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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参议会工作报告:台湾光复史料汇编第三编政府文件选编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台中市参议会呈致辰江总字第四号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日兹呈送本会三十五年度四月份工作报告书二份,请钧长核转。谨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长周。

台中市参议会工作报告:台湾光复史料汇编第三编政府文件选编

台中市参议会 呈

致辰江总字第四号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日

兹呈送本会三十五年度四月份工作报告书二份,请钧长核转。谨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长周。

附:四月份工作报告书二份

台中市参议会议长 黄朝清

附件:四月份工作报告书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日于台中市参议会)

一、工作概要

(一)筹备成立典礼:

四月八日下午二时在台中市政府会议厅举行。

(二)觅定会址:

(1)原定计划台中市民馆,因受七五师政治部设为办公处,未便移迁,现暂借台中市党部二楼(即台中市市府路一段二号)。

(2)四月八日已开始办公。

(三)选用职员:

(1)分总务、议事两组,依照规定各设组主任一人。

(2)设事务员三人,雇员二人,工友三人。

(四)召集第一次大会:

(1)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举行。

(2)通过提案计有三十八件。(www.xing528.com)

(3)四月二十八日举行闭会式。

因初成立机关,内外务一切事项甚多,各组同仁颇为努力,每逢星期日都无休假。

二、重要设施

(一)召集第二次临时会议。

(二)整理办公处。

(三)充实内部设备。

三、困难

经费渺少,内部设备甚缺,而职员之薪俸亦成问题。

四、建议

各机关公文发送后,其稿件一切保存在文书归档室,对此甚感不便,请改为原稿交还起稿人保留之。

理由:

(一)文书稿件保存在归档室,手续甚为麻烦,而且浪费时间,若交起稿人保存,得能比较简单便利。

(二)若有数人一齐要到归档室翻查旧稿时,稿件一同缀在卷宗皮里,此时几个人未能一齐动手翻查,便要依照顺序来,这时间浪费甚多。

(三)稿件得上级长官修正后交还起稿人保管,起稿人可得修正之常识,对此比较有进步。

办法:

稿件经长官修正后,交给缮写员,由缮写员送交校对,再由校对送交收发员,后由收发员判断其文件属于何类,分别后由收发员将原稿件交还各起稿人保管。此时收发员必须求起稿人盖印以防遗漏。

谨呈民政处长周转呈行政长官陈

台中市参议会秘书 姚茂林

(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二)》,台北县新店市:“国史馆”1998年初版,页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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