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根据中央的决议,河南境内各解放区广泛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商水县属于新解放区,1947年底至1948年初,先在固墙、二府一带,搞“走马点火”“户户冒烟”“大轰大嗡”,分地主的浮财。3月,停止“大轰大嗡”,进行土地改革。工作队进村先建立贫农团,统计人口、土地数目,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把地主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当时开展急性土改的共有20个乡,120个自然村,9788户,分配土地124287亩。通过土地改革,进一步发动了群众。但由于当地土顽地主武装尚未完全消灭,时局不稳,有些群众顾虑重重,有的白天分到土地契约,晚上又送还地主;有的白天分的东西,晚上扔到大街上。
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局看,由于当时新区尚不具备土地改革的条件,加上工作中犯有急性病,如有些地方提出“一手拿枪,一手分田,打到哪里分到哪里”“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五天分浮财,半月分土地”等口号;有些地方提出“雇农坐天下,穷人掌刀把”,孤立地宣传“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使土地改革运动一度出现“左”的倾向,群众称为“急性土改”。
1948年6月,中原局发出“6·6指示”,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土地改革运动“左”倾急性病的教训,明确指出:在新区不要急于搞土地改革,要先搞减租减息。商水县委根据上级指示,6月24日召开县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停止急性土改,实行减租减息。(www.xing528.com)
县委制定的减租减息政策是:发扬民主精神,釆取群众评议,在未土改的区乡,地租分成是佃户得“六五”、地主得“三五”,债务偿清是利息不能超过本金一半。为了保证减租减息政策的执行,各区、乡先从恶霸地主开始,扫清阻力,然后全面铺开。通过减租减息,激发了广大贫苦农民的革命热情。
新解放区的急性土改工作,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商水县仅仅进行了半年的时间。由于迅速贯彻了中原局发出的“6·6指示”精神,纠正了或基本避免了土改中的“左”的偏向,使土地斗争初见成效,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全县进行大规模土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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