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澎湖县参议会代电收文致字第六六六四三号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长周钧鉴:查据各县市参议会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秘书应按月将工作情形如期填报等因,奉此,呈送十月份工作报告书一份乞请备案。澎湖县参议会议长吴聪。同日举行国大代表推举会,决定后即向省公书报告推举姓名。十月二十六日郭副议长报告检讨会状况。
澎湖县参议会 代电
收文致字第六六六四三号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长周钧鉴:查据各县市参议会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秘书应按月将工作情形如期填报等因,奉此,呈送十月份工作报告书一份乞请备案。澎湖县参议会议长吴聪。戍(冬)参。附发十月份工作报告书一份。
附件:十月份工作报告书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一日于澎湖县参议会)
一、工作概要:
十月四日关于全岛民意机关工作检讨会,召开参议员讨论会,讨论建议事项,建议案议决四件。
十月五日参加国庆纪念日庆祝典礼筹备会。
十月十日参加双十节典礼(全员)。
十月十一日出席全岛民意机关工作检讨会,郭副议长、吴秘书本日出发。
十月十三日督导发给救济分署之饼干散放(二日继续)。
十月十四日参加全岛民意机关工作检讨会(第一日)。
十月十六日议长参加警察派出所改编会议。
十月十七日全岛民意机关工作检讨会终了,(第四日)本会建议案四件通过。(www.xing528.com)
十月十九日参议员会同杨监察使亮功开座谈会。
十月二十二日致电蒋主席恳请莅澎。
十月二十五日参加光复纪念典礼。
同日举行国大代表推举会,决定后即向省公书报告推举姓名。
十月二十六日郭副议长报告检讨会状况。
十月二十九日开始介石馆献金预备工作。
二、困难:
关于本会会址财政处尚未有具体核示。
三、建议:
澎湖风季已到,交通日渐困难,在此恐有绝粮之忧,敬请即饬粮食局至急派员来县,设立分仓,蓄米在澎,实为燃眉之急。
谨呈民政处处长周 转呈行政长官陈
澎湖县参议会秘书 吴双狮
(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二)》,台北县新店市:“国史馆”1998年初版,页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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