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中山县物价局成立。横栏设立物价管理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派1人监管物价工作。2000年6月,成立横栏镇物价管理监督所,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开展辖区内物价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有梁长胜、肖六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横栏境域私营经济占优势,一些不法商人哄抬物价,花生油和大米价格上涨,涨幅分别达33%和100%。1953年起,国家对粮食、煤油、棉布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统购统销,计划供应,保持境内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1959-1961年,处于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境内工农业生产产量下降,物价大幅上升。1962年国家恢复农村集市贸易,调整稻谷、生猪、圹鱼等几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并持续发展,横栏地区市场商品增多,价格回落。之后,物价大体趋于稳定。1979年起,横栏认真执行县(市)的价格改革规定,将农副产品和工业小商品定价放权给企业,逐步上调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肉类和蛋、禽、菜、鱼、等副食品的销售价格。提高烟、酒零售价和降低涤棉布的零售价。1983年取消中小农具保价供应。实行国家定价、浮动价、议购议销价和集市贸易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并存。
根据中央“关于价格改革问题”的指示精神, 1985年起,横栏放开生猪、塘鱼购销价格,取消生猪、塘鱼派购制度和居民定量牌价供应猪肉和塘鱼的制度。先后放开手表、黑白电视机等的价格;先后调整食盐、肥皂等日用工业消费品和钢材、汽柴油等生产资料价格,先后一再调整稻谷收购价和大米销售价;饮食业按不同档次控制最高毛利率,具体价格下放给企业在规定毛利率内灵活掌握。至1988年,横栏基本形成少数重要商品由国家定价,大多数商品实行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结合的格局。
1991年,横栏物价管理重点转移到收费管理上,扼制乱收费,对第三产业实施更宽松的价格政策。1994年5月,将大米、面粉、花生油、猪肉、鲜蛋、液化石油气、自来水、居民生活用电、市镇公共交通、学杂费、托幼费、房租等25项列入监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1995年1月,对鱼、肉、蛋等主要食品价格实行最高作价差监测管理,加大价格法制化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新体制。1998-2000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市政府公布修改的一系列物价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收费公示制度,根据不同时期,重点开展春运票价、劳动系统收费、医疗收费、税务部门收费、公安收费、中小学收费、涉农收费、农资价格、粮食价格等专项检查,顺利推进电费改革。
2000年,横栏镇物价管理逐渐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2001年,成立整治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对集贸市场和所有商铺单位的商品更换新标签,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和对价格监测通报。成立收费年审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0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在自查基础上依据收费单位公示的内容进行检查。2002年,配合市物价局和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整顿,涉及主要项目有治安联防费收费、外来务工人员收费、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实施落实、石油气价格、中小学校“一费制”的实施落实、食盐计划价格的执行、村级卫生站和个体诊所医疗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公示的检查验收等,对违规的个别单位进行纠正处理。同年,通过听证、论证和市物价局核准,调整自来水的销售价格。2003-2004年,针对在“非典”和禽流感发生时期个别单位对部分食品药品防护消毒用品的价格异动情况,开展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宣传活动,对集资市场和22家药店的商品、药品开展经常性调查监测。重点开展农资价格、化肥最高限价执行情况、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电力价格、成品油及石油气价格等专项检查,对经营者进行教育,对违规者进行整改,使市场价格行为朝文明健康方向发展。开展综合年审,对收费单位进行规范化监督检查,使依法收费意识不断增强,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期间纳入年审的52个单位申领《收费许可证》,落实亮证收费公示制度,其中行政性收费单位和重要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缴入镇财政共管户,使用规范的统一票据。2005年,在各村成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32名物价监督员和11名村干部任价格监督站站长,全镇形成上下结合、社会参与、信息畅通、运转有序的市、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制定《横栏镇物价公示进村(居)工作方案》,各村认真贯彻执行;对与村民生活密切的教育、民政、公安、国土、建委、有线电视、用电、用水等收费价格和相关行政收费政策,按要求和格式实行全面公示,使物价和收费走上社会化管理轨道,接受群众监督,基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得到群众的认可。(www.xing528.com)
表5-6-3 1978-2005年5个年份横栏镇农副产品集市贸易价格表 单位:元/公斤
(续上表)
表5-6-4 1978-2005年5个年份横栏镇部分工业产品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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