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开始,新河县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采取一环、二扎、三拿、外生严罚的具体措施,有力地控制了人口的出生。全县14个乡镇先后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齐了计生专职队员“四术员、统计员、宣传员、政法员”等,使计生工作逐步走上了“四化”(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1989年3月20日《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农村育龄夫妻按生育政策,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但必须按规定落实可靠的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坚决采取补救措施。2003年10月1日新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驱动成为新的工作方式,人口控制步入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80年17.4‰降到2008年12.05‰,28年间降低了5.35个千分点。增长率由1980年的10.1‰降为2008年的6.18‰。1989~2008年期间人口控制计划圆满完成。1999~2008年连续10年位列邢台市一档县。并形成“一高三低”的崭新局面,即“一孩率高,多孩率低、性别比低、上访率低”。截至2008年,一孩率达44.53%,比全市平均水平高3.86个百分点;多孩率为6.09%,比邢台市平均水平低7.78个百分点;性别比为106.4,与邢台市比例一致;群众计生上访率基本为零记录。
(一)控制人口数量
1.生育指标管理
1989年至1998年新河县逐年依据人口发展规划向各乡镇下达人口计划,县计生委和各乡镇对安排生育的育龄夫妇发放《准孕证》,怀孕三个月内换发《准生证》。1998年3月20日《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到1994年9月2日《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次修改期间,执行先发放《准孕证》后换发《准生证》的生育指标管理办法。1994年9月后对符合生育的夫妇直接发放《生育证》。《准孕证》废除。2003年10月1日《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取消办理一胎《生育证》,改为一胎生育登记卡。对符合《条例》规定的育龄夫妇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生育证》实行一年一延期,三年一换证的管理办法。
2.育龄妇女管理
(1)普查管理
1985~1989年新河县每年对全县育龄妇女进行季普查。普查的重点是上环、结扎、拿怀孕。1994年后坚持3.5.8.11月四次固定普查日制度。同时配齐了育龄妇女小组长,规范了经常性的普查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月访视制度,“20访、月底汇、月初乡里来开会”的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做到人人见面底数清楚,新婚、生育、怀孕、节育、死亡等情况,月底核实汇总上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育龄妇女年龄、孩次、节育等情况,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重点对象一年普查4次,一般管理对象2次。对不按时上站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500元罚款。2007年实行季服务信息化管理,到2008年信息化管理逐渐信息化、规范化。
表5-7
(2)分类管理
1990年以来,新河县对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即对育龄妇女分为无孩、一孩、二孩、多孩四大类。节育措施主要为上环、结扎、药具、外孕补救。在账卡管理方面,实行“五账一卡”登记制度,即新婚账、死亡账、出生账、现孕账、节育账和育龄妇女卡片。分类管理的实施,对育龄妇女的管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工作更有针对性,也便于统计查询。1997年以后“五账一卡”逐步被微机管理代替,形成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育龄妇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组织管理
1989年后,新河县人口出生曾一度出现反弹。1989年、1994年,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两次计生大突击活动,使人口出生率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并取得全省评比第12名的好成绩。1995年底摘掉省“联系县”落后帽子。从此,新河县计生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主要问题是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不足,专职队伍不健全。1995年后,县委明确各乡镇计生工作要有一名专职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抓,并于2003年出台《 新河县关于计划生育考核奖励办法 》。凡在计生主任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该乡计生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县先进位次的,可提拨为正乡级干部待遇。同时,在农村全部配齐了村计生办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并落实了待遇:村专干享受村副职待遇,小组长每月不低于30元。实现人员、职责、待遇三落实。1996年县级计生专职人员达35名,乡级达150名,村级达170名。三级计生管理网络逐步形成并日趋成熟。
表5-8 1989~2008年新河县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县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他们离开原籍到外地经商、务工,给计生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1995年县政府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计生委设立流动人口管理股。印发了《新河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劳动、计生、工商、卫生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联合办公制度。凡成年流动人口不接受计生部门管理和查验《婚育证明》的,公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暂住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不予办理《就业证》,卫生部门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证”多管制,流出、流入地双向管理,以“暂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制度。到2007年全县成年流动人口数量达6209人。其中流出人口6119人,流入人口不足百人。流出人口持证率达80%,流入人口持证查验率86%。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两单一卡”制度,即《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暂住地同原居住地计生部门同时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2004年又开通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可登陆网站进行查询。
4.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1989~1997年县每年向各乡镇下达人口计划。由县人口调查队和计划生育工作验收督察队两支队伍对各乡镇人口出生情况和计生工作指标进行检查验收。1998年以后县撤掉人调队,考核工作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计划生育纳入“一票否决”范畴。每年举行一次全县计划生育三级干部大会。总结当年工作,安排下年工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进行通报批评。重点落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1999~2007年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落实较好,整体工作在邢台市连续九年列一档县位次。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统计求实县,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二平台先进县称号。
(二)提高人口素质
1.优生
1980年代初期,由于经济落后,农村医疗条件差,传统习惯影响农村育龄妇女优生保健意识,分娩大多不到医院,造成新生病残儿、新生儿死亡、死产率较高。针对这种情况,由计生系统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对育龄妇女开展了“孕前、孕早、孕中、孕晚、分娩”五期保健宣传活动。1989年发放宣传品12种,利用乡镇人口学校、技术站等举办培训班20期,受教育人数达5000人。1996年各乡镇和80%的村成立生殖健康服务室,具体负责对育龄群众优生优育指导服务。针对农村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较高的问题,从1999年开始,新河县实行“生殖道感染”“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2001~2008年累计对全县9000名待孕和现孕育龄妇女进行了优生检测和孕期跟踪服务。对7000名育龄妇女发放优生药物。
2.优育
新河县在抓好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的同时,大力开展学前儿童优育、优养、优教活动。通过发放知识手册、电视育儿知识讲座、利用人口学校进行培训等形式,把如何培养一名聪明健康的孩子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2002~2008年全县开展了“生育文化一条街”“生育文化大院”建设活动。书写永久性优生、优育知识板块500块。张贴设立永久性大型优生优育广告宣传画120幅。聘请省市专家16次,举办优生、优育讲座5期。同时,县计生协积极组织会员广泛参与文艺宣传、优生优育培训班、优生优育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知识,使全县出生人口素质逐年提高。2000年河北省计生协授予新河县为“河北省计生协会先进县”称号。2001年邢台市计生委、计生协授予新河县计生协“婚育新风文艺汇演三等功”。
附1:
新河县人口老龄化状况
1989年以来,新河县的人口发展态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这表明全县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人口老龄化问题亦逐步显现。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对全县人口老龄化问题做一简要的分析。
一、新河县人口结构步入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的过程。按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同可以将人口划分为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根据国际通用标准,老年型人口是指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0~14岁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下,老少比是30%以上,年龄中位数30岁以上(见表说明)。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类型已经成为老年型,那么我们称之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表5-9 反映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常用指标值
五普资料显示,2000年11月1日零时,新河县总人口140365人,全县人口的平均年龄达32.58岁,比1990年的29.34岁增加了3.24岁。从分年龄段情况看,0~14岁人口为32855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36%;15~64岁人口96781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8.82%;65岁以上人口10999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82%;总人口老少比为33.48%,年龄中位数为32.9岁。与标准指标对照,全部指标突破了老年型标准,说明新河县人口类型已成为老年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结构转型迅速
人口老龄化的决定因素是出生率的下降。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控制措施的不断深入,特别是1980年代后,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发展很快。1964年“二普”时新河县人口结构为年轻型,1982年“三普”和1990年“四普”均为成年型,到2000年“五普”时已变为老年型。人口类型由年轻型向老年型转化仅用了36年的时间。
三、高龄老人增长迅速
2000年新河县65岁及以上老人10999人。其中65~74岁老人6753人,75~84岁老人3592人;85岁以上老人654人,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22.8%、15.6%和31.8%,随着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不断优化,高龄老人所占的比重增长越来越快。
四、老年人离婚丧偶较多,晚恋再婚比例很低
2000年五普10%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县6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丧偶者所占比重达48.3%,几乎每两个老人中就有一个是单身,但再婚率仅3.1%。在65岁及以上离婚、丧偶群体中,女性所占比例70.3%(侧面反映出女性寿命比男性高),女性所占比例虽高,但再婚率却不足2.0%。
(王维彬)
附2:
新河县劳动力职业结构与社会阶层结构分析
改革开放初期,户籍沿袭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用工制度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全部人口简单地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全社会劳动成员基本可以界定为农民、工人和干部(包括知识分子)三个层次。除城乡收入、消费水平有一定差距外,各业相对平衡,社会阶层层次不大明显。1989年,全县总人口147677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为94∶6,全县劳动力112987人,农民、工人与干部的比为84∶11∶5,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920元,城镇干部职工人均工资1507元。
20年来,农民自主经营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城乡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这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措施与成果,激活了城乡经济,加剧了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流动与人口的社会流动,以劳动者职业结构为基础的社会阶层结构在急剧地发生变化。
一、社会阶层的分化与演进
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和服务业经济兴起,社会劳动者的职业分类逐步细化,职业性质更加突出,职业收入差距明显拉开,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相对稳定的二元三层结构,分化出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群体。这些群体之间,无论从财富收入,权力拥有还是社会声望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故将其称作新兴的社会阶层。
(一)公务员队伍。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在1987年10月25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国家主席签字发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队伍建设是行政职能转变的产物。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大多是从原来的党政机关干部经过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过渡演化而来的,还有一部分是最近几年大中专毕业生中考试考核、面试合格后直接录用的。现已在社会上逐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职业阶层。由于其政治业务素质要求相对较高,入口把关严格,处于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公共管理的中心层,工作与收入比较稳定,因而是大部分人向往的白领阶层。2008年,全县有公务员(含享受公务员待遇人员)2000名,占全社会劳动者的1.5%,公务员年人均工资(含津贴)20000多元,高于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www.xing528.com)
(二)私营企业主与企业管理层。2008年,全县纳入经济普查清查的各类企业(包括私营企业)406个。其中,单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81个,多产业企业活动单位25个。这些企业主在长期的滚动发展中,既积累了资金,也积累了经验。在经营决策、经济支配等方面更具有自主性和灵活性。他们具有敏锐的经济头脑,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企业股份,业务联系广,核心技术熟,资本收入与来自经营的收入远高于其他社会劳动者。除个别企业不景气外,他们年纯收入一般在30000元以上,也有少数在十几万元以上。
(三)城乡个体工商户。城乡个体工商户从1987年改革前的几乎绝迹到改革开放后的遍地开花,其从事的职业范围最广,涉猎的行业领域最多。有搞商业、饮食、服务的,有做缝纫、加工的,有跑交通运输的,还有开个体医疗诊所的等等,个体户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缺的群体。他们一般以家庭核算、小本薄利经营,以辛勤的劳动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其收入能保持在所处地区的平均水平以上。2008年,全县有个体工商户7000多个,从业人员20000多人,年人均纯收入14000元左右。
(四)农民工。这是一支从传统农民中分化出来的群体。大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有的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他们以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作为生活的大本营,背井离乡,去乡外、县外、市外甚至省外打工(做雇工、临时工)。有的有固定场所,有的工作岗位不稳定,但多数能一年回来一次,在春节前回家过年,过年后再出去打工。他们大多数以体力劳动(也有少部分以其技术特长)获得工资报酬,维持家庭生活。所从事的职业或岗位,有的在工厂车间做临时工,有的在建筑队做建筑工,有的在煤矿做矿工,有的在餐厅、宾馆做服务员,有的从事司机行业,还有的做家庭保姆等等,涉及很多行业。2008年,全县有2万多农民工去县外打工,其工资收入与企业合同制职工基本相当,年均工资收入8500元,有技术特长的农民工年工资在10000元以上。
(五)城镇无稳定职业者。城镇无稳定职业者主要由以下几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城镇的待业、失业、下岗人员,二是提前离岗的国企干部职工,三是落户城镇的转业军人与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多数都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与工作能力,甚至对就业环境与收入的期望值较高。有的暂时工作无着落,有的工作不稳定,跳槽频繁,因而其收入水平落差较大,平均纯收入一般低于居住地的水平。
以上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比较明显的社会阶层,除此之外,无论是在新生阶层还是沿袭下来的群体中,都或多或少地分化出了一些亚层,如社会管理群体中执法队伍的强化,事业单位中新生的生活服务与技术服务机构等等。
二、劳动力职业结构与社会阶层结构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变化,2008年,新河县劳动力从业性质可粗略地划分为管理服务、自主经营、务工、务农和无稳定职业者五大类,其分层情况及纯收入水平见表。
表5-10 2008年新河县劳动力职业结构与社会分层
从表中可看出,公务员县处级、科级收入较高,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中、高级科技人员收入较高,私营业主也较高;公务员中科办员中游偏上,个体工商层和其他职员处中游,农民工、农民和城镇无稳定职业者收入偏低。
农民纯收入暂时低的原因有:一是农业自身基础脆弱,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落后,农业种植成本较高,农业利润较低。二是农村第二、三产业、乡镇企业尚欠发达。三是农村劳动力管理市场不发达,不能适应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农民外出打工的主渠道仍然是亲友、熟人介绍。四是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知识及技术应进一步提高。
(王维彬)
附3:
新河县外出务工人员情况分析
1989年以来,新河县始终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作为一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程”常抓不懈。新河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实施方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县就业服务局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实现了劳务经济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完成了由单纯的劳务输出向产业化劳务经济的转型。1997年,新河县被北京市政府及北京市劳动局定为“劳务输出基地县”。2006年《新华社高管信息》以“新河县的劳务经济是怎样炼成的”为题对新河的劳务输出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河北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新河县劳务工作的经验及做法。劳务输出使人口流动和劳动人口结构出现了新的特点。
现根据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调查摸底数据,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富余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具备技能、就业结构、就业去向和就业愿望作以简单分析。
一、外出务工人员数量
外出务工从1980年代的个别行为发展到2008年的两万多人的劳务大军,成为一支迅速成长的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2003年到2008年6年间有75672人外出务工,是前14年的4.78倍。2008年外出务工20400人,是2003年的7.72倍,平均每年增长50.5%。
二、外出务工人员的去向
表5-11
外出务工人员统计表
外出务工人员22%在县内就业,主要在县、乡企业,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一小部分在县内经商。15%的农民工在周边县、市就业,主要以宁晋服装行业为主。35%在市外省内就业,其中以石家庄经商、出租车司机和邻市冀州市的暖气片机械加工业为主。省外就业占28%,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太原等大中城市。按务工性别分析:男性占70%,女性占30%。在农村一般女性结婚后就不再外出,封建思想的束缚是造成男女外出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三、外出农民工文化素质
表5-12
外出农民工文化素质统计表
外出农民工84%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文化素质较低,有一技之长的较少,外出后大多从事重体力劳动,如,建筑工人,或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如,服装加工,多数工作时间较长,收入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5%,一般从事工作为技术工种,或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环境及待遇较高。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农民工均有一技之长,在企业多数为生产技术人员,待遇较高。
四、外出农民工从事行业
表5-13
外出农民工从事行业统计表
外出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50%在制造业,集中在新河县及周边的县市,如宁晋县服装加工行业、机床加工、阀门厂、眼镜盒厂、启闭机厂等。这些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较多,但技术含量较低,使用的都是普通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工作时间也比较长。服务行业约占12%,其中,保安、保洁、家政服务、车管员占服务业的80%。服务行业工作时间在八小时左右,工资待遇较高。从事建筑安装行业一般年龄偏大,有技术特长,如瓦工、木工、砌筑工、桩基工程等。80%在县内建筑行业,一部分从事装饰、装修等工作,工作时间较长,一般月收入在八百元左右。经商人员一般以家庭为单位,除在本县经商外,在石家庄、邢台、北京较多,以批发商品为主。还有一部分从事汽车运输业,如:在石家庄的出租司机。总之,外出农民工各显其能,各施其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务经济将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五、外出农民工收入及工作时间
表5-14 外出农民工收入及工作时间统计表
调查显示,在大中城市务工收入较高,管理正规,企业工资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能按《劳动法》执行,工作时间在8~l0小时。如,北京长城物业公司人均月收入900元左右,年收入在l万元左右,保安员一般工作8小时,实行“三班”制。北京市乳胶厂实行计件工资,每月收入在800元左右,工作时间一般在10小时左右。两家企业平均月工资800元左右。个体、私营企业工作时间较长,一般实行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多数未按《劳动法》执行。
六、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表5-15 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统计表
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统计表
外出农民工与企业鉴定劳动合同人数逐年增多,社会保险参保比例较小,劳动自我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在5项保险中参加工伤保险较多,其次是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大部分为国有正规企业或合资企业。参保企业以工伤保险为主,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少。由此可见企业参保意识淡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路还很长。
七、外出农民工就业途径
表5-16 单位:人
外出农民工就业途径统计表
外出农民工主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谋职业,一般以经商或在个体企业就业,外出风险较大,占外出人数的64%;通过公共职业部门介绍外出的占24%,工作单位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工资待遇较高,工作环境较好,但对求职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比较高;培训机构输出的农民工大都学有一技之长,以企业技术人员为主,待遇较高;其他投靠亲朋好友或同学、战友关系外出务工,外出风险较小,可靠性较高。
(郑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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