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初,全自治区完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审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46万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2.41万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近30万人。全自治区清理不合格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27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32%。其中高级9人,占不合格人员总数的0.4%;中级314人,占不合格人员总数的13.81%;助理工程师级864人,占不合格人员总数的37.99%;技术员级1087人,占不合格人员总数的47.8%。是年,自治区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复查工作并经人事部验收合格。自治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统一印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在企事业单位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的总考核和年度考核 工作。
1992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关于贯彻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自治区科技干部局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列入国家统一分配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聘任的办法,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正、副职)一般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要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岗位数额和工资总额开展评聘工作,不得突破岗位数额和增资额等规定。是年,自治区人事厅按照国家财政部、人事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会计系列职称工作从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制度向资格考试办法的过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所进行的考试一律停止。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1993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西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认定,不受岗位和名额的限制。事业单位不再设“岗位卡”,改设“聘任卡”,按“卡”聘任。增设20个高级评审委员会并调整充实原有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全自治区高级评审委员会总数达55个。全年共评审通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4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84人,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271人。
1994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人事部、统战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由本人申报,经所在企业签署意见,送相应的市、县工商联审查批准后,出具委托函,委托相应地、市、县职改(人事)部门,按程序送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标准条件的社会化评审。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应聘到非公有制企业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全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9859人,其中申报正高级425人,副高级2868人,一档高级6568人。经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6126人,其中35~40岁的895人,40~45岁的896人,一大批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995年,全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236人,其中,正高级职务资格318人,副高级职务资格1987人,一档高级职务资格4931人。
1996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守则》。是年,自治区人事厅加强对各系列高级评委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派出联络员协助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调整组建63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聘请高级评委928人,修订20个系列破格推荐评审中、高级职称资格条件,下达全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增补岗位数额560个,中级7500个,自治区各级人事部门全年审核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736本。
1996年9月,全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大会在南宁市举行。图为自治区副主席李振潜(左三)、人事厅厅长孙屹(左二)、人事厅副厅长黄业恩(左一)等给高级评审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任书
1997年,自治区人事厅全年核发各种证书39161本,审核1889名自然减员材料,下达高、中级递补指标1910个。全自治区63个高级评委会有60个召开评审会,共审核申报材料5600多份。
199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职称改革的综合管理,制定职称改革政策,部署开展职称评定和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同年,自治区人事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办法》,规范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是年,自治区人事厅完成自治区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调整后的高级评委会64个,比1996年增加1个,聘请专家担任高级评委委员926人,审核下达自然减员岗位聘任指标1678个,其中,高级698个,中级980个。中青年专家专项聘任指标188个,全年共有7045人申报高级职务资格,评审通过3654人,通过率51.9%。(www.xing528.com)
1998年,自治区人事厅在南宁市召开全区高级职称评审会委员聘任大会
1999年,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第一次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同年,自治区人事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影视艺术、技术专业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播音系列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并对卫生系列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作出修改,批转水电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条件试行方案,调整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其中,自治区纺织工业局在技术工人中恢复技师职务资格评审,在按工种进行纺织部专业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对58名考试合格工人进行审核,有32名纺织技术工人和9名通用工种工人通过评审,获得纺织技师职务资格。是年,自治区64 个高级职务资格评委会完成 5900 多人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评审。
2000 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示5~15 天。同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荐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年内,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24个,高级评审委员会35个,遴选1085名专家入库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人选。组织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对6090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进行评审,其中3465人通过评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2.57万人,初级4.32万人。
2002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现已超过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同年,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暂行规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加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调整评委会成员,评委会专家由2000年建库时的1085人增至1571人。是年,全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4955人,其中,申报正高级资格1299人,申报副高级资格6639人,申报一档高级资格17017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7200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11748人。年内,经评审有2885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6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5800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5800人。
2003年,全自治区有2708人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04年8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修订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2002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终止执行。是年,自治区人事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审试行办法》,探索特殊人才评价机制。自治区职称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主管部门对29个系列(专业)55个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审核修订,并在全自治区试行,换届调整17个评委会,新建评委库6个,调整充实28个评委库,入库评委委员1949人,其中新增644人。年内,自治区教育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高级职称1201人,其中高等学校正高职称193人,副高职称326人,中专一档高级职称104人,中小学一档高级职称412人。
2005年,自治区人事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按照评聘分开、强化岗位职数控制的原则,实行技师岗位聘任制。技师的岗位职数,由自治区人事厅实行总量控制。技师岗位职数,原则上按全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总数的3%确定。是年,全自治区申报高级职称5889人。
1990年—2005年部分年份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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