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规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量行为,统一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并在 1.0.3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必须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其中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称为招标工程量清单,而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并经承包人确认的称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工程量清单编制流程见图4.1-1。
图4.1-1 工程量清单编制流程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实体性项目、非实体性项目和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满足工程项目具体量化和计量支付的需要,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编制投标价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www.xing528.com)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车站梁、板、柱、墙计算规则:
(1)柱:柱高自柱基(基础梁)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构造柱高按设计高度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依附柱上的牛腿和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2)梁: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内侧面;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梁的体积计算。基础梁与柱连接时,基础梁通长计算。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的内侧面。梁高自梁底算至板底,反梁自板顶算至梁顶。
(3)墙:墙的体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墙的体积中,板与墙相叠部分按墙计算;柱或梁与墙相叠加部分,分别按柱或梁计算。
(4)板:靠墙的梗斜混凝土体积并入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不靠墙的梗斜并入相邻顶板或底板混凝土体积。
(5)混凝土风井、电缆井、消防水池在混凝土电梯井清单项目中列项。
钢筋计算规则:
(1)现浇构建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现行规范或设计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现浇构建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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