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承包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秩序的有效途径。建设工程分为直接发包与招标发包,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一旦确定了发承包关系,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实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的核心内容是合同价款的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与中标价的关系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有关“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之规定,发包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2.合同价款约定的规定和内容
1)合同签订的时间及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合同条款类型的选择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合同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第 16号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3)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www.xing528.com)
(1)约定的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约定的时限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
(3)约定的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合同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3)经批准变更设计的。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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