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专业博士学位设置政策尽管出台历史不长,也处于不断地探索与变革中,也有其问题,但它毕竟获得了很好的贯彻并且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有些经验对我国专业博士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不乏借鉴意义。
(一)政府应积极引导专业博士学位的健康发展
英国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成功已充分表明:政府的公共政策引导着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方向,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参与。在我国,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只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兽医学、教育、工程和中医共六个领域设置并开展,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而政府对近年来部分高校尝试开展新的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呼声还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笔者认为,特别是像在我国这样实行国家学位制度的国家里,政府应更加主动地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高校试办社会急需的各类型的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这样我国的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才有可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二)注重加强与专业组织和工商业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社会实践领域,强调实践性,其培养人才的规格与质量根本上要受社会实践领域的影响和检验。专业组织掌握着专业人员的入会资格,对专业人员有特定的知识、能力与伦理要求。而工商业界则是专业博士生就业与创业的主要领域,工商业界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将直接影响大学人才培养的规格。因此,作为培养准专业人员和面向实践领域的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应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方面虚心听取来自专业组织与工商业界的有益建议,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和专业组织各自的优势,密切合作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实践领域真正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www.xing528.com)
(三)宽容对待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问题
专业博士学位相对于有200多年发展史的哲学博士而言,仅有短暂的发展历史。自从世界第一个专业博士于1921年诞生在美国哈佛大学以来,直到20世纪90年代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才逐渐被世界各国重视。作为新生事物,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显得较为欠缺。它要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必然有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要博取社会的信任,必然有一个逐渐认同的过程;要获得人才市场的青睐,必然有一个逐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过程。因此,对于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界应持宽容的态度,给予宽松的制度环境,让其在发展中逐渐更新教育理念,强化培养模式、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而不能因其一时的问题就将其扼杀于摇篮中。
(四)鼓励高校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完善政策体系的新举措
由于我国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很晚,在专业学位设置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还面临着诸如规模与质量远不适应社会需要、培养模式单一、评价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制约着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政府一方面应鼓励有条件的大学在专业化程度较高、社会需求旺盛的工程、法律、企业管理、教育等职业领域进行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应做好对已有的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创新,优化培养过程,探索新型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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