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
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估算金额的综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的综合。其他项目费用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两部分内容组成。
(1)招标人部分。
1)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加而预留的金额。引起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加的因素很多,一般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①清单编制人员的错算,漏算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②设计深度不够,设计质量较低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③在施工过程中应业主要求,经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④其他原因引起应由业主承担的增加费用,如风险费用和索赔费用。
预留金由清单编制人根据业主意图和拟建工程实际情况计算确定。设计质量较高,已经成熟的工程设计,一般预留工程造价的3%~5%作为预留金。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不成熟,一般预留工程造价的10%~15%的预留金。
预留金作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计入工程造价,但是预留金还应该根据发生的情况和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使用,没有使用部分归业主所有。
2)材料购置费。材料购置费是指业主处于特殊目的或者要求,对工程消耗的某几类材料,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招标人组织采购发生的材料费用。
3)其他。招标人可增加的新项目。例如,指定分包工程费等。(www.xing528.com)
(2)投标人部分。如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如果招标文件中对承包商的工作内容的要求不在清单规范中列举,也可以列出相应的项目。例如,机械设备的场外运输,为业主代培训技术工人等。
2.其他项目清单计价
(1)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
(2)投标人部分的总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3)零星工程项目费应按“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4)零星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
(5)总承包服务可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1%~3%计算,具体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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