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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光绪决心改革,慈禧发动政变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绪皇帝决心接纳维新主张,要康有为提供书面意见。从这一天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共一百零三天,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百日维新”。接着,慈禧太后又于6月16日和24日,分别任命亲信崇礼、怀塔布和刚毅控制守卫京都与颐和园的卫戍部队,并在内廷布满亲信太监,监视光绪皇帝和维新派的活动。

百日维新:光绪决心改革,慈禧发动政变

1897年冬德国强占胶州湾后,俄、法、英等国群起效尤。康有为赶到北京,第五次给光绪皇帝上书,陈述变法的紧迫性。他指出,中国已处在内忧外患交加的危机中,如再不变法维新,将来皇帝和大臣们想当个普通百姓也不可得。他提出应效法日本明治维新,以变法为国家大政;集中天下贤才,商定变法方案;鼓励各省督抚推行新政等三点建议。光绪皇帝决心接纳维新主张,要康有为提供书面意见。

1898年1月底,康有为给光绪皇帝呈送了《应诏统筹全局折》(上清帝第六书),提出了变法维新的大纲。基本内容是:(1)召集群臣,宣誓变法,大臣们都要表明决心,革除旧习,努力维新,否则自请免官;(2)设“上书所”,以广言路,让官吏和士民自由上书,凡上书建议都可以直接送到皇帝手中,有符合要求的,就破格任用;(3)在宫廷中设制度局,以定新制,选拔有才干者数十人主持,皇帝每日到局议政,对旧章法视不同情况或废除或保留或修改,并定出新规章,颁布施行。在制度局下面,分设法律、度支(财政)、教育农业、工业、商业铁路邮政、矿务、游会(主管政会、学会、教会、游历等事)、陆军海军等十二个局,负责各自领域的改制工作。

这三条,第一条是想依靠皇帝的权威,在全国推行变法;第二条是想让维新派参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在全国上下壮大维新的声势;第三条是要在前两条基础上,全面改革政权机构。这个变法纲领,鲜明地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政治要求。

康有为还把《日本明治变政考》等书,随同《应诏统筹全局折》一起,呈送光绪皇帝。在该书序文中,他认为,只要走日本明治维新的道路,中国只需十年就可成为世界强国。过了几天,他又第七次上书,建议皇帝出国游历学习,以便回来进行改革。

4月间,康有为又乘各省举人到京会试的机会,发起组织“保国会”。他起草的“保国会章程”,提出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即保全国家土地、权力,保卫民族种族的独立,保全被他们看成是民族精神象征的孔教。还提出讲求变法,讲求内政外交,讲求经济实效。章程规定在北京、上海设立总会,各省、府、县皆设分会;规定了总会与分会的组织、权限、领导关系、入会手续、会员权利,等等。可见,保国会已具有近代政党的性质。经过保国会的推动,在北京又相继酝酿或组成“保滇”“保浙”“保川”等会,爱国志士踊跃入会。变法维新的浪潮,已经在土大夫中激荡起来,光绪皇帝终于决定实行变法。

1898年6月11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光绪皇帝下“明定国是”的诏书,宣布变法。从这一天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共一百零三天,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百日维新”。6月16日,光绪皇帝召见康有为。在两个小时破例的长谈中,康有为面陈中国的危境,指出在这个兴亡存废的关头,非尽变旧法无以自强。他特别强调,变法首先需要从改革制度、法律入手,如果只变一个个具体的“事”,仍然不能达到目的。光绪皇帝称赞了他的意见。不久,陆续授予维新人物官职,康有为被授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办文稿),有专折奏事的特殊权利;梁启超被赐六品衔,专办大学堂和译书局的事务谭嗣同刘光第、杨锐、林旭授给四品卿衔,担任军机处章京,批阅官吏递上的奏折,为皇帝颁布的诏书拟稿,这是一项有决策权的机要工作。在这一批新进人物日夜孜孜不倦地操劳下,一件件新政建议流水般传到紫禁城,再经过光绪皇帝,成为一道道新政诏令飞出来。前后一共颁发了新政诏书、谕令一百一十多道。这些法令的主要内容有:

政治方面,设立制度局,改革旧机构,撤去闲散、重叠的衙门,裁减不必要的官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正作风;提倡上书建议,严禁官吏借故阻止。

经济方面,保护和奖励工商业,中央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总局,各省设立商务局;奖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广办邮政,迅速兴办芦汉、粤汉、沪宁各路,成立丝茶公司,用西法制茶;在上海、汉口大城市,设立商学、商报商会各类组织;改革财政,编制预算、决算,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允许旗人自谋生计,取消旗人由国家供养的特权。

文化教育方面,废除八股文,改试策论;北京创办京师大学堂,各地设立中小学堂,派人出国留学;提倡学习西学;设立译书局,翻译外国书籍;奖励新著作和发明,奖励创办报刊,准许自由组织学会,等。

军事方面,设厂制造军火,精练海陆军,裁汰旧军,改用西法操练。

光绪皇帝接见外国使节

总之,新政的范围很广泛,对某些旧制度进行了勇敢的改革,对新制度的推行也相当激进。所有这些内容,旨在使资产阶级享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权利,促进资本主义工商实业的发展,在渐进的变革中,最终建立资产阶级的国家。毫无疑问,在当时的中国,这是进步的。正因为如此,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作为大地主的政治代表、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的维护者,极端仇视新政。随着变法维新运动的日益高涨,新旧两派的矛盾斗争,也就迅速尖锐起来。

还在保国会成立不久,顽固派就大肆中伤康有为“目无君上”,聚众谋叛。荣禄诅咒康有为“僭越妄为,非杀不可!”恫吓参加保国会的人,当心自己的脑袋。在顽固派的破坏下,不少投机者和胆小怕事者纷纷退会,保国会和其他同类组织,不久就停止了活动。

“明定国是”诏颁布后,斗争进入决战的阶段。光绪皇帝运用仅有的一点权力,不断发布新政诏书,引用新进人物,斥退了几个反对变法的旧大臣,企图加快维新事业。麇集在慈禧太后身边的顽固派积极布置力量,加紧谋划政变,以彻底摧垮维新派。

变法诏书下达的第四天,慈禧太后便胁迫光绪皇帝连下三道命令:撤除积极支持变法的大学士翁同龢的职务;派慈禧宠臣荣禄为直隶总督,统带董福祥的甘军、聂士成的武毅军、袁世凯的新建陆军和宋庆的毅军,控制京畿地区;所有新授二品以上文武大臣,都要向太后谢恩,夺去了高级官员的安排大权。这三项措施,为顽固派发动政变做好了准备。接着,慈禧太后又于6月16日和24日,分别任命亲信崇礼、怀塔布刚毅控制守卫京都与颐和园卫戍部队,并在内廷布满亲信太监,监视光绪皇帝和维新派的活动。

实行新政,打击了腐朽的官僚和社会势力,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攻击和反对。中央和地方的腐败官吏,因为实行新政而“不便于私”,便假公济私,群相纠合。那些在变法中丢了官的人,更是惶惶如丧家之犬。他们或者对新政措施“概不奉行,亦不议奏,电旨严催,置之不复”(9);或者不断到太后面前去哭诉。而社会上大批八股士子、土豪劣绅、和尚道士,则因为废八股、废淫祠、停书院,断绝了升官发财之路或敛财糊口的凭借,也到处散布污损变法的言论。所有这些腐恶的势力,群起要求慈禧太后赶快采取措施,废弃新政。

9月上旬,光绪皇帝把阻挠条陈的礼部尚书怀塔布、许应骙等六个大官撤职,从总理衙门赶走对抗变法的李鸿章和敬信,企图搬开在中央的几块顽石。顽固派再也按捺不住对新政的仇恨,加紧了政变的步伐。慈禧太后的亲信在京津道上往返不绝,受命同荣禄密谋政变,预定10月在天津阅兵时废弃光绪皇帝,捕杀维新派人士。荣禄调兵移驻天津和长辛店

光绪皇帝觉察到局势的严重,于9月14日传出密诏,要康有为等人赶紧设法相救。毫无实力可恃的康、梁等人,只得把皇帝和他们自己的命运以及新政的前途,寄托于外国公使馆和统带一支新军的袁世凯。(www.xing528.com)

他们到外国使馆活动,毫无积极的结果。

维新派把曾经跻身强学会的袁世凯引为“同志”。9月16日,光绪皇帝召见袁世凯,赏以侍郎衔,意在笼络为己用。袁世凯是惯于看风使舵的野心家。他一面与刚毅等顽固派暗通消息,一面具折向光绪皇帝“谢恩”。18日深夜,谭嗣同暗访袁世凯,要求他带兵杀荣禄,围颐和园以救皇上。袁世凯慷慨陈词:“皇上是我们共事的圣主”,我自己也有责任救护皇上,并夸口说:“诛荣禄如杀一狗耳”。20日,袁世凯再次受光绪皇帝召见之后,即借口回营布置,于傍晚赶回天津向荣禄告密。

维新志士谭嗣同

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发动政变,软禁光绪皇帝于中南海的瀛台,许多维新志士成了阶下囚。大批与新政有牵连的官员,有的被流放,有的被革职。康有为、梁启超分别在英国人和日本人的保护下,逃亡国外。慈禧太后以“训政”的名义,重掌国政。这就是“戊戌政变”。

9月28日,是一个值得人们纪念的悲壮日子。谭嗣同、康广仁、杨深秀、刘光第、杨锐、林旭,在北京菜市口为变法而流血。这就是著名的“戊戌六君子”。谭嗣同在临刑前,面不改色,大声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10)表现了资产阶级维新志士为维新变法不惜杀头牺牲的爱国精神,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替戊戌维新作了一个总结。

维新志士们为了摒斥形形色色的国贼,扫除发展资本主义的障碍,使中国富强起来,从而实现救亡图存的抱负,在祖国沉沦之际毅然奋起,发动维新运动。但是,他们的对手——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势力,异常顽固。这一帮人不仅掌握着完整、严密的国家机器,而且还有传统的封建思想作为精神支柱。这一切,都是新兴的中国资产阶级所不能比拟的。他们自身力量弱小,又没有勇气同西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彻底决裂,向工农寻找力量。“无力回天”,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惨痛的失败却启示了后来者:只有用武装斗争的手段推翻腐败的清政府,中国才有富强的希望。

(1)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436页。

(2) 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31—154页。

(3) 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4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33页。

(4) 王遽堂:《严复年谱》,《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4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83页。

(5) 梁启超:《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3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21页。

(6) 张之洞:《劝学篇·正权篇》,《张文襄公全集》第202卷,第23—24页。

(7) 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第56页。

(8)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236—237页。

(9)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38页。

(10) 谭嗣同:《临终语》,《谭嗣同全集》,第5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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