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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起义:中共中央土地政策与前委政纲研究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月15日,汪精卫集团正式宣布“分共”后,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依然是“没收大地主土豪劣绅及反革命的土地”。甚至在南昌起义爆发前一周,中共中央发布的一份通告中依旧没有提没收中小地主的土地。这时发布的中央通告所传达的只“没收大地主土豪劣绅及反革命的土地”的最新精神对于起义的领导层有直接影响。在时间紧迫、不可能展开充分讨论并请示中央的情况之下,前委和革委在制定政纲时把大地主的界限定为“占地二百亩”。

南昌起义:中共中央土地政策与前委政纲研究

1927年7月12日,中共中央进行改组,陈独秀从此离开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岗位。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对政局宣言,谴责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的反动行径,宣布撤回参加国民政府的共产党员,标志着中共开始抛弃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在谈到土地问题时,中共中央强调坚持土地革命的决心,“将继续解放农民之斗争:地主的田地无代价的交与耕种的农民”,同时“保护小田主的田地享有权”。这里讲的“小田主”并不仅仅指自耕农,而是包括了小地主,因为下面紧接着还强调“不没收的田地当实行极大限度的减租”,可见对小地主的土地依然是不没收,还明确宣称给予保护,只不过对小地主换了一个委婉的说法,叫作“小田主”,希望以此来争取人数众多的小地主,减少他们对革命的恐惧、仇恨和反抗,以争取尽可能多的同盟者。

7月15日,汪精卫集团正式宣布“分共”后,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依然是“没收大地主土豪劣绅及反革命的土地”。甚至在南昌起义爆发前一周,中共中央发布的一份通告中依旧没有提没收中小地主的土地。此时,南昌起义已经在紧张地酝酿和准备,起义的组织者对起义后将要实行的土地政策展开了热烈讨论。这时发布的中央通告所传达的只“没收大地主土豪劣绅及反革命的土地”的最新精神对于起义的领导层有直接影响。李立三、谭平山等人关于起义口号的争论以周恩来7月26日的到来而结束。作为刚刚被中共中央任命为南昌起义前委书记的周恩来带来了中央的最新精神,即南昌起义“应该以土地革命为主要的口号”,具体策略还是继续提“没收大地主的土地”。“翌日恩来到浔,始传中央的意义应该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口号,方得最后的决定。”尽管当时对于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土地政策仍有分歧,但政治上必须服从上级机关,所以最终制定的土地政策只能提出“没收五十亩以上的大地主的土地”的口号。[1]

问题在于到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之时,还没有任何一份中央文件对如何划分大、中、小地主作出明确的政策界限。在时间紧迫、不可能展开充分讨论并请示中央的情况之下,前委和革委在制定政纲时把大地主的界限定为“占地二百亩”。其实,起义的领导层对于执行中央指示、实行土地革命的意志是毫不动摇的,只是由于沿袭中共五大以来的精神,没有开展土地革命的经验,加上缺乏深入调查,因此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出现了偏差。不过,这仅仅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问题,绝不是“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

南昌起义战斗取得胜利后,起义领导者在讨论农民解放条例时,对“没收二百亩以上大地主土地”是有过争论的:有人认为200亩限制还是太低,主张没收300~500亩以上的土地;也有人主张以“肥田五十亩,瘠田一百亩”为标准;还有人主张全不提亩数限制。最后,前委委员、革委宣传委员会委员恽代英说:“我们这次八一革命就是要实现土地革命,所以我们决定了土地政纲,在沿途就要开始实行。只要真能实行,就是没收两百亩以上的大地主都是好的。”[2]由此来看,前委和革委内部对“没收二百亩以上大地主土地”是否合适曾有过激烈的争论,仅仅是从实行土地革命的开端这一角度,大家才对这个口号取得一致意见。(www.xing528.com)

注释: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13、41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

[2]《南昌起义》,第89页,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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