附二:台湾省博物馆工作报告

本馆分研究、陈列、总务三部,员工二十八人,月支经费四万一千元。除总务外,经常着重研究与陈列,而两者工作之进展系于相互推动,本馆本年度工作,如经费可能追加,当随时增加新件外,仍为整理并鉴定原有接收物品,故属研究方面无多,举其工作要点如左:

一、研究部

(一)改订脊椎动物标本。

(二)搜集有关台湾鱼类文献、地质资料及与内地有关史料。

(三)整理动物及蝶类标本。

(四)鉴定鱼类标本、矿石岩石标本学名。

(五)调查台北市区各种纪念遗物。

(六)搜集“二二八”事件资料。

二、陈列部

(一)添置说明牌,并改正错误。

(二)研究昆虫标本分类。

(三)增列新制澳产动物标本(三大件)。

(四)扩充电器设备陈列图表。

(五)调整两栖动物与世界比较表。

(六)招待并引导机关学校团体参观。

三、总务部

(一)主理日常事务。

(二)清理并考核三十五年度各项工作。

(三)应变突发“二二八”事件。

(四)办理自行交代。

(五)遣送征用日籍人员。

(六)追加减经常、临时两费。

(国民党政府国民政府档案(二(2)1551))

(陈鸣钟、陈兴唐主编:《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南京出版社1989年版,页37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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