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005年,自治区人事厅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分别制定《广西人事系统“二五”普法实施计划》(1991—1995)、《广西人事系统“三五”普法实施计划》(1996—2000)、《广西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实施计划》(2001—2005),成立广西人事系统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启动全自治区人事系统“二五”“三五”“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广西人事系统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主要是培训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人事工作的依法治理。“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对象是全自治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全自治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此外,还要对人事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关的人事人才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3个步骤实施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内容主要有国家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等。同时,结合人事系统的实际,学习人事人才管理法规政策和人事法制基础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普法积极推进人事法规政策的完善和 配套。
1996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自治区人事厅历年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一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文件。同年,组织区直部分单位和全自治区各地、市人事局对人事部草拟国家公务员法提出修改意见。
1998年,自治区人事厅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转发《中宣部、人事部〈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学习纲要的通知〉》,结合实际,提出开展深入学习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6月,联合举办学习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座谈会,推动全自治区人事系统掀起学习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的新高潮。同年,根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对公务员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事厅部署和落实全自治区人事系统公务员执法检查,在各地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小组对部分地、市、县、乡进行抽查,对区直机关的推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回避、工资保险、福利等单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www.xing528.com)
2001年,自治区人事厅贯彻全国人事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制定《广西人事系统普法“四五”计划》,初步确定人事普法的组织、学习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组织区直单位及有关地市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同年,在全自治区进行贯彻执行人事政策法规,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大检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促进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是年,全自治区公务员中受纪律处分的有648人,按照规定辞退64人。
2002年,自治区各级人事部门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开设讲座、举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全自治区人事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潮。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在人事报刊、人事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探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探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办法和途径。同年,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人事执法综合检查。各级人事部门成立人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明确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和重点,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2004年,自治区人事厅按照统一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列入全自治区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全自治区开展的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的必选课程。同年,自治区人事厅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全国人才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各地、市进行全面检查。各级人事部门严格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举办的人才交流会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人才交流会、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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