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分析:
1.地质条件中承载力、压缩性和稳定性不能满足拟建物设计要求,人工过量采水等内力地质作用和外应力地质作用及人为破坏自然环境平衡。
2.未在适当部位设置沉降缝。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没有正确反映土层性质、地下水和土工试验情况。
4.没有认真进行钎探或验槽,地基地质情况不明了;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周围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或土方。
◎ 防治措施:
1.从勘测报告入手,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2.从设计入手,采取多方位措施,增强建筑物的基础刚度和整体刚度。
3.从施工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建筑物的质量,确保基础刚度的真实性。(www.xing528.com)
(1)在基础开挖时,不要扰动地基土,通常坑底保留厚200~250 mm左右的土。待垫层施工时,再人工挖除。如坑底土被扰动,应挖去,用沙、碎石回填夯实。要注意打桩、井点降水及深基开挖对附近建筑物的影响。
(2)当建筑物存在有高、低和重轻不同部分时,应先施工高、重部分,使其有一定的沉降后再施工低、轻部分,或先施工主体房屋,再施工附属房屋,能减少一部分沉降差;如高低层使用连接连廊时,应最后修建连接连廊,以调整部分沉降差异。荷载大的建筑物,在施工前,有条件时可先堆载顶压;在使用期间,应控制加载速率和加载范围,避免量大、迅速和集中堆载。
(3)在已建成的小轻型建筑物周围,不宜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和土方等重物,以免地面堆载引起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
(4)由于地基分布的复杂性和勘探点的有限性,应重视钎探和地基验槽,尽可能在基础施工前,发现并根除地基土产生不均匀沉降的隐患,弥补工程勘探工作的不足。
4.从沉降观测入手,为增强建筑物稳定性提供重要依据。对于比较重要的建筑物和建在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点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观测点的设置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图1.1.3.1 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
图1.1.3.2 伸缩缝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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