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述,学界一般是这样表述的:“写景简洁生动,不事雕琢。”这一概括过于笼统。“不事雕琢”的背后是怎样的一种语言体式?明清时期关于记述的研究,如“朱石君言古文有十弊,‘记、序不知体裁,传、志如写账薄’”[49]。提到源流的,有“记,记其事理,必具始末。其原为事记、物记、杂记,其流为柳宗元”[50]。提到文体特征的,有陈绎曾的“叙事,依事直陈为叙,叙贵条直平易。记事,区分类聚为记,记贵方正洁净”[51],“记,以记事,贵方正。纪,以纪事,贵切要”[52]。这些文论涉及的就是认知性记述。认知性记述,本是对于各种知识的一种存在性记录和描述。记述语言似乎是最简单的,但是它的复杂性在于记述的行文本身就是认知架构和知识要素的形成与使用。它是一种智力的训练和语言表述习惯的逐步形成。客观的知识在一定的语言体式下可以取得一种清晰性和审美性。这种“简洁生动,不事雕琢”,我们称其为“记述形态”。
最早产生这种记述形态的是早期的经典。经典本身是人类文化的起点,体现的是人们在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礼乐文化的传承中,所获得的感知世界的能力,表现在文学上,则是一种智力的训练和语言表述习惯的逐步形成。郝经言“六经为记,而不以记为名”,就是着眼于六经中的记述形态。早期经典的语言表达方式参与了人类思维的形成和文化的创建。就地学知识的传承而言,这是学界在追溯山水记的文体缘起时,将其归为《禹贡》《山海经》的原因。但是这两部经典是和行政区划联系在一起的,展现出来的记述形态和魏晋州郡地记的山水记述,作为一种地理认知,即按照山川水脉本身的自然属性进行描写。它的文体价值在于确立了山水认知的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
在记录层面,首先是定名,即记述对象的产生。其次,对于各种地理形貌进行区分类聚。如山,有“岗、岩、陵、洞、穴”;水,有“湖、泽、陂、塘、池、潭、峡”;等等。这些分类成了后来唐朝类书“地”部的二级分类。葛兆光认为:“七世纪的人们……试图把所有的知识分类,清理成一个结构体系,以便自己能对这些知识提纲挈领。”[53]记述对象的产生在于对地理物象进行分类以尽格物之用。我们可以称其为“前科学时代”。
在确立了以象为主的前提后,另一个核心文体要素,是描述。描述并不指向审美,而是指向认知。在写到地理物象形貌特征时,通过上下南北、间隔广修及数量词来表达,这种记述方法,其本质在于传达物象在空间中的延伸与位置。如盛弘之的《荆州记》“始安有甘岩,岩林峻茂。下有穴,达南北。其间可二百许步,口高二丈五尺,广十九尺。其西北有三溪,殊源别涧,合注其下”[54]等。在记述山上物产时,多以“出”“有”字结撰。如山谦之的《吴兴记》:“于潜县西六十里有晚山,悉是松木真墨所出也。”[55]它的记述方法在于描绘物产之形状、颜色、功用。关于各种水貌特征,首先须认知河、泉、堰、溪、池、涧、温泉等不同体貌,然后才能有不同的记述内容和方法。如泉水,则关心其水质之清浊、甘美,而堰、池、塘为人工所造,故多记何人修筑和修葺之事,以及它的功用。如《吴兴山墟名》:“蠡塘,昔越相范蠡所筑。”《洛阳记》:“河东盐池长七十里,广七里。水气紫色,有别御盐。”[56]作为“知识性著述”[57],在州郡地记中对山水认知所产生的记述对象与记述方法是后来单篇地学山水记的基本语言表达体式。(www.xing528.com)
州郡地记在存录和描述地理物象之外,已经有山水“风景”。这种“风景”内涵的构成,目的不在于传达美感和情趣,但是成为后来文学性山水描述的取资之处。小川环树认为:“六朝时期‘风景’一词的意涵,着重在空气、光影与氛围的变化,并非如中唐以后的‘风景’已作为观览物的全称。”[58]首先,这种“风景”是对山水、云雾、风雨、光照关系的描述。即最初在地记中描写山,只写山与云、风、雨、日的关系。这是最高的理念,也是最直接的经验之象。易言:“天地交气而雷风山泽水火之质成。”这是山水记述形态产生背后的认知架构。如荀伯子的《临川记》:“(灵谷山)悬岩半岫,有瀑飞流,分于木末,映日望之如掣练。”[59]地记的这些描写奠定了最初以“风景”为内容的地记对山水特性的把握,是后世山水散文创作的智力要素。其次,写山势与水流的结合,常从山的实际形势以及造成的水流样貌来写,主要目的在于对不同区域的山水关系的认知和保存。如《南康记》的雩都峡,因“高岭稠叠,连岩石峙。其水常自激涌,奔转如轮,春夏洪潦,经过阻绝”[60]。另外,记述水源流向和山脉的关系,是地学认知的又一认知关键要素。如《京口记》“回岭入江,悬水峻壁”。这些描写并不在于创造一种烟雨氤氲的审美意境,而是客观地描写。而越是客观,其中内蕴越丰富,可以为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最原始的、最丰厚的创作素材。再次,写山水光色的明暗,山水相映之势,尤其是光的参与,是山水记中比较明显的特色。宋郑辑之的《永嘉记》:“大溪南岸有西山,名为城门。壁立,水流从门中出,高百余丈,西流瀑布,日映风动,则洒散生云虹,水激铿响,清泠若丝竹。”[61]它形成了后来山水记作品中常见的一种记述内容。另外,有关声音描写的,包括岩间泉声、树间风声、林间猿声等。如《湘中记》:“衡山有悬泉,滴沥岩间,声泠泠,如弦音,有鹤回翔其上如舞。”[62]光照、声音以及山水之间多样的关系,本为事物本身之特征,地记通过这种记述方式扩大了时人的元认知能力,后来晋朝山水诗、赋内涵上的大丰富都得益于此。地记对各地山水的真实描述对于认知和语言本身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扩展。
魏晋州郡地记的山水记述展示了时人对山水在认知上的成熟。由认知型记述所确立的记述对象,形成了基本的地学知识要素,而地记采用的记述方法和角度,形成了基本的地学认知架构,都以固定的语言形式形成了稳定的文体特征。这些典型的句式和认知要素在同时期的各类州郡地记以及后来的单篇地学山水记、地学山水游记的流变中一直保持不变,有非常鲜明的文体区别意识。到了宋代地理学再次兴盛后,伴随各种认知的发展,才逐渐形成一些新的角度。
这些记述的功能在于存录“物之本末”。作为一种知识载录的文体,并没有主观的叙述者和对事物局部特征的文学渲染,不是自我独特的生命体验,而是对客观知识、共有文化的描述,是人类最基本的知识传承体系中的文体形态。《广雅·释诂》:“记,识也。”识,志也。记最初的含义,在记载之外,有备而不忘的意思。用简单的线条做一个记号,是符号体系内的记,用语言文字保存一类知识或事件以备忘,是文献体系内的记。在后来的文体流变中,如山水记、山水游记文类的结尾还保留着“……记之”这样的语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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