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区党委提出的农业和农村“1234610”工作思路,开创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现对进一步搞好我区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地把人才人事工作全面拓展到农业和农村中去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农村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区党委七届六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我区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1234610”工作思路,规划了我区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我区这一跨世纪的农业和农村发展目标,必须加强农业和农村的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各级人事部门努力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区的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目前在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70多万科技人员中,农业科技人员只有2万多人;其中,高级职称仅占6%。这种状况与我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因此,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把人才人事工作全面拓展到农业和农村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既是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的历史重任。我区各级人事部门,广大人事工作者,必须立足于这一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目标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为实现我区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宏伟发展目标提供人才人事保证。
二、突出重点,建设六支高素质的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农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1.会同有关部门,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批在我区保持学科优势,在国内农业科学技术领域占有一定地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造就一大批在农业和农村第一线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科技人才队伍。
2.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博士后研究制度,培养选拔有突出贡献专家,有计划有重点地吸引我区农业科技发展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区外专家来我区工作。在科研经费和项目上,采取向农业科技和推广倾斜,资助中青年农业科技人员出国深造及攻读国内外博士学位等措施,建设好高级农业专家特别是中青年高级农业专家队伍。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成两个以上的农业科学博士学位点,培养10名左右的博士生导师,培养一批农业科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3.充实提高农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坚决清退不合格人员。乡(镇)农业科技部门有空编的,必须接收农科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
4.进一步完善工资、津贴、职称、奖励、培训等方面向农业一线倾斜的政策,鼓励县以上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大中专毕业学历和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农业和农村科技人员到乡(镇)农业推广部门和村级组织工作,不断充实和壮大农业科技人员队伍。
5.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农业科技人员从事与农业技术有关的承包和租赁,兴办农业经济实体,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等活动。
6.充实和稳定乡村教育和医疗人才队伍。严格按编制规定配备乡村中小学合格教师,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清理和清退不合格的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不断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严格按编制规定和岗位要求配备专业卫生人员,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从事医疗工作,清理清退不合格医务人员,鼓励各地委托大专院校培养村级医生,为乡村农民服务。
(二)造就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县、乡(镇)公务员队伍。
1.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选配好县、乡(镇)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严格编制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在编和不合格人员,分流超编人员等措施,建立一支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心全意为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县、乡(镇)公务员队伍。
2.严把县、乡(镇)公务员队伍的“入口”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从有农业和农村工作经验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中考试录用,补充县乡(镇)公务员。
3.加强培训,提高县、乡(镇)公务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机构,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要鼓励和支持县、乡(镇)公务员自学成才,力争到2005年,全区县、乡(镇)45岁以下公务员的学历达到大专以上。
4.县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优秀村干部和乡土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为培养高素质的县、乡(镇)公务员队伍打好基础。
5.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县、乡(镇)的年轻公务员,到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进行锻炼。从今年开始,有条件的县应进行试点,选择年龄在35岁以下的县、乡、镇公务员到发达地区或沿海地区进行强化锻炼。这项工作经试点后,要逐步推开。
6.在县、乡(镇)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树立县乡(镇)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三)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的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一支能立足国内市场,面向国际市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乡(镇)企业家队伍。各级人事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帮助乡(镇)企业选配好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聘用、培训等制度,帮助和支持乡(镇)企业大力引进适用的人才,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提高乡(镇)企业的人事管理水平。
2.从党政机关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人才到乡(镇)企业帮助工作。各地市县人事部门要主动商同有关部门做出计划,分期分批地做好选派工作。
3.鼓励、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行政、科技及学有专长的人员,经办、承包、租赁或创办乡(镇)企业,用人单位可以高薪聘用。原单位对其子女就业、住房、技术职务评聘等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4.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到乡(镇)企业工作。自愿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两年内保留推荐就业资格。
5.加强培训,提高乡(镇)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通过各类学校和各种培训机构,加强对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他们到发达地区交流学习,要选送一批到国内外大专院校深造。
6.自治区、地市人才市场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立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评价体系,定期为乡(镇)企业举办人才招聘市场,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人事服务。
(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好、能带领群众不断前进的农村村级干部队伍。
1.用5年的时间,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有知识、政治强、作风好的年轻村级干部队伍,使我区的村级干部大部分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农民技术员职称。(www.xing528.com)
2.制定系统的培训规划,提高全区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党校、农民技术致富培训学校、农村广播电视学校等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到发达地区的农村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3.有计划地选派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从今年起,力争用3年的时间全区每个村级领导班子有1名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使我区的村级干部的文化结构明显改善。
4.有计划地从县、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优秀人员到村级组织挂任科技副职,一般任期两年。工作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表现好的应提拔任用。
5.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村级组织工作,人事关系、户口关系可留在当地人事局或乡(镇)机关,工龄可连续计算,工作满两年后,安排到乡(镇)以上单位任职。
6.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推进以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积极挖掘、发现、培养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各类拔尖人才,为建设政治强、作风好、有知识的村级干部队伍提供后备力量。
(五)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副产品流通人才队伍。
1.各级人事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流通工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人才队伍。
2.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学有专长、有经商头脑的人员从事农副产品流通工作。被选派的人员,在规定从事流通工作期间内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待遇。要通过组建农副产品流通机构,带动农村中有文化、有经营头脑的青年农民从事流通工作,培养农村流通大户。
3.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从事农副产品流通营销工作。从事农副产品营销而离岗的,工龄连续计算。本人自愿,可办理辞职手续,并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辞职补偿金。如本人需要安排工作的,可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从事农副产品流通工作满三年后、达到退休条件的,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4.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从事农副产品流通工作。凡作为个体、私营或在集体单位从事农副产品流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保留推荐就业资格。
5.积极发展农民营销队伍。要采取培训、讲座、传授经验、提供信息、组织市场调查等方法,组织农民参与农副产品流通工作。各地市、县乡(镇)要加强对农民流通人才的选拔、培养,要有计划地培训青年农民流通人员。
6.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地有知识、有经验的农副产品流通大户,到县、乡(镇)成立农副产品流通组织,搞好流通市场,带动本地青年农民从事流通工作,不断扩大农村流通人才队伍。
(六)建设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乡土人才队伍。
1.要尽快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乡土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为乡土人才的进一步开发提供政策依据。各地市、县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开发乡土人才的规划和措施。
2.各级人事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乡土拔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各地市、县、乡(镇)要尽快对乡土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筛选分类,争取用1—2年左右的时间,分别按地、县、乡(镇)三级建立起门类较为齐全的乡土拔尖人才库,把农村乡土人才队伍的建设纳入人事管理的范围。
3.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农村乡土人才的培训。通过制订培训计划,以有关院校和场所为依托,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乡土人才到院校及农业发达地区进行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邀请组织专家学者到农村传授实用技术。通过“送出去,请出来”的办法,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推广型拔尖人才。
4.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乡土拔尖人才兴办各种产业或以技术资金入股兴办企业,领办、承包或租赁乡村企业,创办各种农业示范基地,带动和培养当地青年农民成长。县以上人事部门,要优先为群众公认的能人、技术尖子评定专业技术职称。通过评定技术职称,鼓励农村有志青年自学成才,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队伍。
5.注重对乡土拔尖人才的使用。注意把那些有文化、有知识、政治强、作风好的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岗位上,在招考和录用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真抓实干,切实把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抓出成效
(一)认真抓好县、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聘工作,稳定和盘活现有农村人才,促进农村人才队伍的成长。要切实解决农业科技人员在职称评聘中的实际问题,对在县、乡(镇)、村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评定,在外语要求上给予倾斜照顾;对农民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评定,以工作实绩和专业技能为主,并可根据他们的工作业绩,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加大引智支农力度,提高农业和农村依靠科技发展进步的水平。要创造机会采取引进传技和送出学技的办法,有计划地做好农业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要围绕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引进国外项目,引进和推广国外成熟的农、林、牧、副、渔增产增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各地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服务团,引导科技人员、乡土人才,深入乡村田间地头,为农民开展实用技术服务,传播知识,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县市与高等农业院校、研究单位以及本地在外工作的科技人员、企业家等的科技“结对子”活动。
(三)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加大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力度。从今年起,在建设地市、县人才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建立乡(镇)人才服务站和村人才服务信息站;力争在5年内,全区每个县都要建立起六支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信息库。要通过人才市场信息网络,有效地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切实把农村人才引向农业和农村第一线、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第一线。要积极开展人事代理业务,为到农业和农村基层工作与服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区外引进的人才提供确认保留身份、转正定级、连续计算工龄、职称送评、出国政审等系列服务,并协助解决户籍管理等方面的困难。
(四)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把大中专毕业生引向农业和农村基层。鼓励和支持国家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创业锻炼,经办、承办、租赁或创办乡(镇)企业、从事农业实业综合开发经营活动和农副产品流通等工作。他们的档案户籍、人事关系放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留身份,连续计算工龄,两年内保留推荐就业安置资格。此外,大中专毕业生也可到沿海开放地区和内地经济发达省区去学本事;学有所成后,回原籍要求推荐工作,要求到农业和农村第一线工作的,人事部门优先推荐安排。
(五)树立典型,推动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的成长壮大。要在认真选拔、培养、考察的基础上,树立一批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业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典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和农村优秀人才的表彰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促进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
(六)切实加强领导,把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抓出实效。各级人事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农业和农村发展目标。地、市、县人事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人才人事工作规划,要将工作重点及时转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上来。要下大力气抓好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搞好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农村人才在农业和农村中的重大作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搞好内外合作,加强与组织、宣传、财政、农业、科技、教育、劳动、卫生、文化等部门的配合与联系,形成合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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