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阶段: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实施性方案。自国办〔2003〕81号文颁布以来,一般情况轨道交通立项审批采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代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运营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实施性方案。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自国办〔2003〕81号文颁布以来,一般情况轨道交通立项审批采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代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模式。少数建设项目依然沿用老的行政审批模式或根据建设单位特别要求,需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www.xing528.com)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动用前的准备工作。
(7)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或交付使用。
(8)运营一年后两年内,进行项目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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