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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造价管理-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成本补偿合同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中不太常见,因此仅介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

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造价管理-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是建立在施工合同的基础上,不同合同类型采用的编制方法不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由于成本补偿合同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中不太常见,因此仅介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

1.总价合同的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

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洽商)、暂估以及工程索赔、工期奖罚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如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暂列金额±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暂估价格±工程索赔±奖罚费用±价格调整。

2.单价合同的竣工结算书编制方法

除了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洽商)、暂估以及工程工程索赔、工期奖罚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外,还应对合同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如竣工结算价=调整后合同价-暂列金额±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暂估价格±工程索赔±奖罚费用±价格调整。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www.xing528.com)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若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是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若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为非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若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是招标发包的,其专业工程费按中标价计算;若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发包的,其专业工程费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索赔费用的金额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现场签证费用金额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的金额计算。

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的费用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项目的价款中。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计取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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