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且与被注长度平行,两端宜以尺寸界线为边界,也可超出尺寸界线2~3 mm。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但可作为尺寸界线。当有两条以上互相平行的尺寸线时,尺寸线间距应一致,为7~10 mm,尺寸线与图样最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 mm,如图1.13 所示。
图1.13 尺寸的排列
②尺寸线应绘至尺寸起止点处,不得超过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 mm,另一端超出尺寸线2~3 mm。排列尺寸线时,应从图样轮廓线向外排列,先是较小尺寸或分尺寸的尺寸线,后是较大尺寸或总尺寸的尺寸线,如图1.14 所示。
图1.14 尺寸的标注
③尺寸线及所标注的尺寸数字,应尽量标注在图形的轮廓线以外,当必须标注在图形轮廓线以内时,在尺寸数字处的图线应断开,以避免尺寸数字与图线混淆,如图1.15 所示。
图1.15 尺寸不宜与图线相交
④尺寸数字应尽量写在尺寸线上方的中部,数字与尺寸线应有适当的距离。当尺寸界线间的距离较小时,尺寸数字可以在尺寸线上下错开注写,必要时也可以用引出线引出后再标注。同一张图纸内尺寸数字字号大小应一致,如图1.16 所示。
图1.16 尺寸数字的注法(www.xing528.com)
⑤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1.17(a)规定注写。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也可按图1.17(b)(c)的形式注写。
图1.17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⑥圆的直径半径及角度标注按图1.18 规定标注。半圆和小于半圆的圆弧用半径符号“R”表示,圆用直径符号“φ”表示。球体用“SR”或“Sφ”表示。
图1.18 直径半径和角度的注法
⑦斜度与坡度。斜度是指直线或平面对另一直线或平面的倾斜度。坡度是一直线或平面对水平面的倾斜度。
在图纸上标注坡度时,在坡度数字下应加注坡度符号“←”,坡度符号的箭头,一般应指向下坡方向,通常以1∶n 表示,坡度较平缓时,用n%表示,如图1.19 所示。
图1.19 坡度的表示方法
⑧其他尺寸标注,如弧长弦长厚度非圆曲线复杂图形尺寸简化标注等详见《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中11.5 至11.7 小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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