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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正义:1905—1906年上海抵制美货运动揭秘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或许会期望商人领袖能够成为抵制活动的组织者,但实际上,上海商务总会只不过宣布了一些总的指导原则。在抵制的具体细节上逐渐形成一致意见的,是相关的个人和市民团体。[5]5月13日,上海商会宣布进行抵制三天以后,公忠演说会自己举行了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决定,中国不应当只抵制美国商品,也应该抵制美国学校。张竹君是一名在广州出生和长大的医生,在抵制爆发后不久来到了上海。

寻求正义:1905—1906年上海抵制美货运动揭秘

人们或许会期望商人领袖能够成为抵制活动的组织者,但实际上,上海商务总会只不过宣布了一些总的指导原则。在5月10日的会议上,它提出了几条建议:(1)码头工人不卸美国货物,(2)学生不再到在中国的美国学校去上学,(3)受雇于美国公司和美国家庭的人辞去工作,(4)商人不卖美国商品,(5)消费者不购买美国商品(张存武1966:43)。

这几条建议十分笼统,只不过表明了一种意向。商务总会没有跟进的计划,它没有准备采取任何行动,也没有试图说明运动要达到的目标。

在抵制的具体细节上逐渐形成一致意见的,是相关的个人和市民团体。抵制运动已经声称要给美国两个月的时间来修订其排华法案,因此,从5月初到7月末,运动积极分子主要通过报纸和公众集会,讨论了应该抵制什么,并且讨论了如果美国不修订其排华法案的话,应该如何进行抵制。在这一时期,《时报》、《申报》(上海)、《大公报》(天津)、《羊城日报》(广东)、《福建日日新》(福建)以及其他一些报纸成为公众的论坛。尤其是《时报》,它发挥了信息中心的作用,在天津、苏州、厦门和广州的其他报纸上发布新闻消息和相关文章。运动积极分子们也在设定运动的界限和目标。运动正在开始形成自己的特征。[5]

5月13日,上海商会宣布进行抵制三天以后,公忠演说会自己举行了一次会议。对于这个演说会,人们知之甚少。当时有着许多类似的演说会,但是在抵制运动期间,公忠演说会最为积极,也最为激进。[6]它的会长是小商人戈忠,其成员很可能是些城市中下层居民。这次会议决定,中国不应当只抵制美国商品,也应该抵制美国学校(《申报》1905年5月16日)。几天以后,杰出的积极分子张竹君要求采取办法,动员包括下层阶级在内的更为广泛的民众参加运动。她建议:搬运工人不要搬运美国货物,美国医院、教堂、领事馆和商行的中国雇工辞掉他们的工作,在美国学校就读的中国学生退学(《大陆报》第4期,1905年5月17日)。上海媒体赞扬张竹君是新女性的楷模。张竹君是一名在广州出生和长大的医生,在抵制爆发后不久来到了上海。她在上海非常活跃,建立妇女学校和手工工场(Kobayashi 1976)。不过,尽管张竹君十分值得尊敬,但她的建议显然过于激进,难以实行。一些中国人——报人、教师和商行职员——确实辞去了为美国人而做的工作,但他们这样做完全是自发和自愿的个人行为,并不是群体行为。最引人注意的事例是小说家吴沃尧,他辞去为汉口的美国报纸《楚报》撰稿的工作。这些人的爱国行为得到了赞扬,但是他们的行动既无计划也无合作,主要是象征性的,对美国在华利益也没有任何直接的影响。

一些学生的确采取了集体行动。在民众情绪的激励下,上海的美国教会学校——清心书院的学生5月21日走出校园,抗议排华法案(《时报》1905年5月24日)。但是,对美国学校的抵制并没有持续下去,其他美国学校——其中最著名的是圣约翰大学的学生没有多少人效法清心书院的学生。[7]

正如一些主要报纸所表达的那样,公共舆论认为抵制美国学校的做法过于激进。苏州绅商在上海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申报》上发表了他们的意见:他们只会抵制美国商品,而不会抵制美国学校、医院和教堂,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些对中国人有益的机构,而且和美国的移民法毫不相干(1905年6月19日)。《时报》(1905年6月23日)转载的最初发表在广东《羊城日报》上的一篇文章有着同样的看法:在美国学校上学是一个追求知识的问题,即使是敌对国家的人也不能禁止学生上学。天津商人甚至更为谨慎,他们告诫说,针对在华美国人的敌对行为可能会侵犯国际法(《申报》1905年6月25日)。

马相伯、张謇和其他一些上层知识分子也都表达了和商人一样的忧虑,他们希望抵制运动能够处在严格的控制之下。从上海保守的精英杂志《外交报》(第117期,1905年8月5日)到通俗的《安徽俗话报》(第21—22期,1905年9月13日),各种杂志和报纸都发表文章,提倡理智的、负责任的行为。他们这种审慎态度的原因,是害怕大众运动可能会发展成为另一次义和团起义。“拳乱”——当时的报纸这样称呼义和团起义——给天津的商业区带来最为沉重的打击,大量的银子被帝国主义列强组成的联军抢走,大多数商店都遭到了劫掠,通货膨胀率上升到200%,商人极度缺乏做生意需要的现金(Hayashibara 1985:107)。因此,尽管天津商人同意抵制美国商品,但是他们反复提出警告,要求反对“鲁莽行为”(《大公报》1905年6月13、19日)。

日本人办的中国报纸《顺天时报》上的一些文章建议,抵制应当仅限于美国货物。比如,有篇文章认为:

沪上华商聚众公议,请求抵制之法。提出议案三条:一曰中国 无论公私,一概不用美人;二曰华人之受雇于美者,均即自行辞退; 三曰华人自今不运售美国货物。此三策者,皆以各人去私心急公益 为主旨。而第一问题影响于美人之利害较轻,而牵涉于政界及教育 界。第二问题则先当牺牲中国无数人之生计利益,而后能行,其迹 近于同盟罢工,虽能制在留美人之生命,而华人之损害亦大,然宁波 人前此已实行之矣。第三问题为最善而易行,以平和之手段,不动 声色而已足制美人商业之死命。此在中国虽向无成例,而在欧美国 经济上交涉成例不鲜,往往见诸实行而收效亦易。(引自《时报》1905年6月20日)

这篇文章的分析尽管十分具有说服力,但是报纸的所有权属于日本人这一事实,可能与它所表达的观点有些关系,因为把美国商品排挤出满洲符合日本的利益。[8]

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会议,逐渐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就是将抵制最大程度地限制在只抵制美国货上。但是应当记住,并没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用这些限制来规范抵制活动——事实上,上海商务总会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抵制计划——遵守这些约束的,主要是上海、苏州、天津和北京地区的抵货参加者。

不过,在移民势力较为强大的广东和福建,抵制者有时采取更加大胆、更加激进的反美行动。比如,为美国人工作或者销售美国商品的中国人就收到过恐吓信。[9]在厦门发生的另外一个事件表明了某些个人会走多远。7月18日夜间,有人砍倒了厦门美国领事馆门前的美国国旗,然后在上面大便。领事安德森(George E.Anderson)要求中国当局就此事道歉(张存武1966:181,Tsai 1983:120)。这一孤立事件遭到大多数运动参加者的反对,《时报》和其他报纸很快发表文章,谴责这种“不文明行动”。但即使在广东和福建,抵制者们也没有采取任何暴力行动。

要举行一次有限的和平抵制运动的决定,限制了运动的范围和效果,但是这一策略也有其优势,那就是可以吸引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广泛的一致使得上海商务总会无法从它最初誓言进行抵制的态度上后退。当新来的美国总领事罗志思(James L.Rodgers)对条约谈判的两个月期限提出质疑时,商务总会不得不保持强硬态度。5月21日,罗志思邀请上海的商人领袖到领事馆,试图说服他们放弃抵制,或者至少推迟进行抵制(《申报》1905年5月23日)。他认为,谈论抵制是出于缺乏理解,而且两个月的期限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美国国会还没有召集开会,有关条约的讨论要延迟到下一个半年。罗志思也谈到,抵制会损害两国的友好关系(《时报》1905年5月22日,《申报》1905年5月23日)。

在鼓吹进行抵制中十分活跃因而成为公众焦点的曾少卿回复说,中国移民所受到的虐待尽人皆知,签约期限不能因为美国国会的日程表而改变,为了适应一个呆板的时间表而让成千上万中国移民的福祉和生存受到进一步的威胁,是不能允许的。他说:“续约改良从所愿闻,然旧约何尝有苛待明文而流弊如此。”(《申报》1905年5月23日)曾少卿认为真正的问题是政治上的:美国政府屈服于美国工人党的压力(《时报》1905年5月22日,《申报》1905年5月23日)。

洋布商苏葆笙(见第四章)也参加了和罗志思在领事馆的会议,他同意曾少卿不能把现状拖到下半年的看法。但是和曾少卿不同的是,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生意,而不是中国移民的福祉。作为一名经营大宗美国棉纺织品的批发商,他不能承受坚持高尚立场所带来的损失。他希望能找到迅速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即使不进行抵制,民众的情绪也肯定会影响到美国商品的出售。由于他六个月前签订了一些美国亚麻品的订单并将于年底前交货,所以他有大量的金钱处在危险之中(《时报》1905年5月22日,《申报》1905年5月23日)。

尽管会谈结束时谈到了两国间的传统友谊,但在移民问题上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结果,商人还是要按原来的时间表实行抵制。另一方面,总领事并没有将会谈情况报告给美国国务院,更不必说提出改变政策的建议了。毕竟,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商人们总有一天会让步。这种可能性的一个充满希望的表现,就是5月28日商人们为上海的美国商人和官员举办的聚会。从聚会的友好气氛中,总领事感觉抵制可能并不会真正实施(《申报》1905年7月20日)。但是,即使上海商务总会想要取消抵制的话,它也没有能力控制局势。

上海商人在公众的强大压力下按时发动了抵制,而新兴的独立媒体继续保持着这种压力(Judge 1996)。《时报》和《申报》等主要报纸报道了商人和美国人之间的各次会谈,引起公众的密切关注。《时报》刊登了罗志思和商人之间的对话,然后评论说:“我华人受禁约之害隐忍已二十余年,至今忍无可忍,乃有抵制之议。”(1905年5月22日)

《时报》还就如何实施原定的抵制活动征求意见:“华工禁约一事为当今最要最大之问题。现同志决议以相戒不用美货为抵制最善之策,但此中条理甚繁,如海内诸君别有高识雄论,务请指陈切实办法,惠寄本馆,俾得代为公表,以资互助。”(1905年5月22日)

抵制的实施确实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能区别美国货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外国货,最有效而且可行的办法就是说服商人不要订购或者出售美国货。一些较小城市的积极分子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比如,杭州的知识分子在5月末致曾少卿的一封公开信里,就曾建议上海商务总会直接命令城市中的杭州商人停止经营美国商品。他们认为通过这样的行动就能使抵制运动得到有效的实施,因为杭州和全国的人们无疑都会支持这种爱国行动(《时报》1905年5月24日)。但是,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出现,因为上海商务总会没有必需的权力(见第四章)。

对于经营一些美国商品但并不依赖靠其生存的小零售商来说,停止销售美货并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一个正义的大众事业,商人们会牺牲他们的某些利益,上海书业公所等商人团体已经保证会这样做,只是在等待上海商务总会的通知(《时报》1905年6月24日)。其他一些在内地的商人根本不等通知,自己选择时间自行开始进行抵制。比如,湖南商务局购买了德国生产的稻米加工机,而没有购买美国生产的,尽管后者的质量更好(同上)。

也有一些商人想继续出售美国商品,至少是把他们的库存卖完,因为他们手头没有多少多余的资金(见第四章)。如何对付这些商人,成为和另外一个和抵制相关的问题。一些人建议相互监督,并对他们进行惩罚(《时报》1905年5月26日)。这些措施,可以理解为奥尔森(Mancur Olson 1965)所说的“选择性激励”。不过,就抵制运动来说,要应用奥尔森的理论,需要在两方面加以修订。第一,多数人参加抗议美国虐待海外华人的抵制运动并不需要特别的激励,因为这是个正义的事业。是否需要“选择性激励”并不取决于运动团体的规模大小,而取决于个人或群体为这种激励所要付出的代价。第二,如果一种选择性激励是惩罚性的,即消极性激励的话,问题就不是能否利用这些运动资源,而是惩罚行动是否合法:谁有权力进行惩罚?以何种方式进行惩罚?虽然最终采取了强制性措施(见第八章),但仅仅限制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因为这涉及到众多小零售商的生存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没有一家商会的章程允许它们惩处其成员(见第四章)。[10]

零售商对抵制运动的态度不如那些经营大宗美国货的批发商的态度重要,由此产生出和抵制相关的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批发商不想停止订购和分销美国商品,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利益会受到危害,同时也是由于和零售商相比,他们继续经营美国商品更不容易被发现。富有的上海批发商可以继续订购美国货,甚至分销给其他地区的批发商。事实上,至少在期限到来之前的两个月,他们正是这样做的。很明显,在抵制正式开始之前订购和分销的商品越多,抵制就越难实行。美国商品的大量库存,必然会在抵制积极分子和支持者中间造成分裂。(www.xing528.com)

不幸的是,在当时只有很少人指出了大量存货可能会带来的问题。在按原计划发动抵制前的关键时期,大多数积极活跃而又有影响的社会团体,比如上海和其他城市的人镜学社、公忠演说会和扬州阅书社,都把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动员和教育普遍民众——消费者方面,而没有看到问题的真正根源——批发商。他们似乎一直忙着组织公众集会和分发传单,而没有去设计一个有效的,或者可行的抵制策略。这些主要由学界领导的团体,也不具备进行这种设计所需要的知识或者特殊技巧。但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一些批发商抢先进货的真正原因,更可能是合法性问题:任何一个人或者团体都不能够强迫他们的商人同行不与美国人做生意。与批发商的合作有赖于他们的觉悟。如果说,批发商们不会自愿地改变他们的做法,那么,这一方面是由于局势尚未确定,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感到,他们不成比例地负担着这场也许会有益于全体中国人的运动的成本,而没有听到关于损失如何分担或者补偿的任何讨论。

积极分子们在正式开始抵制之前所能完成的唯一事情,就是帮助普通民众学会鉴别美国商品,并且说服他们当截止日期到来时,不要去购买这些商品。因此,从5月末开始,上海的抵制者们——主要是来自各所学校和各种学会的人——开始更为集中地向民众介绍有关美国货的知识。比如,沪学会募集捐款,以印发描述美国商品商标的传单(《时报》1905年5月26日),学会总干事龚子英捐款印制了1万份传单(《时报》1905年5月29日)。在广州,由当地绅士和商人赞助和控制的善堂做了同样的工作。这里的知识分子力量不如上海强大,而且广东商人在对美贸易中也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投资(见第四章)。

然而,到5月末6月初,在某些文学团体和相关个人在报纸上提出的建议的推动下,具体的行动方案正在成形。《时报》上一封来自“刍荛百姓”的信列举出下面一些行动:

1.调查美货入口之数量及各货形色,设一美货陈列所以免混蒙;

2.由商务总会查明办美货之各商家、订期。邀请其到会,约以先行停定美货;

3.严定罚款。如有私行定美货者,钱业不与往来,各行不与交易,并将该铺名、人名登入各报,以为破坏团体者鉴。(1905年5月28日)

有的人对上海商务总会在原定抵制日期前没有采取预备性措施深感失望,他们写信要求曾少卿让商会成员立即停止订购美国商品(《申报》1905年6月20日)。但是,没有证据表明曾少卿有能力按照这一建议行动。另外一封信要求提出更具体、更完整的抵制策略,抱怨商人和知识分子召开的所有会议都不过是做些有关不使用美国货的“无次序、无条理”的演说(《时报》1905年5月29日)。

到6月末,对于上海商务总会无所作为的态度,抵制运动的积极分子和支持者们开始提出质疑和批评。人镜学社要求商人们立即停止订购美国货(《时报》1905年6月22日)。同时,曾少卿收到了大量信件(《时报》1905年6月24日,张存武 1966:76),其中大部分质问商会为什么不采取行动,并且警告曾少卿不要被美国将会对法案进行修改的花言巧语所欺骗(《新闻报》1905年6月19日)。有封信甚至暗示曾少卿可能接受了美国人的贿赂,使得曾少卿不得不在上海报纸上予以否认,并且保证,如果到7月20日(农历六月十八)期限时,美国方面仍然未做出令人满意的修改,则将抵制进行到底(《申报》1905年6月21日)。

但是,什么样的修改会令人满意呢?这又是一个大伤脑筋的问题,需要抵制者拿出一个答案。这一次,又是相关个人开始在报纸上讨论通过抵制究竟要迫使美国做出什么样的修改。先前谈论过“无次序、无条理演说”的那位作者建议,领导者们首先应该确定移民条约中的哪些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然后再考虑如果美国人只是部分地修改条约的话应该怎样去应对。如果排华和虐待华人的现象依然存在,又应该怎么办呢?(《时报》1905年5月29日)

这些建议触及到了问题的本质,但是在5月10日上海商务总会召开第一次抵制会议之后,抵制积极分子们大都忽略了排华条约。尽管在如何抵制上展开了大量的公众讨论,但是对于准许中国人进入美国的条约规定究竟应该如何修改才能令人满意,从来没有进行过讨论。一个复杂的移民条约显然不适合在公众论坛上进行谈论,更不用说由公众来做出决定了。但真正的问题是商人和知识分子,尤其是上海的商人和知识分子,不愿意认真考虑他们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条约。

在条约问题上,不无讽刺的是,商人和学界几乎完全任由他们并不相信的清政府处理。他们的态度体现在“议约在官,抵制在商”(《新闻报》1905年6月3日)那句话上。这表明他们与清政府之间存在着某种互不干涉的默契。抵制积极分子们要求清政府做的,只是不要背着民众同美国签署条约(《时报》1905年5月24日和29日)。在一封给外务部的信中,曾少卿要求:“至美使到京,务求促令赶紧改良,并明言此约本必须寄与沪商公阅,方能由部画押。”(朱士嘉1958:146—147)但是抵制者们并不清楚他们到底希望清政府签署一个什么内容的条约。另外,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也没有共同一致的意见。

清朝高级官员对于抵制事业大都持同情态度,但是没有人知道这场运动究竟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张存武1966:62—72,《申报》1905年6月14日)。[11]为了回应空前巨大的民众压力,清政府并不想同美国签订一个秘密条约。美国对中国人包括中国官员的虐待,本身就是对帝国政府的侮辱(见第一章)。另一方面,清政府不能够也不想通过谈判达成一个能够让所有抵制群体都满足的条约,因为这些群体本身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就不统一。

1905年6月4日,《申报》发表了中国驻美国公使梁诚草拟的条约文本。一份与外国签署的条约草案出现在一家私人经营的报纸上,这可能是第一次。这一草案对先前的条约进行了几项重要的修订。比方说,第一款对劳工阶层做了一个精密而清晰的定义,承认美国有权禁止那些符合这一定义的中国劳工进入美国,但是也明确表示不能排拒不是劳工的中国人。第三款允许中国劳工经由美国前往其他国家,要求这类劳工遵守美国相关法规,但这类法规不得侵害他们过境的权利。同一条款也保护现寓美国的那些希望回中国后能够再次返回美国的劳工的权利。第四款进一步将美国本土与其属地区别开来,比如在夏威夷和菲律宾群岛,就应该允许中国劳工可以和其他亚洲移民一样进入。第六款规定,在中国国民等待获准进入美国时,不得被扣留或监禁。若美国官员必须进行问询时,应准许相关中国国民雇用法律代表人。中国国民还应具有上诉权,同时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加以拘捕。天津的《大公报》也发表了这一条约草案(1905年6月12日)。

这份于1904年8月提交给美国政府的条约草案,在抵制运动开始兴起的1905年6月在上海和天津分别发表,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草案的发表显示了这一运动对于清政府尤其是对于外务部的影响。1905年5月27日的《申报》报道,广东的商人和士绅致电外务部,要求发布条约草案的文本。四天以后,苏州抵制积极分子也要求发布条约草案文本(《申报》1905年5月31日)。由于谈判当时还在进行之中,清政府只发布了中方的草案文本,是可以理解的。无论如何,草案发布本身的意义就十分重大。

但是,条约草案文本的发布并没有为抵制者们提供一个关注的焦点。[12]他们对于梁诚的草案几乎没有给予多少关注,甚至连《申报》都没有做任何评论。条约草案所受到的唯一关注,似乎出现在广州主要报纸《羊城日报》上的一篇简短文章中。这篇文章认为,作为一个新条约的基础,这一草案只需要做一些细微的修改。但是,此后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以吸引民众对这一草案给予更为广泛的注意(《时报》1905年6月24、27日)。

外务部并不计划利用抵制运动来直接加强它在与美国谈判中的地位,另外,官员们对抵制活动的默许并不意味着他们会与抵制者们进行任何有效的交流或者合作。事实上,没有有关外务部官员和抵制者之间进行接触的任何记载。不过,就在抵制运动按计划开始之前,运动目标这一问题开始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是,公众讨论几乎全部忽略了官方在寓美华人问题上的立场。清政府很久以来就接受了美国对中国劳工的排拒,但是从来没有向一般民众进行过解释。这样的立场遭到了抵制者的反对。《岭东日报》的一篇文章认为,商人和劳工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而虐待商人和其他中国人的根源就是排拒劳工的条约。因此,抵制运动的目标不仅是要修订排华条约的一些条款,而是要废除整个条约(引自《时报》1905年6月18日)。上海的知识分子在一封致曾少卿的公开信中评论说,如果对条约只是要进行修订而不是要废除的话,那么肯定也就不可能推翻排华法案(《申报》1905年6月20日)。著名的小说家吴沃尧和上海的文学团体人镜学社也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朱士嘉 1958:151,149,张存武1966:58—62)。

所有这些建议可以归结为一点,就是根本不需要一个移民条约。这样看来,抵制运动的目标看上去似乎十分简单:逼迫清政府不要签署一个必定会歧视和排拒华人的条约。外务部侍郎、前中国驻美国公使、广东人伍廷芳也支持这样的看法。当被问及如果中美间的移民条约不再续订的话,寓美华人会不会受到更严酷法律的苛待的时候,伍廷芳十分肯定地回答说,现有条约的苛刻已经无以复加,如果根本没有条约,情况可能还会好些,因为那样的话,美国人就不能利用条约权利来驱逐中国人了(《申报》1905年6月21日,《时报》1905年6月22日)。

其他一些抵制积极分子也建议废止条约,但是他们所论述的道理却完全不同。他们不是要求美国毫无歧视地对所有中国人打开大门,就像人镜学社所要求的那样,而是认为所有寓美华人都应该返回中国,这样就避免了签署任何移民条约的必要。比如,著名的上海积极分子张竹君就谴责那些宁愿留在美国的中国人有“奴隶意识”(《大陆报》1905年5月17日)。她的这一看法也得到了林纾等著名人物的广泛认同,并且反映在当时的一本畅销小说《苦社会》中(见阿英1962)。

生活在有较多移民出国的地区的人们的态度更为现实。福建绅商在给清朝政府的一封信中,提出一个解决移民纠纷的办法。他们请求政府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防止假冒商人取得商人执照,并且惩罚那些试图用假执照前往美国的人(《申报》1905年7月16日)。但是,这一建议与多数抵制者要求放宽严厉的移民管理的普遍感情相抵触。在这些人看来,罪恶的根源显然是不人道的歧视性法律。由于有着这样一些不同的观点,在运动目标方面就很难达成某种一致。

抵制目标在泛化,城市民众在动员,而抵制范围也逐渐集中到美国商品上。对废止移民条约的广泛支持,甚至使人完全没有注意到有关中国人进入美国的规定在6、7月间所发生的改变。6月14日,总统罗斯福命令“固执得要命”的移民局长官麦卡尔夫(Victor H.Metcalf)向移民局人员发布“严厉指令”,要求他们对中国人要有礼貌(McKee 1977:127)。到6月底,移民局开始对它的有关规定进行重要的修订(ibid.:129)。

不过,美国的立场仍然没有改变:只允许某些有特权的中国人进入美国。即使是上海商务总会中最保守的抵制支持者,也不认为这样的改变足以阻止抵制运动的开展。[13]的确,对于大多数积极分子来说,这一改变太小,也来得太晚了。如果说它有什么影响的话,也只是鼓励抵制者们更为活跃。比如,在1905年5月27日的一次会议上,来自上海27所学校的100多名学生就决定不购买在学校使用的美国文具(朱士嘉1958:156)。6月初,当广州商会发现这一地区主要的美国货物是面粉,并且发现美国面粉的主要使用者是饼店时,商会要求这些商店停止销售用美国面粉制作的面饼(《申报》1905年6月10日)。但是,大多数人还在耐心地等待上海商务总会正式宣布实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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