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国营商业居新河流通领域主导地位,起到市场调节、活跃城乡市场、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1993年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商业局从为企业松绑放权入手,改革现行商业管理体制,为企业下放了劳动人事管理权、业务经营权、物价管理权、商品处理权和财务管理权。国营商业系统从计划经济走向商品经济。1995年根据河北省商业厅《关于推进县级国营商业整体改革试点意见》,成立新河县商业总公司,与原县商业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1996年6月合并到新河县贸易局。
1992年,以食品百货、振堂商场、糖酒为试点,进行了放开经营、物价、用工、分配等“四放开”的改革,并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时在商业局下属企业门店尝试引进个体经营模式,将门店、柜组承包、租赁给个人经营,主要内容是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www.xing528.com)
1995年,改革的原则是经营者“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分配、风险抵押、确保上交、费用自理、欠利自补”。经营者定期足额交纳租金。职工使用企业的场地、设施、执照、名称,向企业交纳管理费,并保留原有的身份,实行个体经营。对个别的小、微、亏的门店,经批准后拍卖。1998年下半年,将原商业局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人,到年底全部落实承包经营。至此,新河县商业系统90%以上的企业门店、柜组进行了这种改革,为下一步的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2001年对食品、糖酒和百货三个流通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国有和集体资本全部退出,正式开始了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到2002年上半年,改制工作按法定程序全面展开,到年底,食品、糖酒、百货、饮食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2003年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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