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规模扩大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机构正从以往的“知识的共同体”逐渐转化为“知识的经营体”(天野郁夫,2002)。借助市场的概念框架,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交换关系,而高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则是连接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之间的媒介物。其中,学生是与高校教学服务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者之一。随着高校成本分担机制的推行、学费收入在院校经费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增长,学生在高等院校中的角色已逐渐发生变化。学生的身份定位已从传统的“知识技能的接受者”转化为“知识技能的需求方和消费者”,成为影响大学组织行为和职能的一个主体性角色(鲍威,2017)。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学生的院校满意度成为反映高校教学顺应社会需求程度、衡量高等院校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尺度。
2012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建立高等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教育部高教司发文要求“985”“211”工程院校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通知中,教育部对质量报告所支撑数据的范畴做出界定,其中值得留意的是,在要求各院校提交院校规模、生均经费课程设置、毕业率等教学质量相关数据的同时,特别要求各院校酌情报告《学生学习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调查》的调查方法和结果。该政策取向表明,随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关注度的提升,我国教育决策部门已开始将高等教育的服务对象,即学生和劳动力市场用人单位的评价与质量衡量尺度纳入院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www.xing528.com)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院校满意度的内涵?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院校满意度呈现出怎样的特征和影响机制?以下将基于赫茨伯格(Fredrick Herzberg)的双因素激励理论,尝试在考察高校学生满意度的结构特征的基础上,对学生院校满意度背后的影响机制展开分析,从而为未来院校改善教学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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