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五四运动的兴起,学生也越来越积极地向学校争取自主权力,其中最重要的具有官方身份的学生自治组织便是“学生评议会”,那是全校性的代议机构,由各级推选一定名额的“评议员”组成。会议的组织、召开,章程的拟订、通过、修正,人员的选举,提案的处理,等等,模拟的都是议会政治的模样,规模虽小,却五脏俱全。
女作家冰心在读书时候还是个活跃分子,她是燕大女校“学生自治会”的骨干,自治会里设有很多专门委员会,因为她没有住校,除了伙食委员会没有参加外,其他都赶上了。学生自治会成员热心社会福利工作,而每办一项福利工作,就得靠“自治会”筹款。于是,业余时间冰心还热心投入演戏卖票的工作,她们演了不少莎士比亚的戏,如《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等,在她记忆中,鲁迅还曾去看过她们的戏。[1]
据清华学生,后来著名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回忆,清华的学生们热心仿效美国三权鼎立的模式,曾向学校提出要求,要成立“学生法庭”,并选出了审判官和检察官。结果学校还真拨了一笔钱,为这些“法官”们缝制“法服”。潘光旦就当过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检察官之一,还“峨冠博袖、大摇大摆地在同学们面前炫耀过一番”。[2](www.xing528.com)
抗战时在后方建立的西南联大也设有学生自治会,在自治会选举时,由于两派的竞争,大家还要努力活动去争取中间派学生的支持。而学生自治会在代表学生向校方沟通学生的利益,关心宣传时事问题等方面也发挥了诸多作用。
除上述社团组织外,学校还有各班各系各院的学生会组织。班有班会,系有系学生会,院有院学生会。此外还有同乡会等,组织同乡学子交流乡谊联络感情,有些同乡会组织在政治活动中是很有力量的。这些学生会、同乡会及社团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分子不少在“五四运动”中是比较活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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