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
1993年,自治区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工资套改。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新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在套改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现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六类工资区标准)、工龄津贴合并,加上这次纳入新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职务新工资标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任职(聘任)年限、工作年限和学历综合考虑,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这次工资套改中适当考虑学历因素,对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凡在校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工龄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进行套改(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上述4个条件和国家规定的套改办法,套入相应的工资档次。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和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聘任职数限额内,按照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只有资格而没有聘任职务的,其资格不与工资挂钩。
根据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试行提高部分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的通知》的规定,经批准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在这次工资套改时,仍按该通知确定的原则办理。
中小学教师、护士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按统一的工资标准进行套改,不含原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套改后在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不含津贴部分)的基础上提高10%。
艺术表演人员现聘任为艺术1、2、3、4级的,仍按现职务进行工资套改。文艺初级职务,今后聘为艺术4级的,执行4级工资标准;聘为5级的,执行5级工资标准。
体育运动员的套改办法是将本人现行体育津贴加上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新的体育基础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人的表现、运龄长短和所取得的运动成绩高低确定相应的体育基础津贴档次。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时可以适当高套。具体办法由所在单位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可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根据其现执行的职务工资标的职务套改职务工资。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根据国家规定授予奖励升级的人员,其职务工资可以高套1档。
对个别表现差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适当低定1档职务工资。
1995年—2005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实行1993年—1994年工资改革的制度和细则。其中,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自治区按照国家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务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工资档次晋升工作。
1993年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套改情况表
注:表中各职务均含相当职务
管理人员工资套改
1993年,自治区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套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工资制。职员职务工资是管理人员新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在套改时,按照职员职务,将本人的现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6类工资区标准)、工龄津贴合并,加上这次纳入新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职务新工资标准,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任职(聘任)年限、工作年限和学历综合考虑,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在这次工资套改中,要适当考虑学历因素,对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凡在校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工龄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进行套改(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www.xing528.com)
金融单位工作人员在行员职务序列实行之前,管理人员暂按下列办法进行套改:自治区专业银行分行行长(含相当职务,下同)执行二级行员工资标准;分行副行长执行3级行员工资标准;正、副处级人员执行4级行员工资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执行5级行员工资标准;科员执行六级行员工资标准;办事员执行7级行员工资标准;金融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暂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标准套改;金融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行员职务序列实施后,再按本人确定的行员等级,进入相应的行员等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尚未开展职员职务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暂按以下办法套改:正、副厅级职务执行2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正、副处级职务执行3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正、副科级职务执行4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科员执行5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办事员执行6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管理人员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可按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
军队转业干部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根据其现执行的职务工资标的职务套改职务工资。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根据国家规定授予奖励升级的人员,其职务工资可以高套1档。
对个别表现差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适当低定1档职务工资。
1995年—2005年,自治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实行1993年—1994年工资改革的制度和细则。其中,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自治区按照国家规定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职务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工资档次晋升工作。
1993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套改情况表
续表
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套改
1993年,自治区对事业单位工人实行工资套改。事业单位工人的工资,按照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确定。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确定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的办法如下。凡已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的,在本人现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三项之和的基础上,加上这次纳入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工资标准。按8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确定技术等级的,可按《工人技术等级条例》规定的对应关系,即1、2、3级为初级工,4、5、6级为中级工,7、8级为高级工,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非8级制技术等级标准按确定高、中、初级技术等级,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尚未确定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暂套入初级工工资标准,以后待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考核后,再按确定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进行调整。在就近就高套入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及相应的工资确定,由各级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确定等级工资的办法是:在本人现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3项之和,加上这次纳入新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等级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普通工人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津贴,普通工人实行作业津贴。对工人的津贴实行总额控制。其中:全额拨款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按占工人工资构成30%比例控制;差额拨款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按占工人工资构成40%比例控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按占工人工资构成50%以下比例控制。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单位可自主制定工人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报送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执行。
技术工人岗位津贴的发放体现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和岗位的差别,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普通工人作业津贴的发放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挂钩,合理拉开差距,克服平均主义。在“苦、脏、累、险”岗位工作的工人现行所享受的津贴仍予保留。
1995年—2005年,自治区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实行1993年—1994年工资改革的制度和细则。
1993年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工资套改表
1993年事业单位普通工人工资套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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