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外华人受虐的生动描述以及对于中国面临问题的诊断,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单个的中国人结成团体并且唤起他们的市民责任感。总的看来,抵制话语采取了平民主义立场。排华法案和抵制运动的兴起推动城市的中国人去思考政治组织和哲学方面的问题。也是在这个方面,抵制运动的语言既是折衷的,有时也是自相矛盾的。虽然美国的民主受到了批评,但抵制运动依然热烈地鼓吹与政府权力相对立的平民权利。
对于抵制积极分子来说,美国政治体制的独特之处由于排华法案而受到相当多的抨击。抵制出版物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就是认为美国工人党首先提出排华主张,而美国政府被迫屈服于大众的压力。像其他许多主题一样,这一主题也是由在北美的中国商人率先提出的。在1903年给清朝政府的请愿书中,他们指出美国政府易受大众狂热情绪影响的弱点,认为排华的要求首先起于加利福尼亚的无赖市侩,后来吸引了工人党的许多信徒。这样,大众的要求便成为了政府的政策:“彼美国者,民政之国也,上自总统政府,下及各省庶僚,必顺民情,乃获选举。以故工党之势愈横,则禁约之立愈密。”(阿英1962:510)
当抵制运动两年以后开始时,不同政治信念和不同思想成熟程度的抵制者,都重复了寓美商人关于民主弱点的这一论点。比如,较为激进的报纸《时报》和较为保守的报纸《中外日报》都发表社论,认为美国政府完全屈服于美国工人党的压力。(同上书:599—601)
一位笔名“中国凉血人”的作家是消息比较灵通也比较成熟的抵制者的代表,他说:“美之工党,乃大以我为嫉,昌言排斥华工之策。其政府初犹拒其要求,继见工党中人数日众,势力日大,民主国之制,自大统领以至各部之长官,不合国民之意,即不能安于其位;且美政治家分为两党,各争雄长,各相倾挤,似此人众势大之工党,举足左右,便有重轻,遂不敢坚持,至终纳其建议,与我政府立约。”(同上书:231)
针对大众的文学作品也以质朴的语言传达了类似的信息,比如下面这段用苏州方言写作的弹词:“美国素号文明大国,只因听了工党把持,生怕华人夺了生计,恶狠狠的定了这个工约。”(同上书:483—484)下面还有一个例子:
美工强,华工秧,工党势力滔天张。
工党皆曰是,国人不敢以为否;
工党皆曰否,国人群起和其后。
……
媚工如媚妓,恐被弃如遗,但愿顺其意。
试问工党势力何故横若此?
民主之国,文明之律,通例本如是。(同上书:5—6)
抵制积极分子们对美国政治制度的批评并没有阻止他们提倡这一制度中的一个要素,这就是与中国的那类政府权力相对立的民权。在这方面,抵制者们仍然能够发现儒家的“民本”思想非常有用,但是对之进行了某种新解释:强调普通人的群体团结(“团体”或者“群”)。正如一部通俗戏剧所说的:“不竞则不能存,不群则不能竞,合群力竞以待天择。”(同上书:467)
无论美国式的民主和中国式的平民主义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类似和差别,理论的一致性都不是抵制者们所担忧的主要问题。他们怀着极大热情所做的,只是要重新定义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从而使平民百姓可以在公共事务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时报》上的一篇长文认为,中国的虚弱来源于民众对于政治的冷淡:“一国之人,皆自弃其责任,尽推其事于政府,及至己不若人,则又归咎于政府,此其国未有不弱者也。”这篇文章把一个国家比作一个家庭:人民应该帮助他们的政府,就像孩子应该帮助他们的父母一样(同上书:616—617)。
尽管这样的理论包含着儒家的政治国家思想,但这篇文章也提出一个新的理念。这一理念认为,大众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应当是相互合作,而应该是各负其责,因为政府可能没有能力为其人民做太多的事情:“花旗自议例而自行之,有约亦禁,无约亦禁。”因此,中国人应该做他们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无论政府采取何种政策(同上书:614—615)。文章接下去开始确定政府和大众的各自责任:如果中国政府因为两国间签有贸易条约而不能抵制美国货,那么中国大众则能够进行抵制,因为“货之准入口,政府有权;货之包销路,政府无权”(同上书:620)。《拒约奇谈》也表达了《时报》这篇文章的要点,书中的一位讲演人告诉他的听众说:“须知货之定不定,非政府之事,实我商人之事。……须知货之买不买,自个人始。”(同上书:234)
同样地,《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告诫中国人抛弃依靠政府废除排华法案的幻想。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并不是最重要的事,因为人民能够做的只能是致电政府,要求它拒绝签署一个新条约,而究竟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个条约则要由政府来做决定。这篇文章认为,对于人民来说,更为重要的事是拒绝购买美国货和为美国人服务,“凡此皆属吾商民分内所应为之事,所自有之权,而与两国之政府无涉者也”(同上书:608—609)。这篇文章不是鼓吹民众向政府施压,要它做出决定,而是主张在某些特定地区直接采取行动。抵货是由人民首先发起的行动,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以为对人民权利和权力的鼓吹仅仅是由抽象的信念激发出来的,可能有些太过天真,这其中也有实际的考虑,这就是抵制运动可能会引起美国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而清政府又可能会为了美国人的利益而被迫镇压抵制运动。[10]在小说《苦社会》中,主人公就提出了这样的担忧(同上书:110)。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不能争取到政府的支持就会妨碍运动目标的实现。
《外交报》上一篇文章最清楚地表达了人民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互相依存的关系:“乐用何国之品,乐定何国之货,此权操之商民,外人不能强,即政府亦不必助也。惟此次之事,……实为迫美人改约而起,于国际不能无影响,则非得政府之相助不可矣。夫望政府相助者,非谓政府能入会演说也,但使政府能听民自为,不加摧挫,即为得其相助之赐矣。”(张枬、王忍之1962,第二卷上册:4)人民的力量如果不是来源于政府的话,那就只能来源于他们的团结和认同感。
“抵制民族主义”就是这种实际需要的产物。这里,“抵制”被用来强调这一名词的人为性质,把它同20世纪初年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倡导的“民族主义”理论区分开来。比如,“国粹派”提倡把国学作为国家的根本(同上书:43,52),而“革命派”民族主义则是反对满清统治,鼓吹强烈的种族主义信念。比较起来,抵制民族主义蕴含有平民主义的意义。《时报》上的一篇文章在论及人民的权利及其对新型国家的责任时说:“此次争约,不徒倚赖官力,而能行用自力。我国民之倚赖政府,累千百年于兹矣。一切内治外交,无不政府独专其事,善则吾民受其赐,不善则吾民蒙其祸,吾民惟俯首受成,于其措置之得失是非,初不过问。国家思想今既萌芽,知国家与我有密切之关系,而利害终为吾人所身受也,则于内治、外交之大端,其措置有所失宜者,亦遂有所争议。”(阿英1962:601—602)小册子《同胞受虐记》用更简单更平实的语言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一个人做了一国的百姓,那一国的事情,就有一分的责任。”(同上书:524)。这并不是一个空泛无用的警告,因为很多抵制出版物都将中国的虚弱归咎于中国人缺乏民族主义意识(同上书:589,600,605,648)。(www.xing528.com)
抵制民族主义也有人性的一面,把国家看作家庭的延伸。《拒约奇谈》借助于一个简单的类比解释了这一思想:“人生而有父母,一父母所生谓之兄弟,相合而成一家;由家而推之族,则一族皆兄弟;由族而推之乡,则一乡皆兄弟;由乡而推之邑,则一邑皆兄弟;由邑而推之郡,则一郡皆兄弟;由郡而推之省,则一省皆兄弟;合家族乡邑省郡而成国,则一国皆兄弟。……诸君!既视一国如一家,凡一国之人,皆如我同父共母之兄弟。”(同上书:245—246)家庭类比是一种常用的方式。另一本小册子的作者请求他的读者“人人爱祖国,要像爱自己亲爱的妻子一般。”(同上书:657)这里,和抵制文学中宣传的其他重要思想一样,国家观念在传统思想的框架里被定义和理解。
显然,有了这种新型的思维,抵制运动的整体性意义就得以转变。它以一场争取具体的移民权利的运动开始,到后来发展成为一场更为宽阔的致力于社会正义和深层变革的社会运动。不过,尽管这种转变给这场运动带来了新的刺激力量,它同时也使得运动的目标变得更为复杂。运动积极分子们已经不再满足于美国移民法规的枝节改变。在那些关注切身利益的人和那些有着更宽阔的社会和政治考虑的人之间,如果说存在着某种共识,那与其说是他们的目标,不如说是实现目标所要采取的手段。“抵制美货”成为能够使所有人联合行动和团结一致的媒介。但是,目标的多重性终究会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抵制必然会造成损失,为爱国做出牺牲只有在产生出结果时才是值得的。随着抵制运动的逐步展开,许多人,尤其是上海的许多人,开始感到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见第八章;王冠华1999)。
抵制文献广泛使用了从西方(很多是通过日本)引进的概念和体现传统智慧的习语格言,这一点清楚地表明,抵制的思想意识是新旧思想的结合。然而,尽管包含有各种思想,抵制话语仍然显示了引人注目的统一性,这不仅是因为新的概念和形象是以人们熟悉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而且也是因为这些新的概念和形象与传统的智慧能够兼容,或者是它的延伸。
在西方思想的冲击下,中国文化在世纪之交显然处在过渡之中。晚清的城市民众没有简单地在信奉“强权”一类新观念的同时抛弃“公理”(中国人传统上理解为正义或者公正)一类旧观念,他们也没有简单地把这两类观念混为一体。相反地,他们采取了一种可以被称作“温和进步主义”的立场:他们在不抛弃儒家泛爱思想的同时,接受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念,采取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词语。似乎可以这样说,抵制者们使用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动员城市民众的方式,以达到一个儒家泛爱的目标——废除排华法案。
抵制话语也表现出对于民主主义的一种既模糊又矛盾的认识。在这方面,温和进步主义采取了一种谨慎小心的平民主义的形式。一方面,抵制者们认为美国形式的民主——政府屈服于大众要求——对排华约章负有责任;另一方面,在组织抵制运动上,他们又鼓吹和政府权威相关联的人民权利。
可以说,抵制者的民族主义概念具有某种“理论折衷主义”的特点。抵制民族主义包括着对于种族自觉、群体团结以及民众权利和责任的感知。尽管抵制积极分子们力图以某种中国意义的国家思想来进行宣传鼓动,但是他们的“中国性”更多地是文化上和种族上的,而不是领土上和主权上的,因为那些寓美华人的民族主义只能立基于文化认同和种族认同之上。然而,传统的文化认同和种族认同却推动了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
【注释】
[1] 特别重要的是,认知框架分析理论给研究者提供了词汇和研究重心。这种理论强调复杂性和理论解说——或者称为认知框架建构的作用,在群体行动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这一理论提出了两个基本假定:第一,它假定由于运动参加者有着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动机和不同的运动经验,理论解说就成为一个必需条件,通过理论解说,各种各具特质的思想和情绪便被制造成为某种群体行为意识。正如斯诺和本福德( Snow and Benford 1992:137—138):“ 所指出的 群体行动框架建构使得运动积极分子能够对一系列的事件和经历进行表述和调整,从而使它们能够以一种相对统一、富有意义的形式结合在一起。”第二,框架分析理论假定,理论解说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在不同的阶段与各种不同的行为和目标互相发生作用。
[2] 3 000 本小说销售得很快,对于一部初版的小说,这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小数字,由此可以看 出,这本小说十分受欢迎。
[3] Guanhua Wang,“ Literary Portrait of the Role of Chinese Americans in the 1905 Anti-American Boycott”,in Re / Collecting Early Asian America,Temple University Press,2002,pp.143—158.
[4] 作者们把“美”用作一个通用名词,既用以指称美国,也用以指称南美诸国。
[5] 后来,在“文革”文学中,这类棚屋也成为虐待中国知识分子和官员的最常被提到的形象之一。
[6] 关于梁启超对寓美华人看法更为详细的讨论,见第二章。
[7] 尽管这名作者认为中国古代有关“天”的概念比较悲观,但他的看法实际上并不正确。儒家思想是一个无所不包的体系,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找到有关“天”的完全相反的看法,比如孔子的格言“人定胜天”。
[8] “生”是中国传统戏剧中的男性角色,“小生”通常指身强力壮、有勇气的青年人。
[9] “公法”在近代中国是一个法律名词,但在抵制话语中,“公法”和“公理”意义相同。
[10] 关于1904—1905年间领导这一运动的商人和知识分子与清政府之间的微妙关系,见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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