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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志:计划生育措施全面落实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各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讲座,各村的一孩夫妇及其亲属1939人参加学习,占应参加人数的98%。集体负责全公社计划生育的常规管理工作,完善人口、管理、统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已婚妇女档案卡、结婚登记册、小孩出生册、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登记、生育二胎合同登记册、怀孕登记册、查环查孕登记册、征收超生费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等“一卡八册”管理制度。各村、各单位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中山市横栏镇志:计划生育措施全面落实

一、宣传教育

1964-1969年,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为主,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报告会、计划生育图片展览,大力宣传节制生育。1970年公社计划生育领导组成立后,以做好“早、密、多”育龄对象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重点,除举办计划生育图片展览外,县有关部门还组织计划生育宣讲团下乡,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检查落实节育措施,节育技术指导和妇科普查普治工作。1971年,宣传国务院“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方针。至1973年,掀起贯彻落实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小孩和实行“晚婚、晚育、少生”的高潮。

1980-1983年,横栏公社再次掀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和严格控制二胎,坚决刹住三胎”的行动高潮。反复宣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示》以及《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横栏公社计划生育十条规定》等文件,要求育龄夫妇做到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1985年开始,把每年1月份定为计划生育宣传月,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常态化。1990年镇成立婚育学校,宣传普及新婚知识。新婚夫妇按规定参加新婚夫妇学习班。1995年,加强“国策”教育,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学习省、市、镇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并印发一万本小册子发到千家万户。

1998年后,全面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新制定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印发15000本新《条例》小册子到各家各户。在各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讲座,各村的一孩夫妇及其亲属1939人参加学习,占应参加人数的98%。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条例、人口形势、计生优惠政策及违反计生的法律责任的宣传。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宣传阵地,以“一校两室三栏”(一校:婚育学校,两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室,三栏: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建设为主要内容,推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

2002年,投入经费5万多元,利用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宣传阵地,采取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单、小册子、有奖问答、举办各种培训班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派发宣传单700张,小册子1.3万本,组织学习《计生条例》12场次。

二、行政管理

1970年,成立由公社革委副主任等5人组成的公社计划生育领导组,加强计划生育领导。1971年10月25-27日,公社革委会组织各单位抓政工革委、妇女干部及卫生站负责人共40多人,分成4个组,分别检查全公社16个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

1975年8月,公社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集体负责全公社计划生育的常规管理工作,完善人口、管理、统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已婚妇女档案卡、结婚登记册、小孩出生册、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登记、生育二胎合同登记册、怀孕登记册、查环查孕登记册、征收超生费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等“一卡八册”管理制度。1985年建立专业队,配备专业人员,分成两组,分别负责南片和北片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1988年后,层层签订人口任期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农村干部岗位责任制重要考核指标,各级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每年由镇长与各村、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1995年,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成立,村成立计划生育服务室。2005年,全镇有服务所1个,服务室11个。以服务为宗旨,坚持思想教育、宣传、避孕“三为主”方针,并坚持每个季度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1996年成立纯女户福利基金会,为纯女户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1998年,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以自愿入会为原则,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关心和帮助计划生育对象脱贫致富。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各村派出工作小组督促、指导各村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的各项具体工作。规定辖区内的厂矿专业、建筑工地及其他用工单位,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流动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办理入厂手续,做好造册登记。据统计,全镇签订《工厂(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负责合同》419份,《出租屋人口与计划生育负责合同》522份,建立外来育龄妇女档案10693人,实现一人一卡一册子档案管理;办理临时婚育证明4170本,其中未婚证1464本,已婚证2706本;验证5331本,验证率87.7%;外来已婚妇女参加孕检3634人,妇检率为80.8%。

三、节育措施(www.xing528.com)

避 孕 经历了以服药为主的避孕措施到现在的以上环为主的节育措施。五、六十年代,一般采用避孕套为主。60年代中后期,推广使用女性短效口服避孕药1号和2号药片,女性较为常用。70年代起至今,广泛采用宫内节育器(简称上环)。宫内节育器使用简便、经济、高效、科学,深受女性欢迎。1985年,全镇妇女上环218例,占节育总数42.57%,以后逐年有所增加,1990年、2000年分别占节育总数的53.45%和55.05%。2005年当年全镇妇女上环211例,占节育总数的58.93%。

绝 育 60-80年代初,妇女采用腹式大切口结扎输卵管术,男性采用输精管穿法结扎术。1983年,实行男女结扎手术较多,男结扎者1077例,女结扎者871例,占当年育龄夫妇节育总数的77.2%。1984年底始,妇女改用施行小刀口输卵管艮夹绝育术,实施手术对象多集中在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该手术既不影响性功能,又持久有效,为妇女所接受,输卵管结扎者日增。

表2-5-2 1985-2005年横栏镇计划生育手术统计表 单位:例

四、晚婚晚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横栏人由于长期受旧传统观念和“多子多福”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村青年男女早婚现象较为普遍,一般结婚年龄为16-20岁,个别的15岁就结婚,早育现象也较为普遍。

1950年5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0周岁以上,女18周岁以上。一般青年都能响应规定的年龄登记结婚,但还有部分男女青年不到规定结婚年龄就私婚,不办理注册结婚手续。

1964年,中山县号召青年男女晚婚。1970年,要求各机关、单位、学校号召青年晚婚,订出晚婚计划,要求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才结婚。此后,晚婚人数开始增多。1979年,全公社初婚人数353人,其中晚婚人数220人,晚婚率为62.32%。

1981年1月,国务院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青年22周岁以上,女青年20周岁以上。1986年,中山市对晚婚晚育作出明确规定:未婚男女青年按《婚姻法》结婚年龄推迟三年者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后生育者为晚育。受新社会思想影响,广大青年男女的婚姻、家庭观念逐步改变,晚婚晚育现象不断增多。2005年,全镇初婚女性有646人,其中晚婚332人,晚婚率为51.39%。

表2-5-3 1979-2005年横栏镇初婚晚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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