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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地各部门务必从这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当前要通过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帮助教育广大少数民族干部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改革开放、商品经济意识。

广西区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意见

桂发〔1994〕16号

建国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努力,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我区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已经成长起来,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促进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发展,我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党的十四大和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和国家民委最近有关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现就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我区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处祖国边陲,有11个聚居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8.6%。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各族人民脱贫致富,我区面临着更加艰巨和繁重的任务。因此,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对于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从这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计划地扩大数量,拓宽来源,合理配套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队伍,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干部结构;加强中高级领导干部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大胆地选拔任用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同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加强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队伍结构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对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当前要通过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帮助教育广大少数民族干部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改革开放、商品经济意识。同时,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努力用新理论、新观点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县(处)级以上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任期内要分期分批安排到党校进行以上内容的理论培训。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培养本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学习经济、科技、管理、外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进行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管理、领导科学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领导经济工作、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强金融、贸易、经济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鼓励和选送素质较好的少数民族干部进修专业技术和培养,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企事业单位要注意培养各类少数民族管理人才,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对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为经济建设长远需要积蓄后续力量。

(三)积极开展成人教育工作,加强文化补习和专业进修。到本世纪末,年龄在45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都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各地各单位要创造条件,组织初中(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补习高、初中文化;通过各种途径鼓励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学习大专文化,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干部学习大学本科文化。

(四)各大中专学校、党校和干部院校要承担起培养、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的任务。要创造条件多开设少数民族干部班,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进修工作;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调整和增设民族地区急需的专业。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学员,可视情况减、免培训费用。

三、打好基础,有计划地扩大少数民族干部 队伍

(一)全区的少数民族干部总数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增长,注意培养和充实各类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

(二)加快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步伐。提高少数民族中小学的入学率,办好少数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民族班,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力发展初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校招生政策继续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扩大预科班的规模,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在高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逐步接近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预科班学生在升入本科时,应尽可能多地升入经济管理、财贸、金融和工程技术等专业。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分配工作的领导,增加大中专院校定向招收少数民族新生的数量,对边远地区和稀少民族,要采取特殊政策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选送农村基层招聘干部进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少数民族学员要占一定的比例。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坚持个人志愿和国家需要相结合的办法,鼓励他们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通过宏观调控,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执行毕业生定向分配计划。(www.xing528.com)

(四)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增加从农民、工人中吸收录(聘)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进一步做好在编制定员和增干计划内,从少数民族优秀农民中聘用乡(镇)干部的工作,继续实行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下达专项录(聘)干指标的办法;对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录用条件。在吸收录用干部总数中,要注意保持少数民族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现在所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时,要注意选拔少数民族成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新体制的各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五)要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思想,积极做好稳定和吸引人才的工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以优惠政策多渠道引进人才,包括吸收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继续鼓励汉族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对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在退休安置和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都给予适当的照顾;各地各部门有义务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各类人才;继续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区外引进经济管理人才,做好为少数民族地区选派科技副县长的工作。

四、抓住重点,做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选配工作

(一)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选配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放开视野,把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勇于改革、开拓创新、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少数民族干部大胆地适时地选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全面提高素质,注意选拔熟悉经济工作的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领导 干部。

(二)要认真研究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做好选拔培养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工作的新路子。注意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既要引入竞争机制,又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全面了解和评价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提供各种学习、锻炼机会和条件,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竞争能力,鼓励他们大胆参与竞争,使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成长起来。

(三)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其他地市的党政领导班子也要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区直部、委、办、厅、局,在2~3年内至少要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要注意选拔少数民族一把手入选。要采取措施保持区直、地(市)直党政机关少数民族处级干部的数量逐步增加,要广泛发现、积极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四)加强实践锻炼,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过程。加快少数民族干部异地交流的步子;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区域内外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自治区、地直机关和县、市要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或上级领导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或到经济较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使少数民族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项工作,要与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五、着眼未来,建设好一支宏大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扩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数量。后备干部要从乡、村抓起,自治区、地(厅)、县(市)都要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名单,其数量要基本满足各级领导班子新老交替的需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数量还要适当的增加。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合理,注意从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选人,经济管理和财政、经贸专业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年龄结构要形成梯次配备。区别不同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后备干部进行轮换岗位,异地交流和选派挂职锻炼,加强实践培养,不断提高其德才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和拟近期进班子的后备干部可放到重要台阶关键岗位强化培养。

六、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领导,抓出成效来。当前要广泛进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新任务,提高搞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同时也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摸清少数民族干部的现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和业务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并于1994年9月底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备案。

(二)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政府人事、民委、教委,财政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通过每年1~2次的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和建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统战和民委部门,要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并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人事部门,要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管理机制。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规划。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给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和干部教育以适当照顾。在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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