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冬春环境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汛期环境安全、无组织排放源等系列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创大彩印活性炭吸附设备简易并要求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推动教育系统10所农村学校完成供热锅炉煤改电。
【秸秆禁烧监管】组织召开2020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布置全区相关工作;制定完善全量化巡查工作、秸秆离田、秸秆限烧区烧除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方案;建立秸秆网格化监管、秸秆离田、执法联动、巡查检查督办、预警约谈、量化问责、区级包保等机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8人,罚款0.43万元,问责15人,打包4470吨。
【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年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考核企业11家(汽修行业6家、医疗行业5家)。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抽查10家危险废物,对固废的暂存场所、标识、台账、转运记录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辖区内使用放射源单位仅为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吉林市人民医院。对放射源现状、放射源辐射安全和安保管理情况、法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察,确保放射源辐射联动装置正常使用、防护措施安全得当。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督促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安装集中收集装置和污染治理设施,全年清查8家,全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状态进行监管,年内全区涉及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和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www.xing528.com)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第二次污染资源普查收尾并通过国家验收,完成机构裁撤和人员辞退。裁撤机构为昌邑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辞退普查员10人。
(宋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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