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态势影响并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正如美国南加州大学传播学院教授曼纽尔·卡斯特尔所言:网络的形式,将成为贯穿一切事物的形式。商业领域则形成了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电子商务,并以蓬勃的态势呈现爆发式增长。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凭借着减少库存、降低交易成本、缩短生产周期等优势,极大地提高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效率。常见的电子商务分为B2B、B2C、C2C、O2O 等模式。
B2B (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模式,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通俗的说法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通过使用互联网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这些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订货、支付过程及票据的签发、传送和接收,确定配送方案并监控配送过程等。如阿里巴巴网。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商家(企业)对顾客的电子商务模式,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等消费行为。这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目前国内市场上的主流B2C 电子商务品牌当属天猫、京东。
C2C (Consumer to Consumer):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通俗地说就是一个消费者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的交易模式。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如淘宝网、拍拍网、易趣网等。(www.xing528.com)
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将线下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其核心是在线支付。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当前,餐饮业、服务业、团购几乎采取O2O 模式,如百度糯米、美团网、饿了么等。
创业者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创新与创业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网上开店和网上加盟。前者是创业者自己搭建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如淘宝网)注册一个虚拟的网上商店(简称网店),然后将待售商品的信息发布到网页上并留下联系和支付方式,买卖双方相互联系达成交易的整个流程。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方式,相较于线下的门店销售而言,网店具有投入不大、经营方式灵活、利润可观等优点,成为许多年轻人青睐的创业途径。时下流行的“网红经济”无一例外都是采取网上开店的模式,比如网红店主张大奕凭借其545 万微博粉丝,在淘宝上经营自己的网店——“吾欢喜的衣橱”。上线不足一年就做到四皇冠,而且每次店铺上新,当天的成交额一定是全淘宝女装类目的第一名。而网上加盟是以某个电子商务网站门店的形式经营,利用母体网站的货源和销售渠道,经营者自己搭建或在相关网站平台上从事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比如休闲食品品牌——三只松鼠,中国第一家定位于纯互联网食品品牌的企业,也是当前中国销售规模最大的食品电子商务企业。最初是由5 名创始团队组建,到目前公司全国雇员超过1 700 余人,其中来自全国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500 余人,平均年龄24 岁,是全国最年轻的电子商务团队。2012年上线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 000 余万元,2013 年销售收入突破3.26 亿元,2014 年“双十一”,单日销售额达1.09 亿元,全年销售额破10 亿人民币。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给传统企业以冲击,以至于相当数目的传统经济纷纷选择将线下的实体商品经济活动搬到线上,开启互联网创业的新形势。虽然创新举措值得尝试,但风险与之并存。创业者需要正确看待实体经济和互联网的关系。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在2017 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就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所做的阐述:“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是一个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所有的互联网都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离开实体经济,互联网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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