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12月15日,日俄战争期间(1904—1905)在上海避难的一艘俄国战舰上的两名俄国水手和一名人力车夫发生了争斗,一名水手愤怒中拿起一把斧子向车夫砍去,但是失手击中了一个路人周生有的面部。结果,周生有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近代上海大事记》1989:586)。由于俄国军舰是为了逃避日本袭击而把自己置于中国主权之下以求保护的,所以尽管有治外法权,上海道台袁树勋还是提出了将凶手移交给中国政府的要求。这一要求遭到俄国驻上海领事馆的拒绝,中国当局准备让步,放弃引渡罪犯的要求。但是,上海民众的愤怒却难以平息。这部分是因为受害者是宁波人,而宁波人在上海拥有最为强大的商业和金融势力。上海商人的代表们在商会总干事的寓所里召集会议,道台袁树勋也出席了会议。有人提议实行罢市,但是道台反对这一意见,并且陈述了官方的不承认立场——这就是中国拒绝承认俄国法院的裁定和判决(《近代上海大事记》1989:590)。
不过,上海商人显然认为他们在这件事上有权独立采取行动,因为他们于1905年1月14日在新成立的上海商务总会又举行了一次会议。在会上,后来成为抵制美货运动领袖的曾少卿指出,人民不能指望官员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因为官员只关心“他们自己的生命和福利”。曾少卿主张商人应该组织起来,寻求他们自己的解决办法。另一名商人提议切断与俄国人的所有经济联系。最后,会议决定从当天起不再使用俄国银行的货币(同上书:590)。
然而,当四明公所前面聚集起数千名店主和来自各个行业的人们时,领导上海商务总会的商人们开始担心会发生骚乱。他们与上海道台一起赶到事发现场,把情绪激昂的人群安抚下来。第二天,清政府指派盛宣怀(1844—1916)——一名有势力的官员和商人——和失去信任的道台一起处理周生有案(夏东元1988:345—352)。盛宣怀劝说上海商务总会接受了两国政府商定的最终解决办法:对受害者家庭进行赔偿,判处那名水手在俄国监禁并罚作苦工8年(《近代上海大事记》1989:591,夏东元1988:351—353)。这一事件又一次表明了民众对非正义事件的深刻愤慨以及对清政府的不信任。
到20世纪初年,城市民众行动正在兴起,尤其是在上海这座既是商业和工业中心同时又在发展成为新型教育和出版中心的城市。除了抗议活动和保卫社区权利等传统形式的大众行动以外,新形式的大众行动也开始出现。人们采用罢工、请愿和大众集会等斗争形式,去争取实现各种各样的目标——从增加薪金、改善工作条件、降低税收直到保护中国的领土和司法主权。到1905年,中国城市民众已经有了发动应对各种政治问题的社会运动的某些经验。因此,当颇具歧视性的排华条约即将重新开始商订的消息传到中国时,一场大众运动自然也就会如期而至。
【注释】
[1] 取自Yang 1975:177。
[2] 周锡瑞的研究(Esherick 1979)对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的骚动进行了区别分析,认为前者多 吸引秘密结社,而后者则吸引新的社会群体。(www.xing528.com)
[3] 应当注意,杨庆堃的结论部分地决定于他对纳入统计的事件的定义,他要求这些事件应该是 “独立的事件而不是一个复杂的事件或者一个持续时期很长的运动”(Yang 1975:180)。
[4] 取自Yang 1975:190;该书认为这四种类型只占所有大众行动事件的不到7%。
[5] 很难确定这一提议在多大程度上是认真的,只有一次这类活动在《警钟日报》(1904年3月21日)上有过报道。
[6] 中国和俄国之间谈判的详细情况,见李国祁(1970:288—295);也见Hunt(1973:chap.4)。
[7] 这其中包括著名的陈天华(1905年)。在抵制运动当中,一名从菲律宾回来的中国人冯夏威也自杀了,据说是为了鼓励其他的抵制者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