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费用、质量和进度。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应针对成本过高、工期延长和质量不合格等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方案,并以报告的形式记录工程施工的进度;在竣工结算阶段,监理单位应提高对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视度,避免审核流程形式化,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可从如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更换专业造价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资历。
(2)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好合同。监理工程师应逐条审核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支付与调整方式,工程变更及变更价款的确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商的承诺及优惠条款。对合同条款严格审查,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最严密、最基本的保证,也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结算时减少索赔创造前提。
(3)建立考核机制,经济手段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以经济手段倒逼监理单位履行造价管理职责。例如某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里做了如下约定:“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应实事求是,不得故意多估冒算,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经监理审核后,送咨询人审核,若咨询人核减的金额超过送审金额的5%,则超过5%部分的跟踪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70%,并由发包人在结算款中扣除。超过部分跟踪审计费其余的30%由监理人承担。”(www.xing528.com)
(4)建设单位避免不规范行为,减少对监理活动的不当干预。工程监理的引入理论上是以专业化管理取代建设单位的部分职能以节约总体投资。但现实中因种种原因,大部分工作仍由建设单位来指导领导,在造价管理上将监理单位作为一种形式或摆设。
(5)保证记录的施工情况与实际进度一致,做到及时签证,并保证签证的数量和质量,杜绝集中签证的现象。监理人员在计量支付项目款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核实工程进度和竣工成果。没有完好保存现场施工记录导致很难计算变更的影响大小、缺乏变更价格计算的证明资料和参考依据,从而引起纠纷的现象频发。一个好的变更价格计算应附有关的图纸、现场施工记录、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和参考的合同文件或引用的条款等。监理单位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的管理不容小觑。
监理单位必须明确自身在造价控制中的地位,认真履行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保证在施工过程中规范现场签证和计量支付的管理模式,并抓住竣工环节中对工程结算的审核权;同时建设单位应避免不规范行为并减少对监理活动的不当干预,以便实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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