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业组织,又称行业协会,是由来自本行业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一种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承担着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促进行业发展等职责。在社会诸多职业走向专业化的背景下,由于高校已成为繁衍专业人员的最有效路径,专业人员的质量直接关涉行业的专业化水平与声誉,因此,人才培养活动势必备受行业组织的关照。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斯蒂文斯指出,美国律师界认为“只有杜绝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进入律师界,律师职业才能成为一个享有较高声誉的职业,否则它就会成为外界嘲笑和批评的目标”[98]。在美国,行业组织通过制定一套比较完备而严格的行业规章,并采取一系列有效的举措,对第一级专业学位(first-professional degree)的质量保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99]
(一)主导专业认证,确定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质量标准
在美国,“专业认证”是一种由专业性认证机构对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进行的评价,是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专业给予的资格证明,是确保专业教育质量符合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要求的有效举措。这种专业认证主要关注“那些被公认为进入某特定专业或职业做准备的教育计划的质量”[100],其目的是为进入专门职业界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因此,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就能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信心保证,而未获得认证资格的专业,往往被认为缺乏质量保证。美国第一级专业学位的质量就是通过专业认证制度来加以保障的,具体是由非官方的行业协会或专业权威机构按照行业执业的要求来制定评价标准,对专业学院开展办学资格认证,以确保设置第一级专业学位的专业学院在生源质量、办学条件、教学水平、师资力量等方面达到最基本的要求。专业认证标准的确立,为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施和发展规定了边界性的条件,保证了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是在一个明确的标准之内。此外,专业认证有一定时间期限,专业认证的标准随职业专业化程度的提升而逐步更新,这样就能引导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断向前发展,从而实现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
1.认证的主体与程序
在行业协会的主导之下,参与专业认证的成员来源十分广泛,主要由各利益集团的代表构成。例如,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下设的专业认证理事会由21名选举产生的代表构成,其中10人是法学院院长或专业教师,其他成员还包括法官、执业律师,1名法学院学生和至少3名公众。认证理事会主席通常是在法官、专业学者和执业律师中轮流产生。[101]代表来源的多样性,不仅更便于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而且还有利于认证活动的开放、公正与高效。美国开展法律博士③教育计划的机构,通常要经历临时认证和全面认证两个阶段[102]:(1)临时认证(provisional approval)。临时认证是正式认证的前提。法学院成立一年之后就需向ABA申请临时认证。只有法学院证实符合ABA标准的所有条件,方可授予临时认证。如果在获得临时认证之后五年仍然未取得全面认证,该法学院已获得的认证资格将自动取消。(2)全面认证(full approval)。法学院若证实其开展法律博士学位计划的条件完全符合ABA认证规则的每条标准,并且获得临时认证不少于两年的,才能进行全面认证。通过全面认证的法学院,每年必须全面完成涉及认证标准继续遵守情况的年度问卷表,此外,在认证后的第三年和每隔7年的休假年里还将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评估。专业认证具有一定的时间期限,这就要求培养机构必须不断提高培养质量,这无疑建立了一种长效的监控机制,保障了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
2.认证的内容与标准
作为行业的代言人,行业组织会按照该行业的执业能力要求,对培养机构的教育内容、方式、师资、图书设备以及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统一的标准。设置法律博士学位的法学院大致包括以下几个考察重点:[103]①必须给教师较低的教学负担;②必须有较高的师生比;不过对于刚成立的法学院,师生比要求比较低,然后再逐渐提高;③教师要有轮休;④有较多的行政人员;⑤昂贵的法学院设备,包括老师的研究室、图书馆设备等;⑥繁重的实务练习课程;⑦实质性的法学院资源;⑧免于受到系属大学干涉的运营自主权。
3.认证结果的影响
由于专业认证能对第一级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发挥重要的导向与质量控制作用,所以这种认证的结果直接关涉到专业学院的生存与发展。美国的法学院若未通过认证,至少将在三个方面受到影响:
(1)政府不予补助。美国教育部尽管对没有通过认证的专业学院没有任何处罚机制,但它会利用这个认证的结果,作为是否补助相关院校的参考。
(2)学生执业考试资格丧失,招生困难。由于各州的法律不同,教育方式也不同,为了确保来自其他州的考生具备一定的能力,所以大部分的州就会要求,必须通过ABA认证的法学院的毕业生,才有资格应考。目前全美国有45个州在律师考试时要求必须是ABA认证学校的毕业生才有资格报考。[104]没有通过律师协会认证的专业学院还可继续招收学生,但毕业后将无法参与律师考试。这样的后果,就可能使这些学院的招生逐渐困难,最终难以生存。
(3)学生无法办理贷款。教育部补助的学生贷款,也会以此认证结果作为参考,若未通过认证的专业学院的学生则无法申请贷款。
(二)指导人才培养,监控第一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过程
为了确保培养质量,使专业学院所培养的人才全面符合职业界的用人需求标准,美国行业组织通常会主动参与到专业学院的教育活动中去,这给第一级专业学位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广泛且深刻的影响。
1.规定入学资格
行业协会通常要求专业学院制定与其教育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完备合理的招生政策与制度,它不仅注重对申请者的学历、学习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考察,而且还注重对将来从事职业时的性格、资质等职业素质的测试。申请攻读法律博士学位的人,首先须是来自经教育部认可的学位授予机构,要么已获得学士学位,要么已完成一个学士学位所要求的3/4的学业。若不具备以上条件,申请人须证实自己拥有从事法律学习研究的能力。第二,申请者须参加一项入学测试,旨在评估其是否具备完成学业的能力。第三,法学院应在学生参加入学考试之前,就告知他们将来从事律师职业所必备的身体素质、性格以及其他方面的资质;在入学考试之后,还须告知已获得录取的学生在性格、健康以及其他资质方面进行测试的必要性。[105]专业学院对申请人素质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审查,以便于及时排除不适合特定职业的申请者,这不仅严格控制了攻读第一级专业学位的入门关,而且也为在校期间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养成和提高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提供了基本的依据。(www.xing528.com)
2.制定课程设置标准
行业组织要求专业学院开展的教学计划,要有助于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能力的生成,以便为学生进入职业领域做好充分准备。在课程设置上,行业组织通常会对第一级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包括知识结构、课程体系以及核心课程的设置。ABA规定,法学院开设的课程必须能有效、充分地满足培养法律博士研究生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法律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其他与法律职业相关的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需求。此外,法学院要通过各种方式为学生提供现实客户经验或其他实际执业经验,以满足专业技能教学的要求。[106]在ABA的指导下,美国法律博士学位的课程设置以培养律师和法官为旨向,重实践,强调职业性而非学术性。法律博士学位课程教学的重点就是教学生按照律师或法官的习惯进行思维,锻炼学生对案件的分析和对法律的理解能力。由此可见,美国第一级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彰显出重实践课程设置的鲜明特点,这与第一级专业学位本身强调实践性与操作性的特性是相一致的。
3.参与师资建设
教师是第一级专业学位计划的执行者,教师的数量和素质将深刻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提高专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美国行业组织不仅规定了专业学院教师的资格、规模、教学任务,而且还规定了教师的结构及其福利等。例如,ABA规定:法学院教师应在教育、教学或执业经验、教学效率、学术研究及写作等方面具备相当高的水准;学生/专职教师比例应等于或小于20∶1;法学院应当将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和法官纳入教学资源,并为其提供方向、指导、监督和评估,使其为法律博士教学计划发挥实质性的作用。[107]来自实践领域的教师通常会利用其擅长的职业工作经验和材料进行教学,这无疑强化了第一级专业学位教育的职业取向,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和能力的生成。
4.重视图书馆和信息资源建设
在第一级专业学位教学计划实施中,图书馆建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为它在培养高质量专业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美国,无论是ABA对法学院的认证还是权威机构对法学院的排名,图书馆都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设一个符合标准的法律图书馆是开办法学院以及设置法律博士学位的必备条件。在ABA制定的《美国法学院认证规则》中,就以专章形式对法学院图书馆的基本原则、行政管理、馆长、馆员、服务及藏书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定。ABA要求法学院图书馆应具备持续充足的资金来源,以支持法学院的教学、学术、研究以及服务工作。[108]因此,美国判断一所法学院及其设置法律博士学位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图书馆的好坏。
(三)参与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评定第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果
在美国,学生在执业资格考试中的通过率既是专业学院教育质量的衡量指标,更是专业学院能否通过专业认证的重要条件。学生只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才能获得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有学者研究指出,“执业资格考试既是学生接受第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果的总结和评定,又是学生迈进社会实践领域的前提和基础。”[109]因此,职业资格考试在美国第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美国,有关执业资格考试资格的认定、考试标准的制定等活动,则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授权委托给专业协会来承担和实施,因为他们认为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所涉及的考试标准、评价体系等都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一般人将难以准确理解与掌握这套复杂的科学知识系统和技能,另外,由专业组织来开发和创建专业教育和本行业选拔的测试基准,有利于增强对行业标准与行为规范的有效控制,从而选拔出行业真正需要的人才。
1.规定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根据ABA和全美律师考试委员会(NCBEX)的规定,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包括大学教育要求与法学教育要求两方面。大学教育要求每位申请人在开始法学教育之前,应在一所被认可的院校成功地完成攻读专业学士学位至少3/4的学业。法学教育则要求申请者必须获得ABA认可的法学院所授予的法律博士学位或法学学士学位,方可取得律师考试资格和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无论是自学、类似的学习或律师事务所培训,还是年龄与实践经验如何,都不能替代法学院的教育。[110]如果申请者不是毕业于ABA所认可的法学院,则通常对实践经历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在新墨西哥州,若申请者毕业于非ABA认可的法学院,申请者须在其他州注册从事法律业务、有好的名望,并在过去的6年中有4年从事法律业务。[111]在美国,通过行业协会认证的专业学院则是有质量保障的象征。ABA和NCBEX对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规定,无疑提高了行业准入的门槛,使专业人员的素质有了基本保障。
2.制定执业资格考试的目的与内容
行业协会制定规范的职业能力标准,是对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这不仅为第一级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机构提供了专业界认可的教学标准,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而且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执业资格证明。ABA和NCBEX规定律师考试主要测试申请人三个方面的能力:①在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的辨别能力;②对法律问题的理性分析能力;③运用基本的法律原理提出一个合理解决方案的能力。[112]由此可见,美国律师考试是根据律师执业能力进行设计的,其基本理念不是检测考生记忆了多少法律知识,而是看其是否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强调的是考生的实务能力。
美国律师考试的内容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有关联邦法律的内容,包括多州资格综合考试(MBE)和法律职业技能考试(MPT)两部分,这部分试卷由ABA负责出题和评卷,考的是联邦统一法和通行普通法。MBE考试的科目包括合同法、侵权法、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以及财产法共六个科目,其目的是测试考生对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原理的掌握。[113]MPT测试的内容包括法律分析、事实分析、问题解决、沟通、律师业务的组织设计等,主要是测试申请者在模拟真实情况下的基本职业技能。各州自行决定采用某一部分或全部内容。[114]第二部分则是各州法律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继承法、信托法、税法、州民事诉讼法等,它由各州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出题和评卷。此外,“除这两部分内容外,ABA还准备了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试题,供各州选择使用”[115]。一个人通过了某一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以后,再通过品行测试和道德行为测试,就可以在该州的最高法院登记注册,在该法院司法辖区内从事法律业务。
尽管专业学院不是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班,但为了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确保学生顺利获得执业资格,专业学院就不得不主动加强与实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严格遵照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知识和能力来设计教学计划,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实训,不断探索提高学生执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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