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2年,当时杨森主政重庆,他以21军政务处敕令重庆所属各县兴办水利,凡粮户收租五十石以上者,勒令开堰塘一口,余者可自行联合开挖。又命令开发利用河流资源,由各县建设科负责计划,水利委员会具体实施。1936年6月28日四川省水利局面向国家四大银行贷款,由受益县修建并分期偿还。各县小型水利工程由各县自筹经费或征调民工义务劳动,厅、局派技术人员协助勘测设计,指导施工,以促进水成立,隶属四川省建设厅,主管全川水利建设、行政,7月8日奉国民政府饬令号召全省兴修渠堰、开凿塘堰,为此四川省境内展开了兴修水利的热潮,1940年,川康水利贷款委员会并入四川省水利局,规定大型水利工程由省建设厅建设发展。
1943年2月7日,四川省政府通令各市、县凿塘筑堰、兴修小型水利。并通知以本省30年度征收粮谷等实物所得超收价款,加上各县1930年征实加工溢额的60%,拨作各县农田水利基金。这一政策激发了各地兴建水利的热情,巴渝大地再次出现了大兴水利的热潮,仅该年就新建大型灌溉工程4处、小型堵水坝灌溉工程4处共21座,申请水利工程贷款4578.3万元,新增灌溉面积总计67090亩(见表1、表2、表3)。
表1 1943年重庆增设大型灌溉工程统计表
表2 1943年重庆新增小型堵水坝灌溉工程表
表3 1943年重庆新增工程贷款统计表(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张研、孙燕京《国民政府年鉴·史地年鉴》(第二回)<二>,载《民国史料丛刊》,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258-266页。
据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四川省水利局编制《四川水利计划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四川各项农田水利工程总计新建大型灌溉工程15处,灌溉面积25.8万,而据表4重庆1943年相关统计数据,新增大型灌溉工程数约占全川26%,灌溉面积比重约为18%;新增堵水坝数量约占全川8.6%,灌溉面积占全川17%(见表4)。
表4 重庆新增水利灌溉工程占四川全省比重
资料来源:四川省水利志编辑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志》第一卷,1988年,第128页。
根据以上统计,抗战期间重庆新增水利灌溉工程无论数量还是灌溉面积都比战前有了较大飞跃,历史时期川东的水利建设比起其他地区尤其是成都平原地区可谓天壤之别,但是由于抗战期间的积极建设,重庆农田水利建设开始迎头赶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