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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业务知识: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除了具有作为双方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④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如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资质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必须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合同履行的过程,也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拨款、贷款、结算要接受银行的监督等。

建筑师业务知识: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除了具有作为双方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涉及建设工程的服务,而建设工程又具有产品固定、不能流动,产品多样、需单个完成,产品耗用材料多、所需资金大,产品使用时间长、对社会影响极大的特点。这些都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性,也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了一些有别于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②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工程建设技术含量较高、社会影响很大,所以,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只有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经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才具有签约承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任何个人及其他单位都不得承包工程,也不具有签约资格。(www.xing528.com)

③合同形式的特殊性。工程建设过程周期长,涉及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复杂,不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就能解决问题,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另外,为使合同内容更为严谨周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为平等合理,相关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都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出了一批合同样本或示范文本,推荐给当事人加以选择使用,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世界银行制定的《土木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这些范本对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④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正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上述特殊性,所以,国家对建设合同的监督管理也十分严格。如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资质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必须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合同履行的过程,也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拨款、贷款、结算要接受银行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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