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共治”,是大学“共同治理”(shared governance)的简称,是指“基于教师和行政部门双方特长的权力和决策的责任分工,以代表教师和行政人员共同工作的承诺”[76]。此外,“大学‘共治’还被贴上了‘利益相关者’的标签,即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对学校事务有一定的发言权”[77]。美国大学共治的主体一般包括董事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工和学生四个相关利益群体。[78]在实践中,“美国各大学为充分满足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专门建立了相关委员会以供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的共治”[79]。有学者研究指出,“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政府对公共教育的垄断和大学对学校事务的绝对控制”[80]。多元共治模式,已成为现代大学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机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现代大学治理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利益相关者协同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共治,就是要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决策和实践的样态,构建由政府部门、大学、教指委、企事业单位、学生和行业组织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商参与的、基于合作伙伴关系的多元共治格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多元共治不仅是一种重要事务的民主决策机制,而且是一种核心权力的分享机制”[81]和利益的共享机制。多元共治模式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多元利益主体间权力分配的均衡,而且有利于其责任分配的合理和利益的共享。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需要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参与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需求。在多元共治模式之下,政府、大学、教指委、企事业单位、学生和行业组织等各方利益主体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都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能保证各方主体的利益契合。通过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多方联动,可以有效促进多元共治模式的构建及健康运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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