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全中山县设1个区级镇和11个区,下辖96个乡(乡级镇)、879个村。横栏乡属第二区,长庚乡(一沙、二沙、三沙、五沙、六沙)、西海乡(贴边、戙角、宝裕)属第三区。
1952年7月,第三区分为上三区和下三区,上三区区署驻古镇。三联(由一沙、二沙、三沙合并而成)、四沙、五沙、六沙、宝裕等乡属上三区。1953年3月上三区改为第十六区。
1953年6月,中山县设3个区级镇,15个区,下辖201个乡,9个乡级镇。原第二区改称第十二区(驻沙溪),下辖24个乡。原十六区改为第六区(驻古镇)。横栏境域设横栏、三联、四沙、五沙、六沙、宝裕5个乡。横栏乡属第十二区,三联乡、四沙乡、五沙、六沙乡、宝裕乡属第六区。
1954年12月,原属六区的古镇、曹步、海洲乡改属第十三区,第六区区公所由古镇移驻横栏。
1955年8月,中山县各区、镇均改为以区、镇所在地为区、镇名称。原横栏地域的第六区改称为横栏区,区公所驻横栏乡,辖横栏、五六沙、四沙、宝裕、三联、广福、板芙、特沙8个乡,34个行政村。
1957年3月,中山县撤区并乡,全县15个区改划为34个大乡,下辖216个行政村镇,3个区级镇保持不变。横栏区改称横栏乡,乡公所驻横栏村。辖横栏、特沙、四沙、五六沙、宝裕、三联6个行政村。析出广福、板芙归北溪乡。
1958年8月,全县34个大乡改为人民公社,横栏乡改为横栏公社,驻地和辖属不变。是年9月并大公社划为耕作区,横栏耕作区的横栏、特沙生产营划入沙溪大公社;四沙、五六沙、宝裕、三联生产营划归小榄大公社;是年10月,横栏耕作区全部生产营并归沙溪大公社。
1959年4月,全县撤销大公社,恢复横栏公社,公社管委会驻横栏大队。辖横栏、特沙、贴边、新茂、戙角、五沙、六沙、宝裕、三沙9个生产大队。是年冬原四沙穗丰、永丰和宝裕之九顷村河涌划作公社农场。
1961年8月,全县恢复区建制,划分62个小公社。横栏公社改为横栏区(驻横西大队),辖横栏、四沙、五六沙、特沙4个小公社,30个生产大队。
横栏公社:辖横东、横西2个生产大队。
四沙公社:辖新兴、茂隆、戙角、穗丰、永丰、贴边、金星、胜裕、接会、庆丰、乐丰等11个生产大队。(注:穗丰、永丰由公社农场划出)
五六沙公社:辖五沙、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天宝、同裕、指南、九顷等9个生产大队。
特沙公社:辖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鸡笼、六十亩等8个生产大队。(www.xing528.com)
1963年初,全县撤销区的建制,改设18个公社、3个镇。横栏复设横栏公社,公社管委会驻横西。辖横东、横西、宝裕、六沙、特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戙角、公社农场11个生产大队(农场)。
1964年5月析出特沙划归新会县。横栏公社辖横东、横西、宝裕、六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戙角、农场等10个生产大队(农场)。
1964年12月,横栏公社管委会驻地移至西涌口。
1976年12月,宝裕大队分出指南、九顷2个自然村,公社农场与九顷合并称团结大队。横栏公社辖横东、横西、宝裕、指南、团结、六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戙角11个生产大队,109个生产大队。
1981年8月,戙角生产大队分为裕祥、永丰、穗丰3个生产大队。增设西涌口居民区。横栏公社辖横东、横西、宝裕、指南、团结、六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裕祥、永丰、穗丰、西涌口居民区等14个生产大队,110个生产队。
1984年2月,中山县改为中山市后,实行政社分设。市郊分置25个区和两个区级镇,横栏公社改设为横栏区,区公所驻西涌口。辖横东乡、横西乡、宝裕乡、南兴乡(原指南、团结大队)、六沙乡、五沙乡、三沙乡、贴边乡、新茂乡、裕祥乡、戙角乡(原永丰、穗丰大队)11个乡。
1986年12月,中山市撤区建镇,市郊设24个镇。横栏区改设为横栏镇,镇人民政府驻西涌中路。辖横栏居委会和横东、横西、宝裕、指南、九顷、六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裕祥、戙角12个村委会。
1990年12月,横栏镇辖横栏居委会及横东、横西、横南、宝裕、指南、九顷、六沙、五沙、三沙、贴边、新茂、裕祥、穗丰、永丰等14个管理区及村委会。
1991年9月,横栏镇人民政府移驻西涌长安南路。
2000年3月,鲫鱼沙村由西区划归横栏镇管辖。
2001年4月,鲫鱼沙村并入西冲社区。同年9月,横南并入横西村,指南、九顷并入宝裕村,永丰、穗丰合并为新丰村。
2005年12月,横栏镇辖西冲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横东、横西、宝裕、五沙、六沙、三沙、贴边、新茂、裕祥、新丰10个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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